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实习人员管理规定.doc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铜板带厂企业标准 外来实习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外来实习人员(包括实习、代培、参观的大学生、技校生和其它企业的实习员工等人员)的安全管理,维护生产现场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实习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一切铜板带厂外来实习人员。 2 管理规定 2.1铜板带厂厂办负责对外来实习人员安全监督管理,生产安保科负责对其进行铜板带厂厂级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2.2接待部门和实习院校或企业负责外来实习人员日常的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部门按要求填写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说明实习院校或企业、实习人数、实习时间和要去的实习单位及实习地点及参观路线,经铜板带厂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安全处进行审查。并提出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教育申请,由安全处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后开具安全教育介绍信。 2.3武装保卫部负责对外来实习人员进入厂区资格的审查。外来实习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经接待单位、实习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经安全处进行安全教育后,由接待部门派专人,持实习人员登记表和安全处开具的安全教育介绍信,到武装保卫部证件室办理进厂手续,并指定专人带领,方可进入厂区。 2.4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禁止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实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凡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违章行为甚至导致事故发生的,或不经安全处允许私自带领实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的,将按照安全考核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5外来实习人员进入厂区, 必须列队整齐,有接待部门派专人带领,遵守厂内交通规则,严禁在厂内道路上嬉戏打闹,厂区内严禁吸烟。 2.6外来实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走安全通道,严禁在各种传动设备上停留、行走和跨越,严禁从设备或物料间穿行。 2.7参观的实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由接待单位和实习单位派专人带领, 走安全通道,并沿各单位指定的路线列队行进,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2.8接待单位、实习院校或企业和实习单位要遵循安全、有序、便于教学和管理的原则,协商确定进入各车间、班组实习人员的数量,并由实习单位划定允许实习人员实习的区域场所和参观路线,禁止实习人员串岗和进入禁入区域。 2.9外来实习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危险场所及要害部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书面告知安全管理部门,经过安全教育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专人带领进入,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2.10外来实习人员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实习,并指定师傅带领,师傅对其安全生产负有监护责任。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进入其它场所,严禁在厂区内逗留玩耍,严禁私自开关设备、各种阀门和乱动仪器等。 2.11实习院校或企业和接待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铜板带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凡因实习人员违反本规定甚至造成伤亡事故的,依照公司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实习人员、接待单位和实习院校或企业的安全责任。 2.1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3 附则 3.1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安保科。 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生产安保科负责起草 本办法起草人王卓 本办法审核人林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