新木煤矿2016提升四超车辆安全技术措施.doc
新木煤矿提升运输“四超”物资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经常有四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物料、设备、部件等的提升、下放、运 输工作,为了从源头消除提升运输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在整个提升运输过程中 得到顺利进行和不损坏设施、设备,特制定本措施。 一、本矿实行谁使用物料、设备、部件,谁运输或矿指定某部门运输的就谁负责吊装、 捆绑、运送且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保证无安全隐患。 二、提升、下放或运送“四超”物资时,运输队必须进行检查,对没按规定装车的或装载 不牢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队运输工、把钩工、绞车司机、机车司机有权停止运送 并向调度室汇报,否则要追究运输队运输工、把钩工、绞车司机、机车司机的责任。 三、“四超”物资与一般车辆的界定 1、超宽车指所装物料及车辆宽度≥ 1M 的物料车。 2、 超高车指轨面距装车后物料最高点 新系统高度超过 1.7米, 老系统高度超过 1.3M 。 3、超长车指所装物料长度大于 1.5M 的物料车。 4、超重车指所装车载重量≥ 2T 的物料车。 5、一般车辆指 装车后宽度 1M,高度 1.3M,长度 1.5M,重量 2T的车辆。 四、具体吊装、捆绑、运送措施 1、运送轨道、管道、长木料,金属支架只允许使用轨道、管道、木料车,金属支架专用 车装运,专用车辆必须达到安全、可靠、完好。 2、机车运输管子和道轨或长物料时,必须在机车与料车中间挂两个矿车,不允许料车和 电机车直接连接,以防机车减速或刹车制动时料车直接冲撞电机车。 3、提升或下放“四超”物资车辆时,,必须分提分运,每钩只挂一个矿车,必要时使用 专用的连环连接,但必须经安全技术科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采用其它物品代替。 4、运送“四超”车辆时,专人负责指挥,专人负责捆绑稳固,专人负责车辆摘挂钩,专 人负责发送信号,专人负责操作设备和安全设施,专人负责设臵警戒,专人负责在途径各岔 道口站好岗,严禁人员进出。 5、提升或下放“四超”车辆时,绞车司机和把钩工认真检查绞车的完好情况,如刹车、 离合、按扭、钢丝绳、钩头、绞车地脚螺栓是否齐全紧固等,信号声光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安全设施是否动作可靠,“四超”物料是否捆绑稳固、安全可靠,有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 得提升或下放。 6、提升或下放“四超”车辆时,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地点,两端有人站岗把关,两侧、 下方严禁有人,在下车场安全地点设人站岗。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绞车运行中,精力集中,听清信号。 7、提升或下放“四超”车辆时, 绞车主绳必须与设备安全保险钢绳相连且安全可靠,以 防万一物料下滑,绞车提升速度最高不得超过 1.5m/s,提升过程中,保持提升速度平稳,严 格按照提升机操作规范操作。 8、机车运送“四超”车辆时,机车的加速、减速必须均匀,通过车场、弯道、交叉口, 噪声较大段、坡度较大段、或发现前方有人或车辆时必须鸣笛警示,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1M/秒,两侧和前方严禁有人。 11、人力运送“四超”车辆时,人力配备必须足够,应有 1-2人备用;两侧严禁有人, 应有专人指挥。 9、提升、下放或运送“四超”车辆时,若出现异常情况,首先向调度室汇报,指定专人 指挥处理,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0、车辆超宽超过 1.2米,实行单筒提升,操作按本矿的“绞车调绳与档车栏配合使用 的操作顺序操作”,不得有误。 11、所有物料在装车时必须注意物料的重心不能装偏偏左、偏右、偏前、偏后、头重 脚轻等。 12、“四超”件上下车时,必须由有经验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尽量采用机械装车的方法, 机械装车时,所有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不能采用机械装车的 再考虑人工抬运。 13、人员抬运“四超”件上下车时必须有足够的人员,平均承载力不得超过 50Kg/人,操 作人员动作协调一致,由专人指挥喊号,做到同起、同落,轻起、轻落。 14“四超”件装车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捆绑工作,物件与平板车的固定连接用Φ18.5mm 的钢丝绳与 M20的花栏螺丝配合捆绑,并且不得少于 4道,再用 4股 8号铅丝,前后两道捆 绑装车,必须绞紧上劲,保证各股丝受力均匀。 15、捆绑“四超”件时,各机件的外露配合面,突出棱角及轴头精密件要加以包装保护, 防止运输中碰撞损坏或出现意外。 16捆绑易变形的部位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设备上的滑动部位应予以固定, 以防止滑动。 17、起吊“四超”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指定专人对机械索具、工具器进行检查,不 完好的严禁使用。 18、起吊“四超”件时,手拉葫芦、钢绳的起吊能力必须大于所起吊物件重量的 2倍以 上。 19、捆绑“四超”件时,严禁将倒链链条直接捆绑在大件上,钢丝绳扣直径不得小于Φ12.5mm 。 20、起吊“四超”件过程中,吊物周围 2米内,除起吊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作业或 逗留,起吊人员应站在与重物坠落的相反位臵,距离重物边缘下方至少 1m 。 21、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应先试吊 100-200mm ,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22、使用手动胡芦拉小链时应双手用力均匀,不得过快过猛;起吊重物需要悬空停留时, 必须将手拉小链栓在大链上。起吊中对起吊物,要稳起稳放,操作平稳,严禁猛拉硬拽。 23、起吊中严禁用手、脚直接推、拉起吊物等,起吊时要设专人观察巷道顶板,检查起 吊件及各连接件间的牢靠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起吊,处理好后再继续作业。 24、起吊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操作 , 操作得当。 25、重物起吊时,一般不得中间停止作业;设备到位或中间停止时,应放臵稳固;对重心 高的设备,应采取防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重机械。 五、所有作业人员、相关人员、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六、对违反“四超”车辆运输规定的操作人员或违反“四超”车辆运输规定造成设备损坏 或安全事故的,机电科队、运输队配合安全科进行事故调查、取证,由安全科按“三违” 进行惩处。 七、 运送物资名称 , 运送目的地 运送至现场负责人 。 会审栏职 务 会 审 意 见 日 期 矿 长 总 工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安全科长 机电科长 运输队长 新木煤矿机电科编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