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800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评报告.docx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评价单位山西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 ○二一年八月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 概述 1-1 1. 1 建设项目的特点 1- 1 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1-3 1.3 项目可行性判定 1-4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5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 1-6 2 总则 2-1 2. 1 编制依据 2- 1 2.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5 2.3 环境功能区划 2-6 2.4 评价标准 2-7 2.5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2- 12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 17 2.7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2-20 2.8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2-50 3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 3-1 3. 1 项目概况 3- 1 3.2 对甲酚生产工艺 3- 15 3.3 公用工程 3-28 3.4 平衡分析 3-37 3.5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3-51 3.6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3-54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4. 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 1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0 I 4.3 区域污染源调查 4-20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 5. 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5- 1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58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63 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86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5-90 5.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5-96 5.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 106 5.8 环境风险评价 5- 108 5.9 碳排放影响评价 5- 166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6-1 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6- 1 6.2 运营期环境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6-3 6.3 环境管理 6-26 6.4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投资 6-26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1 7.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 1 7.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7-4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1 8.1 环境管理 8- 1 8.2 环境监测计划 8- 13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9-1 9.1 建设项目概况 9- 1 9.2 环境质量现状 9- 1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9-3 II 9.4 主要环境影响 9-4 9.5 总量控制指标 9-5 9.6 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情况 9-5 9.7 环境保护措施 9-5 9.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5 9.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7 9.10 评价结论 9-7 III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 1.1 建设项目的特点 1.1.1 项目建设的背景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独资成立的公司,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河津经 济开发区(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经营范围为抗氧剂生产。 对甲酚的最大用途是用于制造石化产品的抗氧剂,尤其是制造 2.6-二叔丁基对甲酚, 俗你 BHT ,或称抗氧剂 264 ,石油炼造业称 T501 ,它不仅是各种油品,尤其是润滑油 用不可代替的优良抗氧剂,也是顺丁、丁苯、氯丁、丁腈和三元乙丙橡胶和轮胎白色侧 壁等制品以及聚乙烯、聚苯乙烯和 ABS 等合成树脂塑料工业,作为不污染型通用抗氧 剂;用作食品级抗氧剂可以防止动植物油因氧化引起的酸败,也用作含油脂多的食品和 化妆品,以及接触食品的食品级塑料和包装用合成材料的抗氧剂;对甲酚是荧光增白剂 DT 的主要原料,荧光增白剂 DT 广泛用于各种合成纤维和混纺织物的增白,效果很好。 对甲酚作为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进一步加工可得到一系列精细化学品。此外,对甲酚 在感光材料、绝缘材料、树脂等产品及二次延伸产品多达 140 多个品种,由此延伸的下 游产品已形成一条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链。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拟在运城市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年产 18800 吨高 纯度对甲酚项目 ”。2020 年 6 月 1 日,河津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对本项目予以备 案,项目代码为 2020- 140867-26-03-010873。 1.1.2 建设项目的特点 1.1.2.1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磺化车间、中和酸化车间、碱熔车间、刮片车间、精馏车 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储罐区、仓库、厂区内煤气、蒸汽输送管线等贮运和辅助工程以及 配电房、泵房、办公楼、中控楼、研发中心、综合楼等公用工程;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 对甲酚,副产邻甲酚 600 吨、苯酚 600 吨、70亚硫酸钠 40500 吨、40甲苯磺酸液 8500 吨。 1.1.2.2 环境特点 (1)地理位置 本项目厂址南侧紧邻王家岭铁路专运线,专运线南侧为在建的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 1- 1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司焦化项目,厂址西侧紧邻河津市华辉杰能源有限公司,东侧为农田和荒地,北侧主 要为荒地。 (2)环境现状 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a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河津市 PM10、PM2.5、NO2、O3 年评价指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SO2、 CO 年评价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b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2019 年评价范围内二类区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PM10 年平均浓度 132μg/m3 , 占标率 188.6;超标倍数为 0.89;95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 295μg/m3 , 占标准 的 196.7,超标率为 29.77,超标倍数为 0.97。PM2.5 年平均浓度 71μg/m3,占标率 202.9, 超标倍数 1.03;95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为 202μ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269.3 ,超标率 25.65 ,超标倍数 1.69 。SO2 年平均浓度 35μg/m3 ,占标率 58.3 ,98 百分位日平均浓 度为 96μ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64.0 ,SO2 浓度达到二类区标准。NO2 年平均浓度 41μg/m3 , 占标率 102.5 ,超标倍数 0.03;98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为 83μg/m3 ,最大浓度 占标率 103.8 ,超标率 1.68 ,超标倍数 0.04 。CO95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为 3.5 mg/m3 , 最大浓度占标率 87.5,CO 浓度达到二类区标准。O390 百分位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 为 189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118. 1 ,超标率 15.55 ,超标倍数 0.18。 2019 年评价范围内一类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PM10 年平均浓度占标率 330.0, 95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占标率 590.0;PM2.5 年平均浓度占标率 473.3 ,95 百分位日平 均浓度占标率 577. 1;SO2 年平均浓度占标率 175.0 ,98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占标率 192.0;NO2 年平均浓度占标率 102.5 ,98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占标率 103.7 。CO 95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占标率 87.5 。O3 90 百分位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占标率 189.0。 c 、其它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根据收集到的监测数据和本项目进行补充监测的数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一类区和 二类区各特征污染物酚类、甲苯、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环境质量现状浓度 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1-2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评价收集了项目附近地表水体黄河和涧河(遮马峪河)2019 年的例行监测数据 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数据,黄河龙门断面氨氮、CODCr 、总磷、BOD5 以及高锰酸盐指数 2019 年年均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涧河 (遮马峪河 )入黄河断面 2019 年 CODCr 、氨氮均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Ⅴ类水质标准要求。 ③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评价区地下水整体流向为从北向南-东南,地下水化学成 分中阴离子主要为 HCO3-、SO42-,阳离子主要为 Na、Ca2、Mg2,水质类型主要为 HCO3- CaNaMg 型水;监测结果表明部分监测点各水质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④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为 51.054.0dB(A),夜间噪声为 42.345.5dB (A),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限值。 ⑥根据土壤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内表层样、柱状样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限值;厂界外表 层样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中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3)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周边村庄水井。 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国家有关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委托我单位对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 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一)。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收集了有关资料,对厂址 进行了踏勘,调查并收集了大量有关背景资料及技术资料。在对项目所在地周围自然环 境进行调查、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确 定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提出了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并对评价范围内环境 1-3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质量影响进行了预测评价,编制完成了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 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审本)。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和 4 月 1 日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本)技术评估会,会后我公司根据会上形 成的技术审查意见(附件十三)进行了补充修改,完成了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现提交建设单位,报请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1.3 项目可行性判定 1.3.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1.3.2 选址可行性 (1)河津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符合性 根据河津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河津市拟立足于现有的产业优势 和发展潜力,构建由主导产业(铝工业、煤化工、钢铁铸造及机械加工)、关联产业(煤 炭开采及洗选、建材)、基础产业(电力、现代农业、农副食品加工、商贸服务、物流)、 和先导产业(新能源、新技术材料)构成的产业体系。 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违背河津市城乡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的产业体系要求。 (2)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及规划环评符合性 ①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符合性 根据开发区规划产业布局与地理空间特征,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为三个产业园区、 六大功能片区。三个产业园区为新型煤电铝才一体化产业园、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和煤焦 钢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六大功能片区分别是煤化工焦化化工产业集群、铝工业产业集群、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和加工制造产业集群、化工产业集群、钢铁产业集 群。 本项目位于新型煤电铝一体化产业园内的煤化工焦化化工产业集群,该集群以煤化 工、焦化和化工产业为主。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符合园区规划 1-4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要求。 ②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符合性 对照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山西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审查意见([2020]337 号),评价逐条比对分析了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 性,比对分析内容详见 2.7.4.2 中的表 2.7- 1 。由表 2.7- 1 可知,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 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1.3.3 环境敏感区域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南距运城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约 2.2km ,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运 城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规划要求。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4.1 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区域污染物总量平衡途 径、项目对于区域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程度等,报告书将在后续章节对以上问题 进行详细说明。 1.4.2 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最大落地点浓度达标。从环境 空气影响评价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各项废水由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池补水,无废水外排,对区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影响 项目在正常营运时不会对评价区内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泄 漏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评价要求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厂区内的防渗、 定期监测及应急响应措施,可有效防止地下水受到影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各项防渗工 程及定期监测措施后,本项目对评价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1-5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采取环评规定的各项减噪措施后,由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采取有效的固废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进行有效利用和处置,对周边 环境基本无影响。 (6)土壤环境 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及水环境防治措施后,并参照地下工程防水 技术规范(GB50108)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 项目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 条件下,工程的事故风险可控,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满足达标 排放;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因此,从合理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 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6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 书,2020 年 5 月 4 日。 2.1.2 部门文件 项目备案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 140867-26-03-006894。 2.1.3 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 2.1.4 国家有关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 施; (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展改革委令第 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生态环境部,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2- 1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月 2 日; (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 (8)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 [2014]30 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 年 4 月 25 日;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1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 号; (14)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2018 年 6 月 27 日; (15)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 年 10 月; (16)关于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16]150 号; (17)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 2017 年 2 月; (18)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 发﹝2020﹞26 号,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5 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1)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3 月 1 日实施; (2)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3)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0 年 11 月修订; (4)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0 月 1 日实施; (5)山西省“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2016 年 12 月 16 日; (6)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2-2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2 年 10 月; 2.1.6 地方部门规章 (1)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 ”的通知,晋环发[2012]321 号,2012 年 8 月;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 通知 ”,晋政办[2013]19 号,2013 年 2 月; (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发[2015] 9 号,2015 年 12 月 30 日;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决战计划的 通知,晋政办发[2020]17 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政发[2018]30 号,2018 年 7 月 29 日; (6)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2016 年 12 月 21 日; (7)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各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晋政函[2016]1 号; (8)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 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97 号; (9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 定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18]334 号,2018 年 6 月 15 日; (10)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晋环环评[2018]70 号,2018 年 6 月 6 日。 (11)关于印发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运城市 人民政府,运政发[2016]6 号; (12)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 年 12 月 10 日; (13)关于印发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运城市人民政府, 运政发[2018]27 号; 2-3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工作的通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2019 年 10 月 11 日; 2.1.7 技术导则与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 年 1 月 1 日实 施;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2018 年 12 月 1 日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10 年 4 月 1 日实施;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016 年 1 月 7 日实施;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2019 年 7 月 1 日实施;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2011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21-2020),2020 年 3 月 27 日实施; (1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2018 年 3 月 27 日实施; (12)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 (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2017 年 6 月 1 日实施; (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2017 年 6 月 1 日实施; (15)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 2017 第 43 号,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 2.1.8 相关规划、环境功能区划 (1)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2019 年 11 月 1 日实施; (2)河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河津市人民政府; (3)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2.1.9 其他 (1)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2)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水中水回用方案。 2-4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依据厂址所处区域特征及本工程在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的排污特点以及污染防 治措施等因素,确定工程对区域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采用矩阵 法识别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结合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筛选确定出主要评价因子。 本工程对环境影响识别矩阵见表 2.2- 1。 表 2.2- 1 项目不同时段环境影响分析 时段 影响因子 活动类型 自然物理环境 自然生态环境 大气因子 水环境 土壤 声环境 地表植物 农作物 土地利用 建设期 场地清理 - 1S↑ - 1S↑ - 1S↑ - 1S↑ - 1S↑ - 1L↑ 材料运输 - 1S↑ - 1S↑ 施工建设 - 1S↑ - 1S↑ - 1S↑ - 1S↑ - 1S↑ 运行期 废气排放 - 1L↑ - 1L↓ - 1L↓ 废水排放 - 1L↓ - 1L↓ - 1L↓ - 1L↓ 固体废物 - 1L↓ - 1L↓ - 1L↓ 噪声 - 1L↓ 产品销售 注① 、-分别表示有利和不利影响;S 、L 分别表示短期和长期影响; ②↑↓分别表示可逆和不可逆影响;1 、2 、3 依次为影响程度轻微、中等、较大。 2.2.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拟建项目工程特点、建设方案及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污规划,结合区域的环境质 量状况,筛选出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和预测因子汇总见表 2.2-2。 表 2.2-2 评价因子识别筛选表 项目 评价因子 预测因子 环境空气 基本因子PM10 、PM2.5 、CO 、NO2 、SO2 、O3 特征因子TSP 、酚类、 甲苯、硫酸雾、非甲烷总 烃* 、NH3 、H2S NOx 、SO2 、PM10 、PM2.5 、酚 类、硫酸雾、非甲烷总烃* 、甲 苯、NH3 、H2S 地表水 CODCr 、BOD5 、氨氮、总磷、高锰酸钾指数 / 地下水 pH 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挥 发酚、氰化物、铁、锰、铅、砷、汞、镉、六价铬、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共 21 项; 挥发酚、 甲苯 2-5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续表 2.2-2 评价因子识别筛选表 项目 评价因子 预测因子 地下水 特征因子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石油类、苯、 苯并[a]芘共 6 项; 土壤 基本因子As 、Cd 、Cr6 、Cu 、Pb 、Hg 、Ni 、四氯 化碳、氯仿、氯甲烷、1, 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 1, 1-二氯乙烯、顺- 1,2-二氯乙烯、反- 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 1, 1,2- 四氯乙烷、1, 1,2,2- 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 1, 1-三氯乙烷、1, 1,2-三氯乙 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 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 甲苯、间 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 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 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 pH 、锌、铬、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苯、苯并 [a]芘 特征因子 甲苯、对甲酚、邻甲酚、苯酚 挥发酚、 甲苯 声环境 L10 、L50 、L90 、LAeq LAeq * 本项目使用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评价因子。 2.3 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评价区包括农村地区、工业区及运城湿地自然保护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规定运城湿地自然保护区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一类区,其它部分属于 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厂址区域地表水体为涧何,根据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DB1467-20109), 该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农业与一般景观用水保护,水质目标为Ⅴ类水体。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评价区地下水主要用于生活饮用及工业、农业用水,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4)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与居住混杂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区域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 2-6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4 评价标准 2.4.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评价范围内运城湿地保护区 TSP、PM10、PM2.5 、SO2、NO2、CO 、O3 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其它区域执行二级标准;酚类参照居住区 大气中酚卫生标准(GB18067-2000)中标准限值执行;甲苯、硫酸雾、NH3 、H2 S 执 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限值;VOCs 用非甲烷 总烃表征,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 二级标准,具体见表 2.4- 1。 表 2.4-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年平均 日平均 1 小时平均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单位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TSP 80 200 120 300 / / / / μg/Nm3 PM10 40 70 50 150 / / / / PM2.5 15 35 35 75 / / / / SO2 20 60 50 150 150 500 / / NO2 40 40 80 80 200 200 / / O3 / / / / 160 200 100 160 CO / / 4 4 10 10 / / mg/Nm3 非甲烷总烃 / / / / 1.0 2.0 / / 酚类 / / 50 / μg/Nm3 硫酸雾 / 100 300 / 甲苯 / / 200 / NH3 / / 200 / H2S / / 10 / 本项目使用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评价因子 (2)地表水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DB1467-2019),距本项目最近的黄河支流涧河, 其中涧河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农业与一般景观用水保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黄河河津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III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4- 2。 2-7 山西鹤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8800 吨高纯度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4-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 ,pH 除外)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氨氮 高锰酸 盐指数 石油类 挥发酚 氰化物 III 类标准 标准值 69 20 4 1.0 6 0.05 0.005 0.2 V 类标准 标准值 69 40 10 2.0 15 1.0 0. 1 0.2 (3)地下水 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 见表 2.4- 3。 表 2.4- 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单位mg/L) 项目 pH 总硬度 NH3-N NO2-N NO3-N 硫酸盐 氯化物 挥发酚 标准Ⅲ类 6.5~8.5 ≤450 ≤0.5 ≤1.0 ≤20 ≤250 ≤250 ≤0.002 项目 氰化物 氟化物 砷 汞 铬(六价) 镉 铅 铁 标准Ⅲ类 ≤0.05 ≤1.0 ≤0.01 ≤0.001 ≤0.05 ≤0.005 ≤0.01 ≤0.3 项目 锰 耗氧量 溶解性总固体 总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 标准Ⅲ类 ≤0. 1 ≤3.0 ≤1000 ≤3CFU/100mL ≤100 CFU/mL (4)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具体标准见 表 2.4- 4。 表 2.4- 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分类 级别 时段 标准值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 昼间 60 夜间 50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 )和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1561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