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事故预防(运输).doc
煤矿常见的机械事故和电气事故预防 第一章 常见矿用机车运输事故的预防 一、机车安全运行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七条 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二)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4.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四)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五)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第三百五十一条 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二)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三)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四)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五)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六)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七)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八)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九)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第三百五十六条 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m。 (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第三百五十七条 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电机车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不得超过5m,在曲线段内不得超过表4规定值。 二、机车主要伤人事故 1、行车与行人相碰事故。 2、违章蹬、扒、跳事故。 3、列车运行撞车、追尾、掉道碰人事故。 4、列车运送超长、超宽、超重。 5、掉道列车复道。 三、预防措施 1、车灯照明齐全,光照有效距离不小于40米。 2、撒砂装置完好,正常使用。 3、警铃或喇叭装置完好。 4、定期进行制动试验。 5、保持轨道完好、无杂物。 6、杜绝违章作业。 7、复道等特殊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