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立子营铁矿(变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地质环境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立子营铁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兰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专家 评 审 结 论 2022年12月16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 态修复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立子 营铁矿变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 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淄 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山东兰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 代 表 。 专家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情况汇报后,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项目组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1、方案是在充分收集资料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 开发利用方案,经综合分析研究编制的。编制依据较充分,符合有关规范和 技术要求。 2、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 度为中等,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级别正确。评估区 范围0.8310km,大于采矿许可证范围,界定合理。 3、方案对矿山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含水层破坏、地形地 貌景观破坏和水土环境污染进行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评估结论正确。 4、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 区,面积0.6560km,一般防治区,面积0.1750km,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 理恢复分区符合矿山实际。 5、方案设计封闭井筒2个,方案确定近五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治理恢复监测任务包括地面变形监测560点次,矿坑涌水量监测365点 次,水位观测120点次,地下水水质检测20件,土壤检测10件。方案基本 可 行 。 6、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目标、任务,进行阶段计划安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排,工程部署及措施得当;静态总投资为57.17万元,动态总投资74.57万 元,近五年静态监测费用为8.25万元,经费估算基本合理。 7、方案根据最新一期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截止方案编制提交时间 矿山剩余服务年限6.4a,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期0.5a,工程监测与管护 期3a.方案服务期为9.9a。本方案的适用年限为2023年1月至2027年12 月,服务期内监测工程安排基本可行。 8、矿山企业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 然资规[2020]5号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9、方案确定的各类保障措施较为齐全。 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切实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三、结论 综上,方案内容全面,目的明确,任务具体,编制依据较充分,评 估结论正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可行,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相应 经费估算合理,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土地复垦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立子营铁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兰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2年12月16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 复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立子营铁 矿变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 频会议方式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淄博鑫 利达矿业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山东兰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 表 。 专家组在听取了项目组情况汇报后,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 后,项目组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一、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立子营铁矿位于淄博市临淄区西北方向 14km,行政区划属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管辖。矿区面积0.3329km,开采标 高由 ,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拟扩大生产规 模至 万t/a,属于 型,截止2022年12月,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约为6.4a。 二、矿山生产活动对土地造成损毁总面积为2.81hm2,均为压占损毁。 损毁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2.69hm,农村道路用地0.12hm。方案中涉及 损毁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明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分布。 三、矿山损毁土地总面积为2.81hm,全部为已损毁。已损毁单元为办 公区、工业场地、临时堆场、通矿道路,无拟损毁单元。损毁土地权属为临 淄区朱台镇新立村、临淄区朱台镇义和村及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损 毁土地分析预测科学合理。 四、本方案复垦区面积为2.81hm2,复垦责任范围2.81hm,复垦面积 2.81hm,复垦率100。通过实施复垦措施,办公区复垦为农村宅基地,工 业场地、临时堆场复垦为水浇地,通矿道路复垦为农村道路。方案中复 垦区、复垦责任范围界定较完整,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明确,复垦方向基本 合理,基本符合当地责任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五、矿山复垦采取的土地复垦措施为建筑物拆除、硬化地面拆除、砾石 清理、垃圾清运、土地翻耕、土地平整、作物种植、复垦监测及管护措施。 方案中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工程量测算依据充分,测算结果基本准确。 六、本项目土地复垦估算静态总投资为113.96万元,动态总投资为 153.79万元,土地复垦总面积2.81hm,本次复垦静态亩均投资27037元, 动态亩均投资为36486元。方案复垦投资测算基本合理,费用预存与使 用计划基本清晰,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 七、截止方案编制提交时间,矿山剩余服务年限6.4a,复垦期0.5a,管 护期3a,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9.9a。土地复垦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并与采 矿工程同步实施。方案服务年限界定准确,复垦总体工作安排和阶段土 地复垦计划科学合理,基本体现了“边损毁、边复垦”的原则,保障措施具 体可行。 八、方案采用自行复垦的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公众参与监督;基本 做到全面、全程公众参与,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土地权属人的意见,积极采 纳合理化建议. 九、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 然资规[2020]5号的规定,计提矿山土地复垦资金。 2.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所采用的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以及再评审备案。 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时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认真 的修改和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已基本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规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建议通过 评 审 。 专家组组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