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制度.doc
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测量业务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使测量工作更好的为生产建设服务,同时,又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下高产高效矿井的发展模式,特制定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谢尔塔拉露天矿测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 露天煤矿测量工作,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下进行,并对测量结果负责。 第三条 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原则,积极主动地了解生产情况,结合露天煤矿各阶段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建及生产中的有关测量问题。测量工作必须根据露天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根据煤矿基建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各种测量资料,为露天煤矿基建生产提供有效数据。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问题,测设露天煤矿采场 、排土场等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确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测量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职能。为加强对测量工作的管理和正常业务联系协调和指挥,在生产技术部设置测量机构,负责全公司测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 在人员配备上要以满足露天煤矿发展的需要和合理利用资源为出发点。选派年富力强、业务精湛、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承担测量业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七条 业务范围 一、进行露天煤矿矿区控制测量工作,测量剥离采场、排土场、工业广场等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位置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 二、负责矿区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负责采场剥离、原煤生产的验收工作。 三、开展必要的边坡移动观测工作,并分析提交观测成果。 四、参与露天煤矿采剥设计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 、承担生产建设需要的其它测量工作。 第八条 测量科对下列事项负责 一、本专业各项技术工作和工程完成情况。 二、及时、可靠、准确地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测量资料。 三、从测量技术方面指导采剥工程的正确性。 四、准确及时的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报表、报告等。 第四章 业务联系 第九条 非正常生产的测量工作,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前向生产技术部下达工作任务通知书,以便测量专业合理安排工作顺序,原则上以不影响正常生产为前提。 第十条 测量与设计、采剥等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应当通过领导安排或会议等进行。 第十一条 测量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测量专业负责人严格审查并签字后,报生产技术部部长及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 第十二条 与外包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 各外包施工单位需要测量放样给线时,除合同约定的测量工作外,其它测量工作甲方只提供可用的控制点坐标。 第五章 测量安全优质服务保障制度 第十三条 测量人员应与采矿作业部、采矿计划人员及时沟通,确保优质高效地满足对测量工作的需要。 第十四条 加强图纸审核管理,涉及测量成果的图纸需测量专业负责人签字认可。测量各种成果需及时备份,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刻盘保存并存档(档案室和测量专业各一份),以防丢失数据,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 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一、矿井测量必备的基本矿图 矿田区域地形图110000或120000 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采剥工程综合平面图11000或12000 采剥工程断面图1500或11000 排土场平面图11000或12000 防排水系统图11000或12000 供电线路平面图12000或15000 基本矿图应按以下要求绘制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14912-94 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GB14912-94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 二、仪器保管与使用 1、测量仪器应按国家计量检查规范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校,并及时将检验、校正结果填在设备卡片上。保持设备完好,测量仪器几何关系正确无误。 2、仪器保管应有专门的保管室,并有防潮、防盗设施,有专门存放仪器的专柜和脚架的放置架。 3、仪器使用完后测量人员要及时清洁仪器并归还入库。 三、测量人员采集的数据实行质量监督、监控制度,并妥善保存。测量负责人对数据进行整理并负责成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