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集团缸沟煤矿领导值班制度.doc
郑煤集团缸沟煤矿领导值班制度 二 0一一年四月二日 郑煤集团缸沟煤矿关于领导值班的规定 一、值班人员董事长、五职矿长共 6人。 二、值班制度 1、负责本矿当日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工作和平面一切日常事 务,对本矿当日安全生产和日常事务负全面责任。 2、实施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前天 1700到当天 17 00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脱岗。 3、严格值班纪律,凡因公和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向董 事长或矿长请假,并及时安排同级人员代替值班。 4、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向分公司如实汇报当日的安全生 产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不得代签 5、值班人员,保持 24小时手机畅通,当接到调度室通知后, 5分钟内赶到调度室。 一般情况,不得离开调度室 三、奖惩 1、值班人员,对当日问题无及时处理到位者,罚款 100元, 扣除当月资金的 20。 2、擅自脱岗、迟到、早退,无按规定时间值班者,一次罚款 20元,第二次罚 50元,消工一个。 3、无按规定时间向上级公司汇报,无及进填写值班记录,罚 款 50元,承担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手机关机,接到通知无按规定时间赶到调度室者罚款 100 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监督考核 1、成立以董事长王卫远为组长,矿长申长根为副组长和有关 职能科室参与的考核小组,下设考核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 度室,王振伟任办公室主作。 2、监督考核办不定期对值班领导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将检 查结果纳入本月绩效考核。 3、对于值班情况的检查结果报监督考核组,并在每周安办会 上对本周的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郑煤集团缸沟煤矿 二 0一 0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