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018年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汇编.doc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二〇二〇年一月 前 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彻底扭转被动局面 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鑫龙煤业于2018年6-7月份组织各单位专业人员收集整理了2008年以来国内发生的重大以上及省内较大煤矿事故案例,并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最终整理收录了134起典型事故案例,并编制成册。 本书既是煤矿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手头必备的一本工具书,也是煤矿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的生动材料,为切实做好超前防范,全面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本书的编制得到了大众矿、主焦矿等矿井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编制人员水平有限,书中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目 录 第一部分 2008年-2018年省内煤矿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8 一、2008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8 (一)2008年河南省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公司君鑫二矿“3.17”冒顶事故8 (二)2008年河南省荥阳市崔庙东升煤矿“5.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9 (三)2008年河南郑煤集团侯二七分公司侯寨振兴煤矿“5.2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 (四)2008年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秋煤矿“6.5”重大冲击地压事故。13 (五)2008年河南省济源煤业公司八矿技改立井“7.10”坠罐事故15 (六)2008年河南省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四矿“8.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 (七)2008年河南省禹州鹤煤仁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7”重大透水事故22 (八)2008年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鑫泰煤业有限公司“9.13”重大井下透水事故。24 (九)2008年河南省登封市新丰二矿“9.2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5 (十)2008年河南省鹤煤集团六矿“10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0 (十一)2008年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马庄煤矿“10.29”透水事故32 (十二)2008年河南洛阳市宜阳县顺达煤业有限公司沙坡煤矿“11.13”顶板事故34 二、2009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35 (一)2009年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奋进煤矿“6.24”火灾事故35 (二)2009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8.18”瓦斯爆炸事故36 (三)2009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9 三、2010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43 (一)2010年河南省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电缆着火事故43 (二)2010年河南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3.22”透水事故44 (三)2010年河南伊川煤矿“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爆炸事故。45 (四)2010年河南省平顶山市兴东二矿“6.21”重大炸药爆炸事故47 (五)2010年河南洛阳市宜阳县东升煤业公司“7.4”井下一氧化碳浓度超标事故50 (六)2010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凤凰岭煤矿“7.8”爆炸事故52 (七)2010年河南省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 “8.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4 (八)2010年河南省平煤集团平禹四矿 “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6 (九)2010年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12.7” 重大瓦斯爆炸事故58 四、2011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61 (一)2011年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焦煤集团九里山矿“1027”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61 (二)2011年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千秋煤矿“113”重大冲击地压事故65 五、2012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67 (一)2012年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平顶山裕隆源通煤业有限公司“4.14”透水事故67 (二)2012年河南省郑煤集团张沟煤矿“11.8” 火灾事故68 六、2013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71 (一)2013年于河南省河南省新密市郑宏恒泰煤业有限公司“7.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1 (二)2013年河南省大峪沟煤业集团“12.22”透水事故72 七、2014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74 (一)2014年河南省平煤神马集团河南长虹矿业“3.2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4 (二)2014年河南省义煤集团千秋煤矿“3.27”冲击地压事故79 (三)2014年河南省登封市向阳煤业 “5.17”顶板事故81 (四)2014年河南省登封市金丰煤业 “5.18”顶板事故82 (五)2014年河南省平煤神马集团五矿 “8.4”顶板事故84 (六)2014年河南省济源煤业二矿“8.4”顶板事故85 (七)2014年于河南省平煤集团朝川矿“8.15”顶板事故87 八、2015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88 (一)2015年河南省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1.19”较大顶板事故88 (二)2015年河南省陈四楼煤矿“4.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9 九、2016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90 (一)2016年河南省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32”较大顶板事故90 (二)2016年河南省郑煤集团大平煤矿“3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94 十、2017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98 (一)2017年河南省登封市兴裕煤业“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98 (二)2017年河南省郑煤集团白坪煤矿“3.10”顶板事故100 (三)2017年于河南省神火集团薛湖煤矿“5.1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02 十一、2018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106 (一)2018年河南省神火集团薛湖煤矿“4.12”坠落事故106 (二)2018年河南能源焦煤集团中马村矿“5.14”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08 (三)2018年河南能源义煤集团新义矿“5.2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0 第二部分 2008年-2018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110 一、2008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110 (一)2008年重庆南川县高桥煤矿“1.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0 (二)2008年吉林辽源市东辽县金安煤矿“3.5”冒顶事故112 (三)2008年黑龙江鹤岗市兴安区泰源煤矿“3.5”电缆起火事故113 (四)2008年云南省邵通市威信县水洞坪煤矿“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4 (五)2008年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香梅乡张家洲煤矿“3.2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6 (六)2008年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安信煤业有限公司“6.13”重大爆炸事故。121 (七)2008年陕西省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7.1”重大爆炸事故。124 (八)2008年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126 (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127 (十)2008年辽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8.18”瓦斯爆炸事故130 (十一)2008年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第八煤矿“9.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32 (十二)2008年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煤矿“9.20”重大井下火灾事故133 (十三)2008年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11.30”瓦斯爆炸事故134 (十四)2008年湖南娄底市涟源市伏口镇挂子岩煤矿“12.17”瓦斯爆炸事故137 二、2009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140 (一)2009年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2.22”瓦斯爆炸事故140 (二)2009年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42 (三)2009年柏家沟煤矿“8.18”瓦斯爆炸事故143 (四)2009年神华宁煤集团大峰矿“10.14”爆炸事故145 (五)2009年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47 三、2010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149 (一)2010年湖南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149 (二)2010年内蒙古乌海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150 (三)2010年湖南省常宁市一家被整合的矿井“3.21”透水事故152 (四)2010年华晋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155 (五)2010年湖北省利川市水井湾煤矿 “5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60 (六)2010年湖南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10.14”电缆起火事故163 (七)2010年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一煤矿“12.6”透水事故165 四、2011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167 (一)2011年云南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4.15”透水事故167 (二)2011年贵州贵阳市乌当区金阳新区朱昌镇富宏煤矿“5.29”透水事故169 (三)2011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一起煤矿“7.2”透水事故171 (四)2011年山东省枣庄防备煤矿有限公司“7.6”透水事故173 (五)2011年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过河口煤矿“8.14”透水事故176 (六)2011年四川曾家沟煤矿“8.29”重大透水事故。178 (七)2011年山西元宝湾煤矿“9.16”透水事故。180 (八)2011年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安平煤矿“10.4”透水事故182 (九)2011年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10.11”透水事故184 (十)2011年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田玉煤业有限公司“10.16”瓦斯爆炸事故188 (十一)2011年重庆市奉节县大树镇富发煤矿“10.17”瓦斯爆炸事故191 (十二)2011年湖南霞流冲煤矿“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95 五、2012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196 (一)2012年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钓鱼台煤矿“2.3”瓦斯爆炸事故196 (二)2012年湖南省衡阳市宏发煤矿“2.16”运输事故199 (三)2012年吉林省蛟河市丰兴煤矿“4.6”重大透水事故。201 (四)2012年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谯家镇新生煤矿“4.26”重大透水事故。203 (五)2012年林省白山市吉盛煤矿“8.13”重大瓦斯事故。205 (六)2012年四川省攀枝花市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7 (七)2012年甘肃省张掖市宏能煤业公司花草滩煤矿“9.6”重大井筒坠落事故。209 (八)2012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龙山镇煤矿“9.22”重大火灾事故。212 (九)2012年湖南省耒阳市茄莉冲新井煤矿“7.5”透水事故214 (十)2012年高坑煤矿“9.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216 (十一)2012年甘肃省白银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9.25”斜巷跑车事故219 (十二)2012年山西省沁水县郑村镇湘峪煤矿“11.18”瓦斯爆炸事故222 (十三)2012年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上厂煤矿“12.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24 六、2013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226 (一)2013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1.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26 (二)2013年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重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29 (三)2013年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艾家沟煤矿“2.28”火灾事故231 (四)2013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马场煤矿“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33 (五)2013年吉林省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35 (六)2013年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庆兴煤矿“4.20”瓦斯爆炸事故240 (七)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43 (八)2013年湖南邵东县周官桥乡司马冲煤矿“6.2”瓦斯爆炸事故247 (九)2013年山西汾西正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928”重大水害事故250 (十)2013年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51 七、2014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255 (一)2014年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下海子煤矿“4.7”透水事故255 (二)2014年云南曲靖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4.7”瓦斯事故259 (三)2014年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514”重大溜灰管坠落事故261 (四)2014年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6.3”瓦斯事故264 (五)2014年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団公司新华煤矿“6.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66 (六)2014年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7.5”瓦斯爆炸事故270 (七)2014年黑龙江鸡西煤矿“8.14”透水事故272 (八)2014年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透水事故275 (九)2014年贵州省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新田煤矿“10.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78 (十)2014年新疆米泉沙沟煤矿“10.24”重大顶板事故。287 (十一)2014年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恒大煤业公司“10.26”重大煤尘爆炸燃烧事故289 (十二)2014年鸡西市鸡东县兴运煤矿“12.1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93 (十三)2014年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松林煤矿“1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96 八、2015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299 (一)2015年山西大同市姜家湾煤矿“4.19”重大透水事故。299 (二)2015年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02 (三)2015年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永吉煤矿“10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305 (四)2015年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310 (五)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爆炸事故313 (六)2015年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钼业兴利矿业有限公司“12.17”火灾事故315 九、2016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321 (一)2016年陕西省神木县乾安、刘家峁煤矿“16”重大煤尘爆炸事故。321 (二)2016年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松树镇煤矿“3.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22 (三)2016年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业公司“3.23”井下安全事故327 (四)2016年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330 (五)2016年铜川照金煤矿“4.25”透水事故334 (六)2016年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矿“8.17”火灾事故338 (七)2016年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27”瓦斯爆炸事故344 (八)2016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0.29”瓦斯爆炸事故347 (九)2016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煤矿“12.3”瓦斯爆炸事故352 (十)2016年湖北省巴东县辛家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55 十、2017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356 (一)2017年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顶板事故356 (二)2017年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祖保煤矿“214”跑车引发重大煤尘爆炸事故360 (三)2017年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3.9”火灾事故366 (四)2017年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煤矿“5.7”气体中毒事故370 (五)2017年黑龙江赤峰市宝马煤矿“12.3”瓦斯爆炸事故379 十一、2018年省外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382 (一)2018年辽宁省本溪龙新矿业思山岭铁矿“6・5”重大炸药382 爆炸事故382 第三部分 鑫龙煤业事故统计384 一、2009年主焦煤矿“5.4”瓦斯燃烧事故。384 二、2013年贺驼煤矿“1.22”主井底通道涌煤事故388 三、2013年大众矿1.25工伤事故390 第1部分 2008年-2018年省内煤矿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 一、2008年省内煤矿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案例 (一)2008年河南省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公司君鑫二矿“3.17”冒顶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8年3月17日,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公司君鑫二矿安排零点班6名工人,对宏发井副斜井约500米处进行巷道维修。3月17日早上7时10分左右,维修地点发生冒顶,4人被埋。事故发生后,跟班矿长立即向地面调度室报告,矿上随即组织抢救。当天上午10时许,被埋矿工被救出,造成3人重伤,1人轻伤。3月18日下午6时,3名重伤工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 (一)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不到位,现场支护质量差,存在空顶作业冒险作业现象。 (二)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施工时,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安全确认和监护,且未安排专人负责观测顶板。 (三)矿井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出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三、防范措施 (一)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上报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细致排查事故隐患;要强化现场管理,专人负责观测顶板,及时加强支护,严禁空顶冒险作业,切实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施工。 (三)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不得迟报瞒报事故。有关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二)2008年河南省荥阳市崔庙东升煤矿“5.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8年5月4日6时12分,河南省荥阳市崔庙东升煤矿(以下简称东升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320 吨、瓦斯量1.98万立方米,造成1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东升煤矿违法违规掘进11101巷道,诱发突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东升煤矿不按照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方案施工,擅自在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违法违规组织掘进,且在没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在有严重突出危险的区域冒险作业。 2.东升煤矿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矿长资格证过期失效,部分副矿长无安全资格证;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11101巷道掘进工作面出现响煤炮声突出预兆时没有及时撤出作业地点;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违反国家规定将井下全部工程承包给包工队并以包代管、长期存在“不按照技术改造方案施工和边技改边生产”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等重大事故隐患。 3.荥阳市煤炭管理局、崔庙镇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东升煤矿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状态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不严格,对东升煤矿在东翼非技术改造区域违法违规掘进11101巷道的行为监管不力,放任、纵容东升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尽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协调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同时,中共荥阳市委和荥阳市政府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到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督促、协调查处东升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 荥阳市突出矿井必须强化防突管理,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按规定布置专用回风巷和实行分区通风,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完善、可靠。 (二)荥阳市各技术改造煤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明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排査各类事故隐患,并严格按照技术改造设计施工,严禁在矿井非技术改造区城施工和边技改边生产等违规行为。 (三)荣阳市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生产水平和灾害防范意识,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荥阳市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将井下全部工程全部承包给包工队以包代管通风系统不完善”等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在矿井非技术改造区域进行生产、边技改边生产”等违规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信息传递网络,完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 (三)2008年河南郑煤集团侯二七分公司侯寨振兴煤矿“5.2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8年5月26日4时13分, 河南郑煤集团侯二七分公司侯寨振兴煤矿,307采面回风巷在扩修巷道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下井21人,其中14人安全升井,7人下落不明。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省政府 “双十条”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二)红线意识不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有差距,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思想。 (三)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突出危险情况下冒险生产的现象尚未彻底消除。 (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不严谨、不细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重生产不重安全、重效益不重安全和冒险蛮干的现象。 三、防范措施 (一)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省政府 “双十条”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确保做到“不掘进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区域防突措施必须整体设计、整体审批,要结合煤层厚度、产状等开采技术条件和巷道布置变化情况编制,必须包括全部抽放钻孔和增透钻孔的具体施工参数;修改设计时,要按照原措施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要建立瓦斯和地质异常快速处理反应体系。当工作面出现打钻喷孔、夹钻、顶钻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对矿井采掘过程中出现的瓦斯及地质构造异常情况,要建立台账,对每次异常情况都要由主管矿领导组织分析评价,制定针对性处理措施,确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并将异常处置情况报上级公司。 (三)要完善防突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设计施工抽采钻孔,规范抽采参数计量;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喷孔、顶钻等异常现象必须有记录、有报表、有处理结果;有突出危险预兆时,必须停止掘进,补充实施区域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四)要进一步加强煤层瓦斯地质基础工作。对煤层瓦斯赋存状况和地质变化情况要弄清、找准,科学进行采掘工程布置。尤其要对地质构造附近应力集中、瓦斯赋存规律的勘探手段等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分析断层带等地质构造对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影响。 (五)要规范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完善区域验证工作程序。评判应对抽放钻孔布置是否符合区域防突措施设计、抽采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规定、钻孔有效预抽期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实地核查确认;在采用敏感指标进行工作面验证时,必须观察分析工作面揭露的地质构造、采掘作业及钻孔等发生的各种现象,实现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多元信息综合预测和判断。 (六)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突出煤层大坡度上山掘进;避免紧靠断层带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工程,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要进一步完善防突技术设计规范和区域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审批制度;区域防突措施要明确具体抽放钻孔的位置和参数;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要与抽采达标评判分开,明确效果检验的职责分工与程序要求。 (四)2008年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秋煤矿“6.5”重大冲击地压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8年6月5日15时57分,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秋煤矿(以下简称千秋煤矿)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50万元。2008年6月5日八点班,千秋煤矿安排14名、4名矿工分别在21201综采工作面下副巷外口以里750-810米处、805米处从事扩修巷道和做防火工程等工作。6月5日15时55分许,综采二队潘续祖、郑联委两人走到21201综采工作面下副巷外口以里750米处时看到前方有人正在在维修支护设施,没有发现工作环境有异常(稍后,两人听到“闷雷”似的响声,身体被弹起并昏迷)。6月5日15时57分,千秋煤矿21201综采工作面下副巷外口以里725-830米处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巷道围岩瞬间释放的巨大能量致使105米长的巷道发生严重底鼓,巷道断面急剧缩小到1平方米左右,巷道内的皮带输送机架子和托辊被挤到巷道顶梁上。事故造成上述18名矿工和刚进入21201综采工作面下副巷的6名四点班矿工被困。正在千秋煤矿调度室的值班人员通过安全监控系统终端发现21201综采工作面上安全出口处瓦斯浓度升高至百分之六左右、风速降至0.1米到0.2米/秒后,立即了解有关情况并于6月5日16时36分通过电话向义煤集团报告了事故初步情况。随后,义煤集团总调度室和安监局于6月5日17时55分接到千秋煤矿调度室事故情况的传真报告后,于6月5日17时58分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了事故有关情况。 二、原因分析 1.由于千秋煤矿开采深度大、煤层顶板坚硬,在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共同作用下巷道周围煤岩体弹性变形能聚积,扩修巷道支架、清落巷道底板诱发围岩聚积的能量在短时间内急剧释放,导致21201综采工作面下副巷外口以里725-830米处巷道严重底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千秋煤矿对矿井大采深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发生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认识不足,未组织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一条规定编制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专门设计;贯彻落实义煤集团预防冲击地压暂行技术规定不到位,未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指数测定,未制定冲击地压防治人员责任制、冲击地压分析排查制度和冲击地压资料收集汇报制度;对21201综放工作面贯彻落实防止冲击地压措施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同时,义煤集团公司督促检查千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义煤集团要提高对矿井大采深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发生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认识,深入开展矿压观测工作,探索和采用先进监测手段对防治冲击地压的有关参数进行实时监测,提高监测预报的能力,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2.千秋煤矿要建立健全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门机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防冲意识,提升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3.义煤集团要认真查找事故报告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加强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事故报告机制,严格事故报告责任,杜绝漏报事故遇难人数情况发生。 (五)2008年河南省济源煤业公司八矿技改立井“7.10”坠罐事故 1、 基本情况 2008年7月10日8时30分,济源煤业公司八矿技改立井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坠罐事故,造成1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在明知济煤八矿新建主井绞车存在联轴器损坏的重大隐患情况下,违章指挥,强令绞车司机冒险作业,致使联轴器失效,同时由于安全保护不全导致安全制动失效,绞车完全失去提升动力和制动力,从而造成坠罐事故。 (二)间接原因 1、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重效益、轻安全,购买假冒其它厂家拼装生产的、制造和安装质量均存在严重问题、安全保护系统不全的伪劣绞车用于矿井提升运输,且长期超载运行导致绞车联轴器等部件加剧损坏,同时违反国家有关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不经有关机构检测检验就投入使用,且在发现绞车存在联轴器损坏的事故隐患后仍不予维修,长期带病运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2、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假冒其它矿井建设单位组织无相应资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队伍从事井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混乱,项目负责人朱某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工作;新建主井绞车司机无证上岗;新建主井绞车每班只有一名司机,不配副司机;新建主井井底井口不配固定把钩工和信号工,人员提升运输管理无序,且经常超载荷提升矸石;安全管理制度极不健全,无作业操作规程,不对新建主井绞车及其防护装置定期检查、维修和建立技术档案;未依照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既无项目经理资质,也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3、作为工程监理单位的河南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监理所郑州分所严重不负责任的将加盖其印章后的监理合同交予济源市煤炭管理局,对济煤八矿签署合同致使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既不知情,也在事实上造成对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无人进行监理的实际情况。 4、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济煤八矿对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检查工作疏忽,经过多次安全检查仍不清楚济煤八矿施工主井绞车是否经过有关机构检测检验和是否取得安全准用证等安全生产情况。尤其是济煤八矿未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对井下工程施工以包代管,放弃其安全管理责任,在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对济煤八矿安全检查时,陪同公司有关人员对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对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施工队伍的混乱安全管理状态任其长期存在。 5、济煤八矿在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技术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未批复和办理开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始井筒和井下技术改造工程建设。 6、济源市煤炭管理部门对济煤八矿和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济煤八矿和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测检验的绞车、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进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其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没有及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对济煤八矿和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有力查处。 三、防范措施 (一)煤矿井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配足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济源市煤矿企业要立即核实在本矿从事井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真实身份,一经发现假冒他人名义从事井下建设工程施工的,必须依法解除施工合同,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对其严厉处罚。济源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井下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假冒他人名义参与煤矿井下工程施工活动或者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煤矿井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坚决清除出矿井建设市场。 (二)济源市煤矿企业及煤矿井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摆正安全和效益的关系,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煤矿安全设备,严禁非煤安标志安全设备进入煤矿安全生产环节,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检测检验,在未通过有关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前不得投入使用。济源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涉及重大安全煤矿设施、设备、器材采购工作的行业管理工作,适时公布、推荐煤矿安全设备的优质生产厂家,督促、教育、指导对煤矿企业及井下工程施工单位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煤矿安全设备。 (三)煤矿企业和矿井建设施工单位要对矿用提升设备进行经常性专项检查,特别是对隐蔽性较强的绞车联轴器要逐台检查,发现挡板松动、螺栓拉断或脱扣要认真查找原因,必要时进行拆检,发现齿轮磨损、变形或其他隐患要及时停产更换;正在使用JTK系列绞车的煤矿企业和矿井建设施工单位,应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制动力矩和制动减速度规定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直接作用在卷筒上的制动力,防止绞车联轴器失效后发生制动失效发生事故;同时,通过完善保护及时实现安全制动,通过采取在JTK系列绞车深度指示器断线保护上分别采集来自滚筒和电机两方面的信号,来减少安全制动的反应时间,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另外,要查清所有的JTK系列绞车产品来源,凡发现假冒他人厂家生产和无煤安标志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对煤矿安全施工的监理责任,根据煤矿建设特点,配备相应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煤矿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煤矿企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煤炭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其有关行为,对不履行监理职责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处理。 (五)济源市技术改造等改、扩建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对井下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禁对井下工程施工以包代管,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煤矿建设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施工企业使用的煤矿在用安全设备,必须严格审查其相关手续是否齐备,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设施设备是否通过检测检验;对施工单位存在的“不经有关机构检测检验就将有关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投入使用、使用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井下作业人员和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立即要求施工企业停止施工并报告有关部门。 (六)济源市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技术改造等改、扩建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未按有关程序批准擅自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予以处罚,拒不执行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实施关闭;二是对煤矿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专项检查,依法查封、扣押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检验的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三是加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并联系有关部门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数据查询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未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教育培训就从事井下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四是督促煤矿企业在矿井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要关口前移,严格审查参与竞标单位的身份,发现假冒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职责履行其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认真查找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惩处各类煤矿违法行为,将重大煤矿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2008年河南省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四矿“8.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08年8月1日1时03分,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四矿(以下简称平禹四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2555吨,突出瓦斯量26万立方米,造成2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30万元。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平禹四矿12190机巷掘进工作面前方煤体松软,煤层由薄变厚,为瓦斯富集区;采取的防突措施没有消除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