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井下维修电工操作规程.doc
第三节 机电运输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井下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下井前先检查自己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备。 2、检查背包内的材料和备用零件是否齐全充足。 二、维修工作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应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 2、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进行维修,严禁其他人员进行维修。 3、使用中的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定时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客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次,一旦有失现象必须立即处理。 5、要检修设备时,要注意保护防爆雨,不得的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以适当的防锈脂。 6、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要检查整定,每季度一次,负荷变化要及时整定;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测定一次接地电阻,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绝缘测定在投入运行前进行;绝缘程度应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数据,并将以上测定值、检查时间、结果、参加人员记录在案。 7、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设备上应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8、总电源馈电开头断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移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保护、过流保护装置等断电保护装置,不准不用,当任一保护失灵时,设备不能投入运行。 9、固定和移动电气设备都必须有固定和移动和局部接地极,并与总接地网相接。 10、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 11、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应悬挂整齐,垂度宜5~10,另挂间距不大于3m,吊挂高度使电缆在矿车下道时不受撞击,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工具上,大小电缆必须分开悬挂,工作面必须使用非延燃电缆。 三、维修注意事项 1、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设备。 2、用相应等级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要进行放电(放电处沼气浓度小于1)。检修完毕送电前要进行全面的、详细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放可送电,解除停电标志牌,换上运行标志牌。 3、操作高压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好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进行操作。 4、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在工作中接触的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 5、使用普通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在瓦斯浓度太小1地点使用,并适时适时地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6、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 7、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抓爪、羊尾巴、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档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整齐、设备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