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事故管理制度.docx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2016.9.1 xx有限公司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版 本 文件编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持有部门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环保事故处理处置。 3相关资料 3.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3.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3.3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3.3.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 3.3.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 3.3.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3.3.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3.4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4管理要求 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2.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 4.2.3事故的简要经过; 4.2.4已经采取的措施; 4.2.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4.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4.5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影响。 4.6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4.7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8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 4.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4.10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4.11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局。 4.12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上级规定。 5.2本办法由公司环安处负责解释。 5.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