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方案.doc
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供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市煤炭工业局文件精神的要求,为杜绝煤矿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方案。 2、凡属我公司35KV变电站供电的用户,必须遵守本方案的规定。 3、本方案中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或矛盾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标准,本方案没有涉及部分,参照有关规定、规程严格执行。 二、公司用电概况 我公司35KV变电站专用双回路供电,主供电源引自北辛武110kV变电站35kV母线段,输电距离约20km;备用电源引自板峪沟口35kV变电站35kV母线段,输电距离约6.91km;两回电源一回工作,一回带电备用地面设置二台S11-4000/6变压器,供电电源可靠。井下采用6KV高压双线路入井,设置两台KBSG-630/6变压器,井下动力设备采用660/1140V供电,照明、信号采用127V供电。 三、组织机构**公司供用电安全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后勤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各用电单位负责人 四、管理制度 (一)井上、下日常供用电工作方案 1、建立健全各项系统 1.1机电系统机构健全,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配备充足,特殊工种及各种岗位操作人员都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执行。制定供用电管理制度和机电及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不得带电作用、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2、加强日常供用电维护监管工作 2.1加大机电检查力度,消灭井下电器失爆,定期检修和检测供电线路设备。 2.2井下局部通风机全部实现“三专二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2.3设备的各种保护齐全可靠,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定期试验。 2.4使用先进的机电设备,淘汰落后设备。 2.5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备,并定期检查、测试、试验。 2.6供电设施按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备,并定期检测。 2.7所有闭锁装置灵敏可靠,防止擅自送电,煤电钻、井下照明、信号装置实现了综合保护,保证供电系统及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2.8架空线定期检修维护。 3、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制度 3.1执行矿井供电通讯系统有关停送电制度、措施。 3.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地、挂牌制度,各项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停电前填写停电票向机电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发生紧急情况,如遇事故抢修经领导组批准后可不填停电票。 3.3停送高压电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4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后,才能切断隔离开关,合闸时,操作程序相反。 3.5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3.6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百分之一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 3.7停电后必须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的警示牌,并加锁或专人看守,非执行该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3.8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3.9停电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后断开刀开关,防止带负荷拉刀开关,产生电弧烧伤工作人员和损坏设备。 3.10配电房(室)的门应加锁,钥匙由操作人员保管。严禁其他人员操作送电。 3.11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停电。 3.12线路、设备停电后,应先验电,证明确已停电后,立即在检修设备的工作点(段)两端导体上挂好接地线,并设防护遮栏后方可进行工作。 3.13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杆塔、导线和设备内部。 3.14查明工作人员确已全部撤离杆塔、构架和检修的设备后,拆除接地线和防护遮拦,此时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登杆接触电气设备。 3.15工作完毕后,由工作负责人确认后通知停电警示牌人员拆除警告牌,必须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应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即可送电。 3.16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送电。 3.16.1严禁在漏电保护器安装之前或失灵时,强行送电。 3.16.2严禁用取下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干线或分支线)停送电。 (二)矿井供电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发生停电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尽快恢复送电,避免事故的扩大。 3、职责 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抢救工作,负责救灾所需物资、人力、运力的调配,及时向董事长汇报事故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和董事长要求,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批准新闻发布;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第一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按照预案要求和紧急救援会议的要求,负责组织抢救工作,总指挥不在公司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根据救灾计划安排,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保证事故抢救的顺利进行,并积极提出建议。 4、预防与预警 4.1报警方式为电话报警。 4.2调度室24小时值班,随时接听报警电话。 4.3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清楚事故情况,并将具体情况向应急机构常务副总指挥及相关领导汇报。 5.信息报告程序 5.1停电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警行动程序。 5.2报警方式为电话报警。 5.3调度室24小时值班,随时接听报警电话。 5.4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清楚事故情况,并将具体情况向应急机构常务副总指挥及相关领导汇报。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按照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8小时内或地面35KV变电站停电2小时内是否可以恢复,分为2级响应和3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值班调度主任应立即按通知顺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到调度室会议集中。 6.2.2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到达后成立指挥中心,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尽量减少事故危害,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积极调配救援所许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备用资金)。总经理未到公司前由值班领导和调度室值班主任指挥抢救工作。 6.3处置措施 6.3.1三级响应 6.3.1.1停电范围为井下时 A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所有作业队停止作业,局部通风作业区的作业人员由跟班队长和班组长或区域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组织撤至运输大巷或井底车场,等待命令。 B涌水量较大,有水浸设备的可能时,如该处处于全风压通风区时应尽可能将设备移至相对安全地点;如处于局部通风区域,应迅速撤离。 6.3.1.2停电范围为全公司 A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所有作业队停止作业,由跟班队长和班组长或区域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组织撤至运输大巷或井底车场,等待命令是否升井。通知副井把钩工打开副井安全出口门。 B涌水量较大,有水浸设备的可能时,如该处处于全风压通风区时应尽可能将设备移至相对安全地点;如处于局部通风区域,应迅速撤离。 6.3.1.3机电部部长和机电相关人员在发生大停电事故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迅速查明原因,组织事故处理并恢复送电。 6.3.1.4机电部部长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作初步分析、判断。负责制定恢复送电的作业步骤,监督值班员填写执行好大停电事故送电记录。 如停电原因来自上一级变电站,停送电联系人应迅速与上一级变电站联系,作好复电准备,当停电时间较长时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以及时作出下一步布置。 6.3.1.5站内当一台主变故障停电时,机电部部长应立即指示停送电联系人与大用户所进行联系和汇报,并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断开故障主变高、低侧开关和刀闸,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恢复非故障主变送电,6KVⅠ、Ⅱ段恢复供电→首先恢复主扇通风、井下排水、副绞提升、瓦斯监控及瓦斯排放等设备供电,并确保保安负荷供电正常。 然后机电部与供电局取得联系,迅速查清变压器故障原因,排除故障,以尽快恢复送电。 6.3.1.6主用电源出现停电故障时 主用电源故障,机电部部长立即指示停送电联系人立即与大用户所进行联系和汇报,请求投运备用电源,得到大用户所许可后,将备用电源再切换到主用电源上。 6.3.2二级响应 6.3.2.1停电范围为井下时 A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所有作业队停止作业,由跟班队长和班组长或区域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组织撤至运输大巷或井底车场,等待命令。 B涌水量较大,有水浸设备的可能时,如该处处于全风压通风区时应尽可能将设备移至相对安全地点;如处于局部通风区域,应迅速撤离。 6.3.2.2停电范围为全公司 A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所有作业队停止作业,由跟班队长和班组长或区域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组织撤至运输大巷或井底车场,等待命令是否升井。通知副井把钩工打开副井安全出口门。 B涌水量较大,有水浸设备的可能时,如该处处于全风压通风区时应尽可能将设备移至相对安全地点;如处于局部通风区域,应迅速撤离。 C总指挥根据停电事故的性质和范围、时间迅速决定井下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撤至井底或全部升井。 6.3.2.3机电部部长和机电、机运队长在发生大停电事故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迅速查明原因,组织事故处理。 6.3.2.4机电部部长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作初步分析、判断。负责制定恢复送电的作业步骤,监督值班员填写执行好大停电事故送电记录。 如停电原因来自上一级变电站时,由停送电联系人迅速与上一级变电站联系,作好复电准备,当停电时间较时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以及时作出下一步布置。 6.3.2.5站内当一台主变故障停电时,机电部部长应立即指示停送电联系人与大用户所进行联系和汇报,并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断开故障主变高、低侧开关和刀闸,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恢复非故障主变送电,首先恢复主扇通风、井下排水、副绞提升、瓦斯监控及瓦斯排放等设备供电,并确保保安负荷供电正常 然后机电部与供电局取得联系,迅速查清变压器故障原因,排除故障,以尽快恢复送电。 6.3.2.6总指挥下达井下全部人员撤出的命令后,井下所有人员应迅速撤至井底车场,然后在安全检查员或把钩工的指挥下有序地从副井升井。 6.3.3井下复电前,应先执行主要通风机停风应急预案相关应急程序。 6.3.4应急结束 在恢复井下供电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储存地点 直通电话 部 2 地面变电所 短路接地线 35KV 组 3 地面变电所 短路接地线 6KV 组 3 地面变电所 验电器 35KV 支 1 地面变电所 验电器 6KV 支 1 地面变电所 个人保安线 根 3 地面变电所 绝缘杆 35KV 根 1 地面变电所 绝缘杆 6KV 根 1 地面变电所 绝缘隔板 块 2 地面变电所 应急灯 台 3 地面变电所 绝缘手套 6KV 副 2 地面变电所 绝缘鞋 6KV 双 2 地面变电所 安全帽 顶 12 地面变电所 脚扣 付 4 地面变电所 救生绳 根 5 地面变电所 升降梯 副 2 地面变电所 自救器 隔离式 台 20 地面变电所 便携瓦检仪 台 20 地面变电所 8、遇上雷雨大风天气,机电部主管供电的副部长要到变电站现场值班,变电站值班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室和机电副总、机电部长汇报。如遇雷雨大风暴烈天气,变电站值班长向调度室矿值班长汇报后可采取部分拉闸限电措施,操作完成后汇报机电部部长、机电副总。拉闸限电范围包括主副绞车房、炸药库、压风机房、地面生产系统、办公楼、食堂、单身楼、供应楼、销售楼、锅炉房,井下和主扇风机房一般不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