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职业卫生质量标准化资料目录.doc
煤矿 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资料目录 一、基本条件 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 2、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3、考核期内没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4、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三年至少进 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新建、改建、扩建矿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规定。 二、基本要求 ㈠前期管理 1、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表组 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1防治责任制度; 2防治 计划和实施方案; 3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5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6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7职业 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9职业危害申报制 度; 10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1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2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3、配备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日常管理工作。 4、按规定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6、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8、按规定对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上岗前、在 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9、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 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㈡现场管理 1、符合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规定,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 强度 符合 GBZ2.1、 GBZ2.2、 AQ4202、 AQ4203 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日常监测和检测评价记录或报告。 3、日常监测必须设置专职或者兼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人员,配 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 测。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 5、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 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 6、配备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 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使其处于正常状态。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应做好记 录,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 7、个体防护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 AQ1051 为劳动者配 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做好登记记录。 8、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 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按照 GBZ158的要求设置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 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定期进行 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㈢健康监护 1、按规定组织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 应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 害的作业。 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 动者,对在职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按规定做好准备解除合同、调离或脱离作业及岗位人员的离岗时 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应解除或者终止 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 查。 5、按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时应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 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签章。 7、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 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使用童工。 ㈣诊断鉴定 1、安排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 2、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3、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康复。 4、将职业病病人调离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并妥善安置。 5、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要的资料。 ㈤工会监督 1、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三、总体要求 1、上述各项目应有相关文件、检查记录或台帐。 2、每月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3、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自评表,每月 2-4日进行自评。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