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审批制度.doc
爆破作业审批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公司爆破作业的管理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爆破作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爆破员在作业前负责填写爆破审批单,爆破作业执行两级审批,即矿区级审批和公司级审批,采矿场、掘进面、天井、切采、硐室等常规性爆破属于矿区级审批,矿区级审批由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班长审批后可以进行爆破作业;竖井、巷道贯通工程,天井、溜井贯通以及其他临时性施工工程属于公司级审批,在矿区级审批的基础上需要矿区负责人员和专业部室人员审批同意后可以进行爆破作业,符合公司级审批的作业活动,只需在初次爆破时进行审批,后期爆破执行矿区级审批,每一类爆破作业必须在审批前制订爆破设计说明书,无爆破设计说明书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三、爆破设计人员必须对作业地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按实际情况进行爆破设计,确定爆破的孔数、孔距、角度、深度等参数,计算用药量、联线方式,制定安全措施。 四、初次爆破作业前技术人员要对爆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实际状况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动态交底工作,使爆破员熟知爆破设计说明书中的有关技术要求,做好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五、爆破员必须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要求在爆破安全员的监护下完成领取炸药、导爆管雷管,填装炸药、联线、警戒等作业流程。遇有特殊情况,事先经爆破技术人员提出变更方案,经有关负责人和部门同意后,可以进行设计变更,否则任何人不准变更爆破设计说明书。 六、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等相关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