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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二○二三年九月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宁波前湾新区31号区块 项目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 营 性 V 用海面积 3.9999ha 投资金额 34300万元 用海期限 50年 预计就业人数 300/人 占用岸线 总长度 0m 临近土地平均价格 */万元/ha 自然岸线 0m 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 83895/万元 人工岸线 0m 填海成本 80.33/万元/ha 其他岸线 0m 海域使用类型 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新增岸线 0m 用海方式 面积 具体用途 建设填海造地 3.9999ha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注临近土地平均价格是指用海项目周边土地的价格平均值。 I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摘要 1、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由宁波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出让,出让后用于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根据海域使用分类 HY/T 123-2009,出让区块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出让区块用 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 “工矿通信用海-工业用海”。 出让区块宗海面积为3.9999公顷,出让期限为50年。 2、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 出让区块拟落户项目建设是宁波前湾新区产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宁波前湾新 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快速发展,提升宁波前湾新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产品 研发和技术创新水平的需要,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范围内,本次出让区块实施后可为新 区的发展提供工业用地3.9999 公顷,可适当缓解集聚区经济发展与土地供需紧张之间 的矛盾。本区块出让后落户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低水 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出让区块拟落地项目的实施 可以加快推进新区工业体系布局,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从而推进新区的建设步伐。 因此,本次出让区块用海是必要的。 3、 占用岸线情况 本项目位于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不占用岸线,也无新增岸线。 4、资源生态影响 出让区块区域现状为高滩,基本丧失海域自然属性,无潮流场运动及水动力作用, 本次出让区块出让后不涉及在围堤外侧实施填海或新建涉海构筑物,故本出让区块用海 不会对围区外侧海域水动力环境产生影响。 出让区块拟落地项目施工期主要水体污染影响因素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 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出让区块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水 体污染影响因素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等。上述废水、固废按照环保 Ⅱ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要求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放,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出让区块位于已形成的十二塘围区内,目前已填成陆,出让后不涉及水上施工内容, 因此,后续具体落户项目实施不会对围区外侧海域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由于十二塘围 涂工程永久占用潮间带,导致围区内的潮间带生物基本消亡。 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区内,不占用岸线,也不形成岸线,不会对海岸线资源造成 破坏,出让区块占用滩涂3.9999 公顷,不会对围区外渔业资源和滨海旅游资源产生影 响。 5、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 通过调查可知,出让区块周边的海域开发活动主要有防潮海堤、水闸、河道、道路 等。出让区块的利益相关者为兴慈四路、云飞路和观海三路用海单位。出让区块用海区 不属于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附近海域无军事设施。出让区块后续工程建设对国防安 全和国家海洋权益没有影响。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 根据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送审稿中的国土空间主体 功能分区,出让区块位于城镇化优势地区;根据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出让区块位于 海洋发展区;根据城市重要控制线规划图-工业用地控制线,出让区块位于工业用地控 制线范围内。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海 洋功能区划为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其周边的海洋功能区有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 杭州湾南岸农渔业区、杭州湾南岸保留区,经分析出让区块用海符合杭州湾工业与城镇 用海区的主导功能定位,满足其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且不会对周边 海洋功能区造成不利影响。 出让区块建设不涉及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农范 围。出让区块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规 划要求。 7、用海合理性 出让区块用海选址与区位条件、社会条件、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区域生态系统及 周边的用海活动均是适宜的。出让区块用海平面布置与周边道路、河道绿化带等衔接合 理,满足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宁波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出具了出让区块的规划条件,对出让区块的容积率、海域利 用率、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等进行了控制要求,平面布置合理。 II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出让区块位于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区内,现状已填成陆,本次出让后进行工业项目 建设是利用存量围填海,不会对围堤以外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产生影响,不占用岸线, 不形成新的岸线,不会对区域海洋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出让区块按照用海需求,利用已 填成陆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进行工业项目建设,“建设填海造地”的用海方式是 合理的。 用海面积为3.9999 公顷,用海面积能够满足具体落户项目建设的需要,用海面积 的量算和界址点的选择符合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和海籍调查规范,出让区块 用海面积符合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的相关指标要求,用海期限符合海域法相关规 定及出让后具体项目的用海需求。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和用海期限合理。 8、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出让区块用海是十二塘围填海工程的一部分,不再对出让区块另行制定生态修复措 施,出让区块生态补偿费用将纳入十二塘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预算中,统筹考虑,整体 实施,以期达到良好的区域生态修复效果,使得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目前,增殖放 流、水系建设等生态修复措施正在逐步开展中。 9、 结 论 综上所述,出让区块后续用于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根据上述各项海域 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出让区块用海可行。 IV 宁波前湾新区31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目 录 1 概况 1 1.1 论证工作来由1 1.2 论证等级和范围 3 1.3 论证重点 3 2 出让区块海域基本情况 5 2.1 出让区块海域概况 5 2.2 出让区块条件 7 2.3 出让区块施工工艺 9 2.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 10 2.5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 11 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 14 3.1 海洋资源概况 14 3.2 海洋生态概况 14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19 4.1 生态评估 19 4.2 资源影响分析 20 4.3 生态影响分析 21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24 5.1 社会经济概况 24 5.2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25 5.3 出让区块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27 5.4 利益相关者界定 30 5.5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30 5.6 出让区块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 30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31 6.1 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 31 6.2 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分析 31 6.3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31 6.4 出让区块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31 V 宁波前湾新区 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6.5 出让区块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32 6.5.2 与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符合性分析 32 7 出让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 33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33 7.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35 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36 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 36 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37 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42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43 8.1 生态用海对策 43 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47 9 结 论 51 VI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概况 1.1 论证工作来由 宁波前湾新区地处沪杭甬三大城市的几何中心,是上海“南下临海”、杭州“东进 向湾”、宁波“北上拥湾”三大区域战略的融合交汇之地,是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 道建设的重点区域,是浙江省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布局的“四大新区”之一。2019 年7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宁波前湾新区,规划面积约604平方公里,包括 宁波杭州湾新区,余姚市的中意宁波生态园,慈溪市的高新区、环湾创新经济区。2021 年12月30日,宁波前湾新区揭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宣布成立,原杭州湾新区 正式纳入前湾新区。 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位于新区东北部,东起四灶浦、西至陆中湾围涂工程已围 部分西直堤,南起十一塘、北至钱塘江规划治导线外潮间带。该围涂工程于2011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完工。该区域目前已完成2个护岸保滩工程的公共用海备案 登记,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有12个图斑,面积2852.03 公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 国发〔2018〕24 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 资规20187号等文件要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需组织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 问题区域的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形成具体处理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省政府同意后,由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纳入处理方案项目的用海审批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 用管理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由项目建设主体或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现行审批程序上报围填海申请或出让方案,由县市、区政 府出具审查意见并附生态评估工作和相关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 核、省政府批准。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生态评估报 告”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生态 修复方案”已于2019年5月通过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宁波杭州 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以下简称“处理方案”已于2020年 2月10日完成了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号。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批复后,因区域内拟建杭 1 宁波前湾新区31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州湾新区通用机场项目场址优化调整,十二塘区域内规划布局需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后, 区域生态修复内容、面积、投资均有增加,2021 年2月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 委员会按照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 自然资源海域海岛函〔2020〕35 号和自然资源部 关于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01790 号文件要求,将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整 情况说明报送备案。同时,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原方案基础上进行了 局部调整,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了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报告,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 的专家评审,后于2021 年9月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及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进行了报备。 为促进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发展,加快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高效集约 利用已填成陆区域,加快盘活存量,形成有效投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出让宁 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用于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本次拟出让的宁波前湾 新区31 号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内,围填海调查图斑编号为 330282-0025,面积3.9999公顷,属工业用海、经营性用海。 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拍卖、 挂牌方式取得,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 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出让 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相关单位对出让区块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 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并报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挂牌出让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由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受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 托,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本次海域使用论证 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根据出让区块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 访、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出让区块及附近地形、地貌、地质、海洋生态环境 及海洋资源开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的调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汇报和征询了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 证报告书公示稿。 2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2论证等级和范围 1.2.1 论证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42361-2023,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按照项 目的用海方式、用海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出让区块位于宁波市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面积为3.9999 公顷。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关于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的 判据,确定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等级为一级。 1.2.2论证范围 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 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论证范围以用 海外缘线为起点, 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km。 因此,以项目用海外缘线外扩15km 为论 证范围,详见图1.2-1。 1.3论证重点 由于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位于十二塘围涂区内,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范围。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 规20187号指出已经纳入通过审查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具体处理方案的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项目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 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 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 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出让区块自身特征和所 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的重点为 1用海必要性分析; 2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3 宁波前湾新区31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1.2-1 论证范围示意图 4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出让区块海域基本情况 2.1 出让区块海域概况 2.1.1 地理位置 宁波前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处于上海、杭州、宁波的黄金节点,是浙江 省建设世界级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标志性战略性 大平台。作为全省“四大建设”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的标志性、战 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2019年7月9日,宁波前湾新区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 也是浙江省“七大新区”之一,入选首批浙江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是唯一被 赋予代表浙江建设沪浙高水平合作示范区使命的新区,被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规划纲要明确定位为沪浙合作发展区。新区规划总面积604km, 包括宁波杭州湾新 区,余姚市的中意宁波生态园,慈溪市的高新区、环湾创新经济区,目前拥有常住人口 55万人。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位于新区东北部,东起四灶浦、西至陆中湾围涂工程 西直堤,南起十一塘、北至钱塘江规划治导线外潮间带。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属存 量围填海,已经界定为已填成陆的区域,纳入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地理位置见图 2.1-1A。本次拟出让的31 号区块在前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内, 具体位置如图2.1-1B 所示。 5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2.1-1A 出让区块位置图 图例 出让区块位置 十二塘处置范围已填成陆面积2852.0304公顷 急建项目 仓储用海 拟建项目 工业用地 规划道路 通航产业用海 生态空间 其他市政设施 规划河道 急建河道 海堤 图2.1-1B 出让区块在十二塘围涂工程处置范围位置 6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1.2出让区块海域现状 2023年9月,我公司对出让区块进行了现状踏勘和实地测量。根据实地踏勘,出 让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的中部,现状已填成陆,长有杂草,较为平 坦,处于未开发建设状态。 出让区块东侧现状为荒地,属于规划建设用地; 出让区块南侧现状为荒地,依次为水智江沿江绿带宽20m 、水智江宽28m, 已备案、防护绿地宽18m 、 观海二路宽26m, 已取得权属,目前水智江和 观海二路正在施工建设。 出让区块西侧现状为荒地,为正在规划出让的宁波前湾新区30 号区块目前正 在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出让区块北侧为观海三路,该道路属于宁波前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 期中的一条道路。宁波前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已通过海域使用论证评 审,正处于报批阶段。 2.2 出让区块条件 2.2.1出让区块位置和用地规模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东北部,出让区块东至规划边界,南 至规水智江沿江绿地,西至规划边界,北至观海三路。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拟出 让面积3.9999公顷,出让后用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建设。项目高程在海域出 让后由企业后期建设情况自行决定,本次出让区块按照现状平均高程进行出让。 2.2.2 总体规划条件 出让区块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属于- 类工业用地,出让后用于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属于工业用地,该项目建 设能助力宁波打造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推动新区成为国内领先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基地,符合宁波市前湾新区空间规划2019-2035 年和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 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2.2.3 出让区块用海产业条件 出让区块出让后用于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国家发改委,2019年本,出让区块拟落地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出让 区块用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 7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性详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围填海历史 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的要求。 2.2.4 具体规划指标 2.2.4.1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HY/T 0306-2021,本次出 让区块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慈溪海域属于四 等海域,根据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HY/T 0306-2021, 工业用海一级类 -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的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2.2-1其他工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标准指标 海域利用率 ≥55 2 岸线变化比 ≥1.2 3 生态空间面积占比 10-20 4 投资强度 ≥975万元/公顷 5 容积率 ≥0.5 6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占比 30.8 ≥6 ≥5470 ≥2 2.2.5出让区块拟落地项目平面布置 出让区块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 用海布局实施用海,出让区块平面基本呈四边形。 海域出让后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建设内容一般主要包括厂房、 综合楼、实验车间、办公楼及辅助用房。 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由受让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但均应按照工业企 业总平面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满足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宁波 前湾新区通航产业园 TH01-12b 地块规划条件、 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 地”指导性控制指标 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相关要求。 2.3 出让区块施工工艺 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区内,作为十二塘围涂工程的一部分,出让区块填海施工 已与整体工程同步实施,出让区块在此基础上进行地块整平及后续建筑物建设,主要 施工工艺和方法如下 护岸保滩两期防潮堤中1 号、2号防潮堤直堤靠堤岸一侧均有一段采用抛石护坡 结构型式,其余直堤堤段东侧为泥芯坝结合抛石护坡结构型式,西侧为抛石坝型式。 横堤均采用抛石坝型式。 1抛石坝 防潮堤石方填筑采用船抛及陆上车抛结合的施工方式。船抛石料来自舟山,候潮 施工;车抛石料来自慈溪;抛投石料做到大小搭配。块石石质坚硬,遇水不易破碎及 水解,饱和抗压强度不小于40MPa, 不允许使用薄片、条、尖角等形状的块石和风化 石、泥岩。堤身达到预定断面,并经沉降初步稳定后,应按设计轮廓将堤身整理成型。 9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施工工艺流程为测量定位→外海侧堤身抛石→表层大块石→堤顶石渣垫层与水 泥碎石面层。 2泥芯坝 ①冲土土源利用周边淤积高的滩涂地开挖土,上述开挖土不能满足吹砂管袋及 吹砂填芯时,在离横堤150m 外取土。 ②冲泥管袋拟选用抗拉强度20~30kN/m, 单位面积质量130~180g/m2 塑料编 织布。布袋经纬密度1616,其等效孔径 Q950.25mm, 且满足O95≤d85 的规范要 求,透水能力 q0.26~0.7ml/cm2s。 ③泥浆泵的选择泥浆泵选择水下吸土泵、船上吸土泵。 ④管袋吹填土施工流程在取砂点用NL150-1 型水力挖土机组吹筑第一层内、外 侧管袋冲填土→堤身冲土填芯→下一层管袋冲填土施工→下一层堤身土冲土填芯→ 已施工完成管袋冲填土的内、外护面保护。 ⑤管袋吹填土施工工艺高压水枪冲取砂点砂质粉土制成泥浆→通过泥浆泵吸浆 输送充填至已经铺设到位的管袋内→ 自然固结或通过人为踩踏的方式加快排水固结。 2.4出让区块用海需求 出让区块名称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 出让区块性质 经营性。 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区块建设方案 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区内,出让区块将用于建设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出让区块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根据海域使用分类 HY/T123-2009, 出让 区块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 “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 “填海造地 -建设填海造地”。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出让区块 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 “工矿通信用海-工业用海”。 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出让区块用海面积为3.9999公顷。 占用和新增岸线 出让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不占用岸线, 不新增岸线。 出让期限 拟出让期限为50年。 10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5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 2.5.1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 1是宁波前湾新区产业发展的需要 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 支撑,已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宁波市是全国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 地,凭借吉利、上汽大众等整车企业带动作用和汽车零部件产品齐全的先发优势,汽 车产业成为全市第一大产业,整车产销占浙江省汽车产业的一半以上,列入国家先进 制造业集群培育名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市要紧紧抓住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 车强国转变的历史机遇,按照“对标国际、领先全国、辐射区域”的汽车产业集群培 育要求,聚焦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重点领域,进一步 推动宁波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宁波市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9-2025 年,规划将杭州湾南岸打 造成集汽车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技术创新、检测测试、人才培养于一体的世界级汽 车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杭州湾南岸汽车产业引领区实现汽车产业产值4000亿 元。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汽车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0 年,宁波杭州湾 新区是浙江省15 个产业集聚区之一、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整车生产基地,依托上汽大 众和吉利汽车等整车生产企业,引进完善产品平台和系列化产品。同时,以大众与吉 利为靶向,抢抓一批优质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本土化培育。以现有零部件企业为基 础,重点围绕汽车动力总成、车身底盘、电控系统、汽车电子电器、节能与新能源汽 车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培育本地创新、招引外来投资,构建杭州湾 地区独居特色的高技术含量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共同构建以整车及其配套零部件产 业基地。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区块位于 航空零部件制造及关联产业区,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所在地块属于规划范围内的 一类工业用地,本次出让区块出让后拟用于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该项目 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符合该地块的一类工业用地要求。因此,出让区 块用海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要求。 出让区块拟用于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的建设,符合宁波市汽车产业 集群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宁波杭州湾新区汽车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0 11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年 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要求,可以 推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的发展,是推动宁波前湾新区新能源产业链强链补链 的需要,对区域汽车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是提升前湾新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品轻量化水平的需要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家和地方纷纷出台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政策,为汽车及 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迭代升级,轻量化汽 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也进一步激发了对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前湾 新区是长三角汽车板块中产业链最长、涉及领域最全的地区之一,拥有上汽大众和吉 利汽车两大整车龙头,同时集聚发动机、电池包、变速箱等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150 余家,基本培育形成集整车生产、零部件配套、研发、销售、检测及人才培养等于一 体的汽车智造全产业链。 出让区块拟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可以抓住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轻量化 趋势,在宁波前湾新区布局轻量化汽车零部件项目,可以借助前湾新区产业集群效益, 有助于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和进步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促进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 展,提升前湾新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品轻量化水平。 3是促进宁波前湾新区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吸收下岗职工与闲置人 口再就业,将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拟建项目的实施可带 动宁波前湾新区汽车行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对于搞活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增加人民 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综上,出让区块的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5.2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护岸保滩工程实施以来,加速了围涂工程区内淤积速度, 增大了淤积强度,形成高滩,滩涂资源丰富,是宁波前湾新区未来新增建设用地的主 要来源。在围填海现状调查中,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域界定为已填成陆,纳入了围填海 历史遗留问题,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于2020 年2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号。从出让区块现状高程 来看,实施建设的条件非常优越。出让区块的实施可充分发挥十二塘围填海区内滩涂 围垦资源的优势,通过科学、有序的利用已填海成陆区域开发工业建设用地,不仅有 利于海域资源合理利用,而且促进当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本次出让区块实施后可为新区的发展提供工业用地3.9999公顷,为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项目提供建设空间。本区块出让后拟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 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符合围 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方向、区域控规的要求以及备案文件的需要。出让区块计划 落户项目厂区的建设必须占用海域资源,工程填海造地对于缓解区域建设用地紧张、 推进宁波前湾新区产业发展、促进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均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次宁波前湾新区31号区块用海是必要的。 13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 3.1海洋资源概况 本项目周边海域主要有海岸线资源、滩涂资源、港口锚地资源、渔业资源、旅游 资源等。 3.2海洋生态概况 3.2.1 区域气候气象 前湾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丰沛,但降水量 年际变化大。境内降水主要集中于梅雨汛期和台风雨汛期,而其中以台风雨为形成流 域大洪水的主要因素。春末夏初,太平洋副热带高压逐渐加强,与北方冷空气相遇, 常有持续时间较长的锋面雨,阴雨连绵,降水较多,俗称梅雨;夏秋季节,冷空气衰 退,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除局部雷阵雨外,此时热带风暴和台风活动频繁,形 成总量大、来势猛、历时短、雨强高的台风雨,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3.2.2海洋水文动力 海洋水文资料引用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杭州湾水文测验专题技术 报告中2022年56月的水文调查结果。 金山项 乍浦 SW8 SW6 王盘山 跨痛大桥中 SW7 中 SW5 SWs 出让区块位置 曾填江间作 展在读 微浦 SW4 语 图3.2-12022年5月~6月水文调查站位图 14 宁波前湾新区31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潮汐性质 该海域各站实测潮汐变化均具有相当一致的规律,即在一个月的潮汐过程中,出 现二次大潮和二次小潮,而在一个太阴日的变化过程中,有规律地出现两次高潮、两 次低潮,潮汐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半日潮特征。同时,潮汐的“日不等现象”亦较为 明显, 一天中既有相邻的潮差不等,又有涨、落潮历时的不等,高、低潮位中既有高 高潮与低高潮之分,又有高低潮与低低潮之分,存在着明显的“高潮不等”和“低潮 不等”。 2潮流 杭州湾属于强潮河口湾,潮流急,潮差大,含沙量高是其显著特征。杭州湾潮流 以半日潮为主,外海潮波由东南向西北方向传入杭州湾后,波形和结构不断发生变化, 潮波振幅急剧增大,波形畸变。进入激浦后,由于江面狭窄及巨大的沙坎,在尖山附 近发展成钱塘江涌潮。 涨潮流由于杭州湾口外岛屿迭障,潮波主要由岛屿之间的四条水道进入湾内 镇海~舟山、舟山~岱山、岱山~大衢山、大衢山~北岸。潮波进入杭州湾后,由于 杭州湾口外南部舟山群岛星罗棋布,潮波受群岛阻挡影响,传播速度变缓,而湾口外 北部岛屿稀少,潮波传播速度相对较快。潮波经湾口向湾内推进,受喇叭形地形影响, 主槽涨潮流流向渐渐由湾口的西北方向转为金山水域的近西方向;潮波继续推进,至 乍浦、激浦水域,涨潮流流向转为西南向,流速也沿程逐渐增大。 落潮流落潮流方向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