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杰润石化有限公司方城县羊角山铅矿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南阳市杰润石化有限公司方城县羊角山铅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南阳市杰润石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 通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李高阳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0年12月18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名单附 后在郑州对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南阳市杰润石化有限公司方 城县羊角山铅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 组在听取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和附件的基础上,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 制规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查明了矿山地质 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况和 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该矿山位于方城县清河乡、柳河乡和四里店乡交界处,采矿证面积3.479km,持有矿 山,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铅、银、铜矿,开采标高303m至44m,设计利用储量51.9210t 生产规模3.010ta,生产服务年限17.3年。项目概况介绍清楚。 4.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7.3年,基建期1.5年,治理复垦期1.2年,管护期3年, 方案服务年限为23年2021年1月-2043年12月。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2021年1月-2025 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矿山开采影响范围在采矿证内,评估区面积3.479k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为较重 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 估级别为二级,地质危险性评估分级为三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采矿活动引发采空塌陷、地裂缝灾害危险性中等,采矿活 动对含水层结构影响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严重、水土环境污染较轻。采矿塌陷影 响区、工业场地、表土堆场、废石场、矿山道路、硐口场地为较严重区,其他区为一般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析到位,影响评估结论正确。 7.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已损毁0.0408hm,拟损毁 6.8584hm,重复损毁0.01hm,实际损毁土地面积6.8892hm;其中压占损毁1.0119hm,塌 陷损毁5.8773hm;中度损毁面积5.8773hm,重度损毁面积1.0119hm;损毁旱地0.0104hm 灌木林地0.1596hm,其他林地3.7845hm,其他草地2.8743hm,采矿用地0.0604 hm。时 序分析正确,损毁土地预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分析评价结论明确;损毁土地利 用现状经方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8.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分12个次重点 防治区和1个一般区。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分析,确定复垦区面积为6.8892hm。复垦责任范 围面积为6.8892hm;土地权属为方城县四里店乡维摩寺村0.2304hm、清河乡杨庄村 6.6588hm。治理分区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正确,土地权属清晰。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8.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认为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是 可行的。通过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认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复垦适宜性 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面积6.8892hm,复垦率为100,其中复垦旱地0.0104hm,有林 地6.6885hm,农村道路0.1903hm,土地复垦方向基本正确。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责 任范围内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垦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9.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本项目破坏旱地0.0104hm,根据四里店乡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完善,为永久基本农田,属于民采活动损毁土地。 在治理复垦之后,复垦旱地0.0104hm;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 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经方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 认,复垦措施符合要求。 10.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矿区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标任务明 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科学,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1.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在方案服务期内,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 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46.84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费用60.87万元;土地复 垦静态费用85.97万元,单位面积静态投资8319元/亩,动态总投资181.06万元,单位面积 动态投资17521元/亩。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合理,近期年度经费安 排合适。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管控、提取 和使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得力, 基本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13.建议矿山企业应以“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 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和治理,并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规范开采行为,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竣工 验收、后期管护等阶段应邀请村民参与,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实现 矿山企业和村民共赢。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专家 组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家组组长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