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59起 死亡348人.doc
2013年 全 国 煤 矿 发 生 瓦 斯 事 故 59起 死 亡 348人 2014年 01月 28日 1216来源证券时报网 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 1月 24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十一 次会议在京召开,总结 2013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 了 2014年工作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煤矿瓦斯防治 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吴新雄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出席 会议。 会议认为, 2013年,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动出台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 国办发〔 2013〕 93号为主线,加 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指导,加大政策扶持,发布了煤层气产业政策,全面实 施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加快地面煤 层气规模化开发,扎实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各项工作,煤矿瓦斯防治形势总体稳 定, 抽采利用量快速上升。 2013年, 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 59起、 死亡 348人, 同比减少 13起、 2人,分别下降 18.1和 0.6;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 156亿立方米,利用 66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 10.6和 13.8,其中,井下瓦斯 抽采量 126亿立方米、利用量 43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 10.5、 13.2;地面 煤层气产量 30亿立方米、利用量 23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 11.1、 15。 会议指出,近几年,煤矿瓦斯事故逐年大幅度下降,但重特大瓦斯事故没 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和小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依然严 峻。瓦斯灾害威胁日趋严重,防治难度越来越大;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没有 落实专职人员和专门经费;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区域 防突和抽采达标等规定;瓦斯防治基础依然薄弱,一些小煤矿不具备瓦斯防治 能力;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尚未完全研究清楚,煤矿瓦斯防治关键技术有待突破; 部分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加快抽采利用的内在动力不足;非法违规生产现象 突出,部分地区存在超层越界、私挖乱采、停产整顿矿井违法组织生产等行为。 会议强调,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 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各项工作措施,力争遏制一次死亡 30人 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事故,努力减少一次死亡 10人以上的重大瓦斯事故,煤矿 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10以上; 煤层气 煤矿瓦斯 抽采量 180亿立方米, 利用量 85亿立方米。 2014年煤矿瓦斯防治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 体系,加强重点地区瓦斯防治工作指导,推进省级煤矿瓦斯防治机构标准化建 设,评选表彰一批煤矿瓦斯防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是贯彻落实国办发 93号文,尽快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扶持力度。 三是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示范矿 井建设,拓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开展煤矿安全改造专项检查和瓦斯治 理示范矿井评估验收工作。四是推进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指导各 地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启动评估管理办法和 标准修订工作。五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创新,推进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瓦斯 防治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强瓦斯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煤层气煤矿 瓦斯标准体系。六是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推进煤层气重点项 目和瓦斯零排放示范矿区建设,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水平。七是健全 煤层气开发利用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建立 煤层气勘查开采约束机制,推进煤层气矿业权改革试点。八是加强煤矿瓦斯防 治监管监察,全面开展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 强制性落实区域防突和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规定。 会议要求,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创新 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和企业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煤矿瓦斯防治重大问 题,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实现 2014年煤矿瓦斯防治目标。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人民 银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中 国 煤炭 工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