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营上镇兴茂煤矿(新井)煤矿安全规程.doc
富源县营上镇兴茂煤矿(新井)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富源县营上镇兴茂煤矿(新井)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目 录 一、瓦斯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3 二、局部通风机安装工作业操作规程8 三、测风工操作规程10 四、井下局扇司机操作规程13 五、安检员操作规程16 六、 检身工操作规程17 七、绞车作业操作规程18 八、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22 九、 井下机修工操作规程24 十、采掘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27 十一、 放炮工操作规程31 十二、煤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38 十三、 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41 十四、架棚支护工作业操作规程46 十五、 攉煤工作业操作规程52 十六、 巷道打眼工操作规程54 十七、 掘进爆破工作业操作规程58 十八、风镐工作业操作规程68 十九、 扒斗机司机操作规程71 二十、 锚杆支护工作业操作规程75 二十一、 锚喷支护工作业操作规程79 二十二、单体支护工作业操作规程83 二十三、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89 二十四、 人力运料工作业操作规程90 二十五、空气压缩机司机操作规程92 二十六、主扇司机操作规程94 二十七、五小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96 二十八、水泵司机操作规程98 二十九、 井下水泵维修工操作规程99 三十、 钢丝绳检查工操作规程100 三十一、 井下机械安装工作业操作规程102 三十二、 防爆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106 三十三、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业操作规程107 三十四、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110 三十五、 轨道工操作规程113 三十六、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118 一、瓦斯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 %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瓦斯检查员在下井前,对瓦斯检定器要做如下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1)检查外貌要清洁,附加件要齐全,药品充足不失效(粉红色氢氧化钙颗粒以35mm为宜,如变为灰色即为失效); (2)检查电源、电门要灵活并有防爆盖,灯泡要有足够的亮度; (3)检查光谱要清晰,无变形,光谱条纹间距符合规定,用目力定度要求在7范围内应有5根条纹; (4)检查仪器气密性,手压气球后再堵住吸气胶管,松开压气球,如果一分钟不胀起即为不漏气,发现漏气再用同法检查压气球,找出漏气的部分; (5)对基线(对零)下井后在预测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井底大门、井底车场),先将小数回零,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手压气球最少6次,然后将干涉条纹的某条黑线与分好化板的零位相重合。 9.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 ~7 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10.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 、11 条执行。 11.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 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 米处); 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 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 米以内的风流; 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 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2.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 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 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 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3.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4.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 %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 %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5.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6.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7.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8.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9.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0.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 米内,距煤壁30 厘米、距顶板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 %或采煤机前后20 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 %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 厘米、距顶板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 %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 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 %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1.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2.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2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24.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二、局部通风机安装工作业操作规程 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和拆除工作。各项工作要按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 2.对入井前的局部通风机应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 3.用车运送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和信号工、把钩工取得联系。装卸车时要互相配合、稳起稳落,防止损坏设备和碰伤装卸人员。 4.用平板车装运时,要固定牢固,两侧不得超过车身0.1 米。 5.人工搬运时,必须系牢抬稳,并注意来往车辆;通过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时要和司机取得联系,停机后方可通过。 6.在下山搬运时,人员行动要一致,在上方侧要用保险绳系牢,下方侧的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严禁用滚动方法搬运。 7.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确定原则如下 (1)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 米以外的进风侧。 (2)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离掘进巷道口10 米以外的回风侧; 8.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规定的地点,安装地点的顶板支护应完好,无滴水。 9.局部通风机应安装消音装置(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 10.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并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11.只有在接到通风科的通知后,才准拆移局部通风机,不准带电移动局部通风机。 12.机体安装要稳固,并装有安全网罩;局部通风机与风筒连接处要有过渡节,连接要牢固。 1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防出现循环风。 三、测风工操作规程 1.下井前要准备好所使用的风表、秒表、温度计、皮尺和记录表格。并详细检查风表叶轮及开关是否转动灵活正确,秒表启停是否正常。 2.测风应在固定的测风站进行,在无固定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断面规整,无空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m无拐弯的巷道内进行测定。 3.回采工作面的风量,应在进风巷和回风巷中,测定进、回风量。 4.局部通风机风量应由迎头退回20m。用风表测定巷道的风量。计算迎头风量,局扇的吸入风量,可测局扇前后10m的风量的差值(Q供--Q回),得出局扇的吸入风量,也可用皮托管配合微压计,在距局扇不小于30m的风筒内测速压,同时测不定期空气湿度和大气压力,计算得出空气重率,最后计算求得风速和风量。 5.测量风速有近似和精确二种测量方法,其方法如下 (1)用烟雾近似测量法,在风速低于0.3/s的地区和巷道内或检查密闭及采空区漏风时,可采用烟雾近似测量法,一人站在上风侧某点放出烟雾,另一人持秒表站在下风侧,相距35米处,打开秒表记下烟雾流动这段距离所需时间T(s)。用烟雾流动的时间,除烟雾流动的长度,算出最大风速。再乘以0.80.85系数即为平均风速V均(m/s),即 V均 KL/T 式中L----巷道长度,m; T-----时间,s k-----校正系数,一般为0.80.85。 (2)用风表精确测量法采用风表、按测量风速的范围,可分别选用低速风表(测量0.30.5m/s),中速风表(0.510m/s),高速风表大于10m/s。 风表移动的路线可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或定点法测风。采用定点法测风时,布点要均匀,巷道断面在10m2以上的布24点,每次测120s;10m2以下至6m2,布12点,测60s(巷道断面在6m2以下的宜用折线法)。 采用折线法测风时,移动速度要均匀,不能时快时慢。 根据单位时差是风表的转速查对风表的校正曲线(或校对风速的直线方程式),换算出真实的风速。 6.测风开始前应先关闭风速计数器,将指针回到零位或记下初始数,待风表运转30s后,再开动风速记数器开始测量风速。 测风员持风表姿势可选用迎面法、侧身法和改进法中的任意一种,采用迎面法测得的平均风速应乘以1.14的系数,采用侧身法时,测得的平均风速应乘以小于1的校正系数。侧身法测风时校正数ks-0.4/s的查用表,可参照下表。 断面S(m2) 2 3 4 5 6 7 8 9 校正系数(k) 0.8 0.87 0.90 0.92 0.93 0.94 0.95 0.96 7.测风时风表一定要与风流垂直,特别是在倾斜巷道中,更要求风表和风流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0。 采用迎面法测风时,手向迎风方向超前伸出0.6-0.8m,然后在巷道同一断面中作匀速移动,巷道断面在6m2以上时,采用六线法,6m2以下时,采用四线法。 两人测风时持秒表人每5s发出信号1次,每次测风时间不少于1min。断面在7m2以上时,不少于100s。 同一断面测风时,其测量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两次的读数误差不得超过4,求其3次平均值,当误差超过4时,必须重新测,然后求其平均值。 8.测风地点的选择和建立,主要测风地点都要建立固定测风站,测风站的长度不得小于4m,前后10m内没有拐弯、障碍物及风流汇合和分支,临时测风站,也要选择一段较为规格,断面无变化支架完整的巷道,主要测风站应保持四壁光滑(砌碹用水泥砂浆抹面),木支架或金属支架的巷道中,要用砖石垒砌或用木板钉出4m以上光滑面,测风站两端需设引风斜面。 9.当巷道风速小于0.3m/s时,可用烟雾法测风。在一段(10m或5m)断面规正、无弯曲的巷道内进行, 相距5-10m,取0.8的系数计算平均风速。 10.每次测完风后,对测定的数据都要进行分析核对,如出入过大要查明原因,并记录手册,同时要向主管人报告情况。 11.测风时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在巷道测风遇有车辆通过时,要躲到人行道侧或安全地点,待列车通过3-5min后,风流稳定后,再开始测风,否则车撞伤人和测风不准。 (2)在临时测风站测风时,要注意观察顶板和支护情况,防止顶板落石伤人。 12.严格执行下列测风规定 1全矿井采、掘工作面和主要用风地点进行旬、月测风,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月末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要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测风记录牌上和测风记录手册上,记录的内容包括断面、风速、风量、温度、有害气体含量、测风员姓名及日期。 2旬、月测风的数据,除将测得的结果填写记录簿上外,应及时填写报表,同时报送矿有关部门,上报测风报表,需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3每次测风的数据,都要做到记录牌板、记录手册、测风台账、报表四对口。 4使用中的风表,必须每6个月校正一次,经过修理的风表,也必须校正,并制出校正曲线,随表使用。 13.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14.测风数据真实准确,不按规定程序要求测风,使风速、风量超标或低于标准,测风数据不准确,报表数据不真实,使领导决策失误,带来严重的事故隐患,发生“一通三防”事故。 四、井下局扇司机操作规程 1.局扇司机应专职或专人兼职,不管专、兼职人都必须经过学习,懂得局扇基本构造及电工基本知识,耳目健康,并经本规程考试合格,领有合格证者,才能担任。 2.局扇迁移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局扇安装遵照下列事项 (1)局扇安装前,安装人员要检查防爆性能(如防爆面间隙是否符合规定,防爆盖螺丝是否齐全、拧紧等),机壳是否完好,有无裂痕。进风口有否安全网罩,无问题时才能安装; (2)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其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风量,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以免发生循环风。局扇吸风端3m以内不准存放易被吸入的杂物; (3)局扇安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在恢复通风前局扇和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不得超过0.5,方可开动局扇,其它设备才能送电; (4)局扇安装稳定,垫高要不小于0.3m,外沿距铁轨不得小于0.7m。若需要吊挂时,必须用强度可靠多股的铁丝绑栓牢固,以防掉落。 (5)电缆必须悬挂,符合悬垂弧度要求,吊挂在木制或铁制电缆钩上,禁止用铁丝拧绑,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3m,2根电缆的上下间距不得小于50mm。。 (6)电缆上禁止悬挂其他任何物件。 (7)局扇接头后,应做10min以上的试运转,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试运转后,在手把上标明反、正转方向。 (8)局扇必须安消音器,否则不准投入运行。 4.局扇启动前司机应作如下检查 (1)进风口前是否有易被吸入的杂物; (2)安全网罩是否牢固,机体是否稳固; (3)局扇与风筒的联接处是否牢固; (4)作小棍拨动叶片两三圈是否灵活,有无卡住现象。 5.局扇启动及运转时注意事项 (1)局扇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避免风压冲击,风筒脱节或吊环坠落; (2)局扇安装地点有2台以上时,局扇与开关要分清楚,或标清编号,以免启动发生错误,2台局扇串联时,须等1台局扇启动运转正常后,再开另一台,切不可同时开动; (3)正常运转后,检查声音是否正常; (4)检查机体是否震动或颤动; (5)局扇开动10min后,一切运转正常无问题时,方可离开; (6)要经常检查风筒,是否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现象,并及时进行处理。 6.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机 (1)无单相保护局扇,运转时突然发生声音变化,转速减慢,发生异常声音; (2)电缆过热或电机有焦臭味时; (3)电机外皮温度高出80℃; 7.停机注意事项 (1)拉开开关停止电机运转; (2)如检修其它电器设备影响该处局扇运转时,必须按停电工作时间停机,并事先报告调度室同意后,将工作面人员撤出,设上栅栏或拉上绳挂上“禁止入内”的字样警戒牌; (3)如发生故障局扇突然停止运转时,要立即通知用风地点人员撤出,撤到新鲜风流巷道中,并站好岗设置警标,防止人员入内,同时要向调度室报告情况; (4)在使用局扇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不准停风,避免瓦斯积聚,如果停风,必须撤出设备封闭; (5)经常清理局扇吸风口附近的杂物,避免吸入局扇,影响供风。 五、安检员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分管区域各个环节,生产全过程,全面认真仔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以巡检或蹲点盯岗检查的方式进行。 3.要腿勤、手勤、嘴勤,大胆监督检查,不当老好人,要动尺动线,以数据和事实作依据,以理服人。 4.先对有人作业地点、危险性大的作业场所和存在重大隐患地点进行监督检查。 5.每检查完一个地点,把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检查本上,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告诉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叫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并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现场隐患。 6.发生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牌,向矿调度室或安全科值班干部汇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发现“三违”立即制止,并向安全科汇报,下班后到安全科办公室,按规定开罚款单,以消除“三违”和事故。 8.对安排的安全检查“四定”,认真落实,下班前向安全科值班干部汇报。 9.不准在井下睡觉,不准空班漏检,以防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生工伤事故。 10.按规定的汇报时间和次数,如实向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检查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隐患。 11.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自己出工伤。 12.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调度室或安全科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 六、 检身工操作规程 1.检身工要由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担任。 2.检身工上岗时,要严格按入井人员着装,严禁穿戴化纤服装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3.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2.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穿着规定的劳保服装;否则不入入井。饮酒嫌疑者及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不准下井。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氧、焊机入井。 4.检修期间要严格按检修措施执行,无入井证者一律不准入井。 5.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6.发现升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保卫科进行处理,否则将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7.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否则拒绝参观,严防不法分子破坏。 8.配合其他工作人员,清理工作现场,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七、绞车作业操作规程 1.操作采区上(下)山绞车 (1)司机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熟悉轨道及支护情况,熟悉信号。司机应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2)当班司机必须头脑清醒,精力充沛。神志不清或有视听障碍者不得上岗开车; (3)开车前必须详细检查 ①检查绞车各连接件和锁紧件是否齐全,螺栓、销子等有无松动、脱落,特别注意检查地脚螺栓和轴承座固定螺栓的紧固情况; ②检查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闸轮与闸瓦的间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施闸时操作手柄的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3/4 ; ③检查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过卷、超速、过电流和欠电压、减速警铃、脚踏开关等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④检查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信号是否畅通,要求声光信号具备、准确可靠。 (4)运行注意事项 ①必须看准听清声光信号,信号不清或没有听清不得开车; ②起动时,控制器手把向前(或向后)扳动,同时将工作闸逐步松闸,随着绞车的加速,将工作闸手把和控制器手把逐步扳到最大位置,严禁猛力一次扳到位置。停车操作过程是上提时,要略先收控制器,后收工作闸,逐步把工作闸扳紧;下放时,要略先收工作闸,后收控制器,使控制器手把扳到零位,直到把绞车停稳; ③运行中要严密注视各种仪表、指示灯、深度指示器及钢丝绳的排列和松绳情况,注意绞车各部位有无异常音响、异常气味。发现异响、异味、异状应立即停车检查; ④不允许电动机在不给电的情况下松闸下放重物; ⑤一般不允许经常使用紧急保险制动,若遇突然停电及特殊紧急情况,可以使用紧急保险制动。制动后必须对钢丝绳、绞车等进行认真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恢复开车。 (5)绞车正常停车后,各种手把应放到正确位置。长时间停车或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将保险闸闸住,切断电源; (6)司机应经常检查绞车各部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 (7)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坚持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2.操作调度绞车 (1)司机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开车前必须检查下列各项 ①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硐室)帮顶支护情况,不得有折柱断梁,不得有片帮冒顶; ②检查基础螺栓、压柱、顶柱、地锚等是否牢固可靠。钢丝绳有无损伤断丝,钩头是否完好,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是否整齐; ③检查制动操作手把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闸带与闸轮的间隙是否合适,各销轴、调节螺栓等是否松动或脱落。施闸时,检查制动操作手把不得超过水平位置,应略有向上倾斜; ④试车或运行前,必须将滚筒制动闸闸住,将大内齿轮上的制动闸松闸,按起动按钮,使电动机空转; (3)运行中注意事项 ①严格按信号操作,信号不清不开车,神志不清不准上岗,不准由非司机人员代替上岗; ②起动前必须看清钢丝绳是否松绳太多,否则应先拉紧到适当程度; ③起动时,松闸与紧闸必须平稳过渡,不得猛松狠闸。向下运行时,松绳速度与推车速度相等,不得松绳太多,防止在过变坡点时,造成严重的松绳冲击,甚至发生断绳跑车事故; ④正常运行中,两手应不离开制动手把,精力集中,严禁与他人交谈; ⑤运行中密切注视排绳情况。钢丝绳不得有打结、扭绕、堆挤现象,绞车不得有跳动扭摆情况。注意电动机的运行声响,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⑥下放重物时,严禁电动机不给电松闸放飞车; ⑦电动机运转后,严禁两个刹车手把同时刹住。同时也严禁在两个刹车手把处于刹车位置时,按动起动按钮; ⑧提升负荷(重载车数)不准超过规定要求。 (4)停车后的要求 ①停车后,若较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闸死滚筒; ②检查紧固各部零件,清扫环境卫生,坚持在现场交接班。 3.操作回柱绞车 (1)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 ①检查各部螺栓、销子等有无松动、脱落情况。检查支撑柱是否牢固,发现松动要及时撑紧; ②检查机座有无开裂或明显变形。安装是否牢固,否则应继续加固压稳; ③检查各电气设备和信号装置是否完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④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列是否整齐,断丝磨损程度是否超过规定,有无咬伤、打结等现象; ⑤开车前应检查绞车与回柱导轮之间有无人员站立,若有必须让其躲开。 (2)运行中必须注意 ①开车前必须松开手闸; ②认真听清信号,无信号不准开车; ③注意观察绞车的运转情况,钢丝绳缠绕情况,电动机声响,信号变化等,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④司机在绞车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绞车。 (3)运搬回柱绞车时的注意事项 ①尽量整体装车,并固定牢固; ②在绞车自己拉自己时,必须保证导轮固定绝对可靠,并随时维护好电动机电缆,还应注意观察工作面及巷道周围情况,不安全不得强行开车。 4.在回采工作面操作回柱绞车 (1)认真检查工作面顶板及支架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开车回柱 ①输送机未移完,煤壁侧的第一排支柱尚未补齐; ②悬顶面积或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值; ③退路不畅或附近有其他人员在作业或休息,尚未撤离; ④切顶线特殊支架尚未按规定架设或未到规定位置,有缺柱和失效的柱子; 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 (2)打密集支柱或打前托棚地点必须超前回柱地点20 m ,否则不准拴绳回柱; (3)要固定开车工、信号工、看导轮工、拴绳工和观测顶板压力变化的有经验人员等,在统一指挥下,按规定信号进行回柱作业。拴绳工也应指派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4)工作面来压时,停止回住,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维护支柱,恢复工作; (5)采煤和回柱一般不可平行作业,需要平行作业时,必须有经过批准的安全措施,而且采煤与回柱的两个工作地点的安全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八、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须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2.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非专职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4.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5.电缆管理 (1)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 (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热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严禁井下电缆线路中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 6.不用的电缆应及时拆除、回收。 7.更换支架时,必须保护电缆不受机械力破坏。 8.送电和停电 (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检修必须有专人负责。 (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需全部停电检修,必须报矿调度室,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准停电工作。 (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专人监护。 (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9.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 10.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不失爆。 11.收尾工作 (1)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 (2)整理电缆。 (3)向班组长,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4)整理好工具。 九、 井下机修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有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9.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10.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11.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12.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13.清理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14.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合适,附属设备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焊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5.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6.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起码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在正在运中的刮板链。 17.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8.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机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20.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输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1.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机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22.试机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机。 23.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4.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查记录。 十、采掘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迁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进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通知机动科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极。 14.检修中或检修完后需要试机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机,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正式试机或投入正常运行。 15.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6.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 17.接班后对维护地点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