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煤矿地质报告技术合同书2014.4.11.doc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和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编制 甲方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 签订日期2014-04-28 甲方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甲方委托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乙方承担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和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修编的通知豫煤行2007103号文以及国家安监局煤矿防治水规定第28号令,结合矿山实际,编制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和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二、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成果提交 一工作任务 乙方负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要求编制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内容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附录B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和附录A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中要求的所有成果文字、附表、附图及附件等工作。 二工作标准 1、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 2、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修编的通知豫煤行2007103号; 3、煤矿防治水规定第28号国家安监局; 4、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2009年12月1日施行; 5、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6、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GB/T 13908-2002; 7、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及文件汇编2011年7月; 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结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中煤矿建井、生产地质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和合同技术要求编制。同时编制的成果报告中需包含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中附录B 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附录A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中要求内容。 三成果 按照“工作任务”规定的内容及矿井地质报告中规定的要求提交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和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包括文字、附表、附图及附件,确保符合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查和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工期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送审报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提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四、甲方职责 一及时提供与本工作任务相关的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报告、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水文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产资源开采井上下对照图等资料; 二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三尽可能为乙方地质调查、资料收集提供便利。 五、乙方职责 一乙方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固体矿产勘查甲级以上资质; 二乙方必须具有地质技术能力和报告编写的业绩; 三在河南省工信厅豫工信煤[2013]903号文备案过的单位; 四负责地质调查、基础资料的收集; 五负责按照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附录B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附录A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提交准确的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和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包括文字、附表、附图及附件; 六负责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及专家审查后的修改补充; 七负责向甲方提交最终矿井地质报告成果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各5套含图纸,电子版各一套。 六、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各项技术指标符合以上各条款技术要求及通过各级主管部门评审。 详见附件1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附录A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附录B 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报告合同总价款壹拾万圆整100000.00元整。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50预付款伍万圆整50000.00元,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10日内支付余下费用50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 八、成果归属及资料保密 本项目所有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 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除承担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不能按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内容时,每延长1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规定的时间不包括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等延误时间。 三由于甲方不能按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延长1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一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除其责任。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 开户行交通银行洛阳分行关林支行 账 号4130 6500 0018 0002 1551 3 联系电话037965952074 联系人叶建 136********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