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提交材料.doc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概念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 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 1、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 2、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 生产单位; 3、其他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 非煤矿矿山企业独立生产系统,是指具有相对独立的采 掘生产系统及通风、运输提升 、供配电、防排水等辅助 系统的作业单位。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 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 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 二、安全生产条件 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 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 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 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 经考试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 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十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 检测检验; 十一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 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十二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 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提交材料一式三份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建设项目“三同时”申请书; 二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三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复印件; 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复印件 ; 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 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 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九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 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与 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一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 押金的证明材料; 十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矿山 企业或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成绩单; 十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十四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从事爆破作业的, 除应当提交以上 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爆炸物品 使用许可证 。 2、 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需要提交采矿许可 证。 四、延期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提交材料一式三份 一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复印件; 七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复印件 ;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 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 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十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 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 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二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 押金的证明材料; 十三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矿 山企业或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成绩单 ; 十四矿山救护协议; 十五企业基本情况表; 十六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五、变更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提交材料一式三份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 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 安全生产许可证 1、变更单位名称的; 2、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3、变更单位地址的; 4、变更经济类型的; 5、变更许可范围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 下列文件、资料 1、变更申请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 说明材料。 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 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