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煜达矿业有限公司田家坪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卢氏县煜达矿业有限公司田家坪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卢氏县煜达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尚 箫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勘查院 法人代表 刘亚南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2020年12月4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名 单附后,在郑州市对卢氏县煜达矿业有限公司田家坪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后,经 过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 土地 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21号要 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基本查明了矿 山地质环境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况 和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 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依据充分。 3.矿山位于卢氏县东明镇境内,矿区面积2.6671km,延续矿山、地下开采,开采矿 种为铅矿、锌矿,剩余可采储量为54.07万吨,生产规模3.010t/a,剩余生产服务年限 为18.0年。土地权属为卢氏县东明镇东坪村。项目概况介绍清楚。 4.矿山基建期为1年,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为18.0年,塌陷稳定期及治理复垦期为1 年,管护期为3年,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为23年2021年1月 2043年12月。本方 案适用年限5年2021年1月 2025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评估区面积2.6671k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为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危险性 评估分级为一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废石场、临时废石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地面 塌陷区、工业场地、探矿场地、矿山道路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其他区域为矿山 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析到位,影响评估结论正确 7.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挖损。已损毁土地0.32 hm 拟损毁土地13.08hm,重复损毁0.01hm,总计损毁土地面积为13.39hm;其中塌陷损 毁12.04 hm、压占损毁0.79 hm、挖损0.56hm;重度损毁1.35 hm、轻度损毁12.04 hm; 损毁旱地0.84hm、有林地5.16hm、灌木林地0.08 hm、其它林地6.97hm2、裸地0.34 hm。 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分析正确,损毁土地预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分析评价结 论明确,土地利用现状经卢氏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8.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为分2个重点 防治区,4个次重点防治区,1个一般防治区。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分析,确定复垦区面积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13.39 hm。复垦责任范围与复垦区范围一致,面积为13.39 hm;土地权属均为卢氏县东明 镇东坪村。治理分区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正确,士地权属清断, 9.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 是可行的。通过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认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复垦适 宜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面积13.39 hm,复垦率为100;其中复垦旱地0.84 hm、 有林地5.86 hm、灌木林地0.10hm、其他林地6.31 hm、农村道路0.28hm,土地复垦方 向基本正确。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责任范围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 垦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10.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复垦区内设计基本农田0.84 hm,全部为早 地,等级为13等。在治理复垦之后,复垦旱地0.84hm,等级达到13等。通过对基本农 田占用情况、计划复垦情况等内容审查,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 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 11.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矿区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标任务 明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科学,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工作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2.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在方案服务期内,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 与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27.55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费用94.04万元,土 地复垦静态投资49.44万元亩均投资约2472元,动态投资费用133.51万元亩均投 资约6676元。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合理,近期年度经费安排 合 适 。 1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基金与土地复恳费用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管控、提 取和使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得 力,方案基本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14.建议矿山企业应以“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和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和治理,并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规范开采行为,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竣 工验收、后期管护等阶段邀请村民参与,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恳工程质量,实 现矿山企业和村民共赢。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 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存在的意见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 家 组 组 长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