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面防治水措施.doc
煤矿地面防治水措施 煤矿地表为山地,属中山地貌,井田内开采范围最高标为750m,最低标高为390m,相对高差为360m,矿井井口位于松坎河北侧,井口标高为390m,与松坎河相对高差20m,高于松坎河历史最高水位。以及矿井开采历年的降雨情况看,矿井雨季冰威胁的可能性不大,但为防范未然,确保矿井安全,特制定矿井地面防治水措施。 一、成立矿防治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小组长由 担任,领导小组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全面工作,布置、检查和落实,保证防治水工作人、财、物的到位,确保整个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防治水的警戒时间为每年的510月,所有的准备工作均秘须在每年5月以前完成,510月期间,矿井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直至雨季结束。 三、每年雨季前由矿长组织,对矿区内的防洪沟、堡坎、房屋等设施进一次全面检查,安排、布置好隐患的整改工作,隐患整改结事后要进行检查、验收,只证合格。 四、矿井必须随时保持矿区内防洪沟渠的畅通和堡坎、房屋的坚固,要备齐必须的、足量的防洪抢险材料待用,要组织好防洪队员以应付突发险情的发生。 五、每逢暴雨期间,矿井要派人对矿区内的防洪情况进行现场监控,发现有排水不畅,山体滑坡及房屋、井口险情等要及时汇报并处理。 六、矿井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每年雨季结束后要进行工作总结,不断充实防治水措施,切实搞好矿区防治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