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及达标规定.doc
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及达标规定 一.现场管理 1.通风设施前、后10m范围及回风道内严禁安装设备、堆放材料,无乱物、无积水。风门中间严禁长时间存放车辆或影响风门使用。 2.采掘巷道内堆放材料等所占断面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1/3。采面上、下安全出口保证巷高不低于1.8m。巷内漏帮、漏顶处堆矸、堆煤及时清理。 3.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后5m范围无堆放材料现象,无杂物。风机及其开关应定期擦拭,保持干净。风机牌板及标识完好。 4.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顺接、双反边,逢环必挂,规范使用过渡节及弯头,短节风筒必须有金属圈,无锚杆、锚索扎风筒现象,破口及时粘补,无漏风。风筒实行编号管理。 5.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煤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8m,严禁随意改变风筒出风口的方向或绑扎、堵挡风筒出风口。 6.落实湿式打眼、出煤(矸)洒水、使用水幕及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压风自救、水袋等应定期擦拭,保持干净。 7.坚持定期冲尘,巷道底板保持湿润,帮、顶及风筒无积尘现象。冲尘周期如下1)掘进工作面每班对前50m冲尘;每天对前200m冲尘;每周至少对全巷进行一次冲尘;2)采煤工作面风巷每天进行一次全面冲尘;机巷每天对前50m冲尘,每周至少对全巷进行一次冲尘。 8.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距迎头不大于5m,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处甲烷传感器距煤壁不大于10m,上隅角处甲烷传感器吊挂在支架切顶线向巷道空间1m范围内。甲烷传感器安装在顶板完好处,吊挂牢固可靠,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显示窗面向作业人员,便于观看。 监测敷设电缆及成盘电缆吊挂整齐,无落地、无淋水现象。航空插头必须经线夹安装,其接线盒两侧的电缆应折回固定,以防拉脱,引起断线故障。 9.火工品分开存放,并上锁管理,严禁乱扔乱放。制作炮头应使用竹、木棒扎眼,雷管脚线必须扭结短路。严禁把雷管斜插或绑在雷管上。 10.放炮员持证上岗,随身携带发爆器的匙钥。发爆器完好。放炮母线吊挂整齐,无落地现象,无明接头。 11.放炮地点、炮眼封孔材料规定及长度符合要求,放炮母线与雷管脚线应直接连接,不得加接雷管脚线。并警戒地点应拉线,挂警示牌。 12.压风自救装置吊挂距巷道底板1.6m,分阀的手柄方向与主管调平,减压阀调解适当,供风量满足0.1m3/min的要求,保证24小时有风。压风自救站前后6棚下部1m刷红漆,上部刷白漆。 严禁随意拆除压风自救装置。压风自救无风时,采掘(煤)工作面不得从事割煤、放炮、防突措施孔施工等工作。 13.水幕安装垂直巷道中线,喷嘴迎向风流方向,实现全断面雾化降尘。水幕不少于3道,工作面水幕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70m,回风道水幕安装距回风道口20m范围内。喷嘴无缺失、堵塞现象14.隔爆水袋吊挂整齐,容水量满足200L/m2,首排距工作面不得超过200m,水袋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8m。 水袋无缺水、破损现象。严禁使用铁丝绑扎水袋。 15.压风自救、水幕、隔爆设施每天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符合安装、使用要求,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设施前后2m范围内无堆放材料现象,无杂物。 16.安全设施牌板应齐全完好,安装在巷帮距底板1.21.6m,填写字迹工整、清楚,明确维护人、责任人。 各类牌板填写周期如下局部通风机每天更改一次;压风自救、水幕、隔爆设施、灭火器材牌板每周更改一次。 17.“一通三防”材料实行挂牌管理,不得乱扔乱放。备用风筒码放整齐,不落地,不淋水。钻杆分类上架管理,效检钻杆必须专门集中存放,废旧钻杆及时升井维修。 18.巷道爆破作业说明书及图表,瓦斯检查记录牌、防突循环起始牌、终止牌,避灾路线图、避灾路线牌齐全完好,无缺失现象。 各类牌板安装或悬挂位置在巷道明显处,瓦斯检查记录牌、防突效果检验牌距工作面不超过80m,防突循环牌吊挂在每循环起始或终止位置。 19.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穿胶鞋,佩戴防尘口罩及毛巾。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点火品、烟草、电子表入井。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按规定佩戴。 20.煤电钻不使用时,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应打到零位。坚持使用铜锤,严禁使用钢钎、钻杆等蹩绞车钢丝绳,打钻过程中不得使用铁器等托钻杆,以避免碰撞、磨擦火花的产生。 二.处罚办法 1.瓦斯超限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100元;同时根据当月瓦斯超限次数,对责任单位进行加倍处罚。 2.违章排放瓦斯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3.无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4.超安全煤柱采、掘或超指标生产,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5.防突措施弄虚作假,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技术员罚款500元; 6.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两闭锁装置失效,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罚款100元; 7.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超过距离,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m,如煤巷超过8m、岩巷超过10m罚款100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 8.风筒破口漏风,对维护人员罚款10元/处,破口超过50mm或锚索等扎破风筒罚款20元/处;如造成风筒损坏,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按价赔偿; 9.短节风筒两侧没有金属圈,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50元;10.随意改变风筒出风口方向或绑扎、堵挡风筒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50元; 11.通风设施前、后10m范围或回风道内存放材料、设备或有杂物、积水,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处,对责任单位人罚款50元。 12.冲撞风门或敞开两道风门、随意改变通风设施状态或损坏通风设施,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如造成通风设施损坏按价赔偿。 13.巷道堵塞超过其断面的1/2或措施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4.巷道积尘或局部严重积尘,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罚款50元; 15.人为造成监测系统故障或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100元,并按价赔偿; 16.放炮封泥材料或长度不符合要求、放炮母线有明接头,对放炮员罚款50元/处; 17.压风自救装置无风,压风自救、水幕、隔爆设施不完好,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处,丢失的材料按价赔偿。 18.绞车使用钎杆、钻孔等材料蹩绳,打钻过程使用铁器托钻杆或未按规定使用铜锤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各罚款50元; 19.“一通三防”安全设施未按规定检查,牌板未及时填写,对维护人、负责人罚款20元/处。如未挂牌或牌板损坏,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0.通报的“一通三防” 隐患未按“三定”原则处理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