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煤矿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doc
大恒煤矿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一、防治水日常巡检制度 1、防治水日常巡检由探水队及防治水人员按巡检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矿各分管领导防治水隐患排查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地测科,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防治水技术组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在矿井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关系。 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7、设备组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铁丝、沙土等材料。 8、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 9、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 10、建立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队。 1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治的设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12、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1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14、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二、考核制度 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力、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二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三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 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1000元。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500元。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50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1、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单位处罚1000元罚款。 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放孔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3000元,个人罚款500元。 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罚款200元。 4、探放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5、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6、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