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救护区救护队管理制度.doc
三汇三矿通风救护区救护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严格班组管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安全救护,特制定救护队管理制度。 1、离、归队时间和用餐时间由小队长点名。用餐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违者扣5分/次。离、归队不按时,扣5分/次。 2、矿、区领导督办的工作,未按时完成者扣5分/次,不服从安排者,当日不评分,并按旷工处理。 3、凡在岗队员在事故抢救时脱岗,扣10分/次,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4、队员耍假必须先经小队再经区领导同意,请霸王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休假如遇生病者,应先电话通知向队领导请病假,返矿后,应持有乡镇以上卫生院治疗处方、正规药发票,经区审核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生病住院者,按矿有关文件执行。 5、小队装备及工具损坏或丢失,由责任者照价赔偿,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闻警抽查不在岗者扣10分/次,出动超时扣5分/次。小队装备每少带1件扣2分/次。 7、经常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前五项检查每项不合格扣1分,高压跑气、空氧气瓶各扣2分。 8、电话值班员失职,扣5分/次,造成后果由矿处理。 9、凡酗酒影响工作或其他原因闹事者、娱乐或其他原因造成队员之间打架斗殴者,扣10分/次。造成后果由矿保卫科处理。 10、凡是被矿或区检查受处罚的个人,一切后果由责任者承担,小队及小队长不予承担。 日 常 工 作 管 理 1、打板墙筑黄泥密闭、启密闭排瓦斯以及接风筒10筒以上,做本项工作时临时安排其他工作都完成。12分/次。 2、井下值班、呼吸器背进、背出、采煤面尾排打板墙、启密闭、上工作面撤人、排放瓦斯并接风筒10筒以上、震动性放炮侦察并排放瓦斯。11分/次。 3、搬运伤病员时,10分/次。无吊挂人车搬运伤员时,每抬一个水平加2分。 4、排瓦斯、打板墙、恢复板墙、井下(停电)撤人、震动放炮后观察、突击井下、地面煤仓临时性工作、陪同人员下井保安全、矿、区安排突击性工作、取样或临时安排检测气体、排查隐患、检查涵洞、防洪演习、反风演习、抬O2瓶、运木板、运竹胶板、外出处理各类事故、处理矿井各类事故。10分/次。 5、小队临时安排的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扣5分/次。 本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通风救护区救护队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