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厚普盐化有限公司叶县盐田田庄矿段(东段)井矿盐矿山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平顶山厚普盐化有限公司叶县盐田田庄矿段东段井矿盐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平顶山厚普盐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衍顺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 法人代表 杨德金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0年11月18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名单 附后在郑州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编制的平顶山厚普盐化有 限公司叶县盐田田庄矿段东段井矿盐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进行了评审。受疫情影响本次采用函审,专家组在审阅相关资料和附件后提出修改 意见,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规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查明了矿山地质 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况和 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矿山位于叶县田庄乡,采矿证面积1.0297km,基建矿山,井工开采,开采岩盐,开 采标高-810.10m~-1409.80m,可采储量4106.6510t,生产规模12010ta,按照采矿证服务 年限为21年。项目概况介绍清楚。 4.矿山生产服务年限21年,基建期1年,治理复垦期1年,管护期为3年,方案服务 年限为26年2020年12月 2046年12月。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2020年12月 2025 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评估区面积1.0297k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为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 度为简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大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危险性评估 分级为一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井工开采引发采空塌陷、地裂缝灾害危险性小,输卤管道 对水土污染较严重;井工开采区、工业广场、道路、输卤管道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 区,其他区为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析到位,影响评估结论正确。经土地 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挖损、塌陷、压占,已损毁1.04hm,拟损毁6.39hm,重 复损毁0.08hm,实际损毁土地面积7.35hm;其中挖损损毁1.46hm,压占损毁5.89hm; 全部为重度损毁;损毁水浇地7.18hm,其他林地0.16hm,沟渠0.01hm。时序分析正确, 损毁土地预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分析评价结论明确;损毁土地利用现状经叶县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7.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分5个次重点防 治区7.35hm和1个一般区95.62hm。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分析,确定复垦区面积为7.35hm。 无永久性建设用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7.35hm,未损毁基本农田;土地权属为田庄乡岗 马村。治理分区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正确,土地权属清晰。 8.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 是可行的。通过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认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复垦适宜 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面积7.35hm,复垦率为100,其中复垦水浇地7.19hm2,果园 0.16hm,土地复垦方向正确。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责任范围内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 要求。提出的复垦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9.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复垦区内损毁水浇地7.18hm,全部为基本农田, 依据叶县耕地质量报告,耕地利用等别为4等6等。在治理复垦之后,复垦水浇地7.19hm; 采取复垦工程措施后,基本农田等别达到4等6等,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 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经叶县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确认,复垦措施符合要求。 10.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矿区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标任务明 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科学,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1.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在方案服务期内,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 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890.25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费用512.69万元,土地复 垦静态费用377.56万元,单位面积静态投资30618元/亩,动态总投资937.34万元,单位面 积动态投资85019元/亩。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合理,近期年度经费 安排合适。 1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管控、提取 和使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得力, 基本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13.建议矿山企业应以“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 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和治理,并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规范开采行为,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竣工 验收、后期管护等阶段应邀请村民参与,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实现 矿山企业和村民共赢。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专家 组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家组组长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