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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文件 工伤处罚及认定细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工伤认定 1、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 醉酒导致伤亡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 交通事故无交通部门事故处理书的(所受伤害地点非上、下班必经路线的 二、对故意违章造成伤害的工伤工资兑现规定 对故意违章造成伤害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事故责任,视受伤人员所占事故责任比例情况兑现本人工资,即如本人受伤所占事故比例为40,则伤后工资按应享受工资的60予以发放。 故意违章指 1、 扒、蹬、跳、坐火箭造成伤害的 2、 乘坐人车抢上、抢下、坐皮带造成伤害的 3、 安、瓦检员制止不听劝阻造成伤害的 三、矿内职工上、下班通勤应乘坐矿通勤车,对于个人乘坐其它交通工具或自已骑摩托车造成伤害的,矿不予认定工伤,受伤人员责任自负。 煤矿“三违”罚款实施细则 三违罚款只罚违章者本人,被处罚者在三日内到矿财务科交现金罚款,逾期不交者加倍罚款。 一、“三违”条款和罚款细则 1、 蹬钩工在车运行时摘挂车,罚责任人20元。 2、 酒后入井、不带帽斗、不穿靴子入井,罚违章人5元。 3、 超规定拉放车,罚违章人超拉放每车200元。 4、 电机开关甩保护的,罚违章人10元。 5、 人车信号失效,罚违章人10元。 6、 带电作业含带电搬迁,罚违章人20元 7、 开关挂笼头,罚违章人5元 8、 停电作业无”有人作业,不准送电”标志牌或无人看护,罚违章人20元 9、 检漏假设,包括甩保护,罚违章人20元 10、 人车运行前不做落闸试验,罚违章人5元 11、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章人5元 12、 1.6米以上绞车监护司机睡觉或脱岗,罚违章人5元 13、 明头操作,罚违章人20元 14、 绞车保护失效时,甩保护运行,罚违章人20元 15、 不使用动力制动,罚违章人20元 16、 扒、蹬、跳矿车的,罚违章人1000元 17、 坐皮带、坐溜子、坐火箭的,罚违章人1000元 18、 移动变上睡觉的,罚违章人5元 19、 支风门,撞坏风门罚违章人10元,单位500元。 20、 绞车不带电下放(含调度绞车无可逆开关),罚绞车工20元。 21、 人车记录、提升钢丝绳记录不填写或假检,罚专业10元。 22、 司机及把钩式不按规定要求多拉车,罚违章人10元。 23、 电瓶车有不合理接头、明火、失爆,罚违章人10元。 24、 电瓶车停车车闭锁不打零位,不用力把开车,罚违章人10元 25、 明火操作,电缆有明头、鸡爪子、羊尾巴,罚违章人20元 26、 电缆漏电当日不整改处罚采区,罚1000元 27、 带电作业含带电搬迁高压操作无绝缘工具,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罚违章人50元. 28、 检漏假投、不投、无检漏或记录假检,罚违章人10元 29、 明火操作、电缆有明火、漏电带电作业,罚违章人10元 30、 班段长以上干部电钳工及专业工种入井不带便携,罚责任人5元。 31、 井下私自电焊无报告,罚违章人500元 32、 无证、不持证上岗,罚本人5元 33、 应知应会考五道,两道以上不会罚10元 34、 井下拆卸矿灯罚本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