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矿灯充电电工操作规程.doc
第二节 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新购置矿灯初充电 1、购买的新矿灯到矿后,应检查包装有无损坏现象,开箱后应检查箱内所有附件、技术文件得否齐全。 2、检查每个矿灯外观是否有损坏现象,各零件是否完整无缺,有无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每个矿灯的电气线路,红色为正,蓝色为负。 4、检查电缆和接线柱的联接极性是否正确,如错接应及时改过来。 5、将矿灯表面尘垢用布擦掉,如果是新修好的矿灯电瓶,也应达到完整清洁,准备进行初充电。 6、将二柱搬手插入透气孔中,旋下透气,取出垫圈和堵头,把电瓶向后倾斜45,向内加注电解液。 7、注液时,用注液器将事先配制好的比重为1.26的硫酸溶液注入电瓶内,每一电瓶注入为120毫升。 8、注液完毕,电瓶应静放2~4h,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酸溶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以下,把电瓶直立起来,如果电解液低于注液孔,应补充一些电解液,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9、这时将电瓶外壳上的漏液擦净,装上堵、垫圈和透气盖,并把透气盖拧紧。 10、编好矿灯上的号码,依次把矿灯放置地充电架上;把矿灯充员插孔插入充电架的插头上,并按顺序时旋转180,使矿灯和充电架上的弯曲弹簧接触,这时矿灯开始充分电,、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发生偏转,表示电瓶开始充电。 11、矿灯全部上充电架接通电源后,调节电压,使充电电流为一额定值,KS-8矿灯为IA,KS-7D矿灯为0.9A,并每隔1h调整一次电压,使电流保持平衡。 12、在初充电过程中,最初24h充电电流不得中断,否则将影响矿灯寿命,当充电达到48h后,应加入一次蒸馏水,再充电2h使电解液均匀,至此初充电结束。 13、充电过程中,电瓶温度不得超过45℃,如有超过,应降充电电流或暂时停止充电。 14、矿灯充电完毕,放置1~2h,去矿灯房进行放电试验,测定每盏矿灯放电时间,放电时间达到17h,而电瓶电压不低于3.5V。 二、日常充电 1、交回的矿灯应检查灯锁、灯圈、玻璃、灯线等零件有无损坏,灯的闭锁装置是否不效。 2、检查电瓶是否漏液,有无短路,接触是否良好,灯炮是否闪动或不亮。 3、把使用过的矿灯息灭,对应充电架上的号码,再把灯头上的良电插也插入充电架的插头上,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并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 4、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V0.1V范围内。 5、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注意电压表的指示值,充电时应有专人负责,并使电瓶温度不能超过45℃ 6、充电过程中,电源突然中断时,应立即将灯头断电或切断直流输出开关,否则矿灯会通过整流元件放电。 7、充电过程中,如有的矿灯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可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电源。 8、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的12h,终止电流在0.1A以下,酸性矿灯充电后应保持亮灯11h,并测量电压不得低于3.5V,碱性矿灯不低于2.2V。 9、充电时间不足12h,终止电流在0.1A以上时应不予发放,应用备用矿灯。 10、对于不能断续使用的矿灯要及时更换,或进行其它处理。 三、补加蒸馏水 1、专用二柱搬手,打开透气盖,取下堵头。 2、将电瓶倾斜45,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瓶,补充到电瓶直立后与注液口相平为淮,每个电瓶补8~12毫升。 3、补完蒸馏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和透气盖,仔细检查一下电瓶有无破裂,。 4、补蒸馏水应在充电9~10h进行。 四、调整电解液比重 1、正常矿灯电瓶在充足电后,其电解液比重为1. 2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