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 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二〇二〇年十月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概述 1 、 项目由来 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始建于 2013 年, 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4 月 20 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为矿山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证号为 C5108002013047130129773,自 201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开 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 2.5 万 m/年。 2013 年至 2014 年,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矿区范围中对矿体进行了少量剥离及试采工 作。 2014 年以后,因市场原因,矿山停产至今,尚未正式开采矿区的资源储量。 为使矿区内保有资源能合理开采利用,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 责任公司近期拟对矿山进行建设生产,实施“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 及加工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2019 年 8 月,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〇四大队 对矿区进行了地质调查工作, 并于 2019 年 9 月完成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 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根据资源/储量估算结果,矿区范围和开采标高内查 明资源/储量(122b333)17.07 万 m3 ,荒料量(122b)3.42 万 m3 ;其中,累计动用 资源储量(矿石量)(122b)0.23 万 m3 ;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122b333)16.82 万 m3,荒料量(122b)3.37 万 m3。2019 年 10 月 25 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下达了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表(广储备字 2019-20 号),同意备案。同时,旺苍县金碧石材 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〇四大队编制了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 面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取得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出具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备案表(广自然资矿开备[2019]22 号),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取得新采矿许可证(2020 年 4 月-2026 年 5 月)。 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 处露天采场(1.56hm2),1 处排土场(0.37hm2),矿区道 路约 2km ,1 处加工厂(1.2hm2),1 处办公生活区(0.1hm2 )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 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有关法规要求, 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第“四十 五、非金属矿采选业”条“137 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类“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第 三条(二)中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项目, 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I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饰面用花岗岩,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土砂石开采,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 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川水函[2017]482 号)的通知, 并结合广元市水土保持规划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本 项目所在大河乡属于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环境敏感区),故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 环评工作。 2 、 项目特点 本项目特点如下 (1)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一个露天采矿场、 一个配套排土场和一个位于矿区南 侧的加工厂,包含采矿、运输、加工等过程,噪声和粉尘为项目主要污染物。 (2)矿山始建于 2013 年, 2013 年至 2014 年,矿山修建了矿山公路,并在矿区 范围中对矿体进行了少量剥离及试采工作。2014 年以后, 因市场原因, 矿山停产至今, 尚未正式开采矿区的资源储量,因此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项目为露天开采项目, 开采方法为机械切割开采,不使用炸药。 (4)项目位于旺苍县大河乡,根据根据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 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 号),并结合广元市水土保持规划市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嘉陵江上游国家 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环境敏感区)。 (5)项目选址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 红线等敏感区。 3 、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旺苍县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英萃长石矿开采项目需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 2020 年 2 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 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 随即展开了调研工作, 收集 相关文件, 奔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通过环境调查和开展专题工作; 同时由建设单位 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环评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 II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上,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版),现提交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专 家审查。 4 、 项目相关判定情况 根据分析,该项目相关判定分析情况如下所示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及所用 工艺、设备均不属于其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 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 整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的规定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本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取得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 案号为 川投资备【2019-510821- 12-03-409499】FGQB-0241 号。 (2)本项目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规模为 2.5 万 m3/a,生产规模符合关于进一步做 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4]17 号)文件的要求(饰面用石材 ≥0.3 万 m3/a)。 (3)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大河乡,所在区为四川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的允 许开采区,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4)本项目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范围和生态红线范围之内,符合全国生态保 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规定和要求。 (5)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本项目不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的规 定和要求。 (6)根据旺苍县水利局关于核实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大河乡耐石岩饰 面用花岗岩矿采矿范围是否涉及保护区的情况区情况的复函,本项目未在各类各级饮 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旺苍县林业局关于核实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大河 乡耐石岩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范围是否涉及保护区的情况区情况的复函,本项目不在 旺苍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汉王山湿地保护区等。 5 、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III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根据本项目的项目特点和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 项目营运过程中所关注的主要 环境问题如下所示 (1)项目为露天开采,主要关注开采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 (2)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扬尘、破碎加工粉尘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 响; (3)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附近声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4)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区域景观的影响; 6 、 环评结论 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 设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大河乡白玉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 工程建 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拟建工程在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 施后, 可实现大气污染物稳定处理和达标排放, 废水的合理处理和利用; 同时对各类 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靠的分类处置措施; 工程所造成的大气、水体、噪声环境对周边 环境影响较小, 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建设单位开 展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周边群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 从 环保角度来讲,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IV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目 录 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1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4 1.3 环境功能区划5 1.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5 1.5 评价标准7 1.6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9 1.7 评价工作等级9 1.8 评价范围14 1.9 环境保护目标14 1.10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15 1.11 选址合理性分析28 2 工程概况 31 2.1 项目现状回顾性分析31 2.2 项目基本情况31 2.3 矿区概况37 2.4 工业广场44 2.5 储运工程45 2.6 公用工程46 2.7 项目占地47 2.8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48 2.9 总投资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48 3 工程分析 49 3.1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49 3.2 物料平衡和水平衡53 3.3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57 3.4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析62 4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80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I 4.1 自然环境80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6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3 5.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03 5.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12 5.3 水环境影响分析118 5.4 声环境影响分析122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26 5.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28 5.7 闭矿期环境影响评价130 6 环境风险分析 135 6.1 风险评价的目的135 6.2 环境风险识别135 6.3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137 6.4 环境风险分析138 6.5 风险防范措施139 6.6 应急预案140 6.7 结论及建议144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46 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和可行性论证146 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48 7.3 结论156 7.4 环保投资156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59 8.1 目的、内容和方法159 8.2 基础数据159 8.3 环保经济指标的确定160 8.4 环境经济静态分析162 8.5 社会效益分析162 8.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163 II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4 9.1 环境管理164 9.2 环境监测计划166 9.3 环境保护验收清单166 10 污染总量指标 169 10.1 概述169 10.2 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169 10.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及指标169 11 结论与建议 171 11.1 结论171 11.2 要求与建议177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III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附图 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3 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 4 本项目开采区及排土场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本项目开采区最终境界平面图 附图 6 本项目开采区最终境界剖面图 附图 7 本项目采矿方法图 附图 8 本项目加工厂平面布置图 附图 9 本项目开采区环保设施布置示意图 附图 10 本项目加工厂环保设施布置示意图 附图 11 本项目加工厂分区防渗图 附图 12 本项目大气、风险评价范围图 附图 13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 14 旺苍县水系图 生态附图 1 生态功能区划图 生态附图 2 项目区域地形及生态评价范围图 生态附图 3 项目生态调查样线样方布置图 生态附图 4 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 生态附图 5 项目生态调查区植被类型分布图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I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附件 3 营业执照 附件 4 采矿证 附件 5 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表 附件 6 储量核实备案表 附件 7 水土保持备案表 附件 8 林业局关于本项目不在保护区的函 附件 9 水利局关于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证明 附件 10 川水函[2017]482 号 II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和条例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 年修订版;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二次修正;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修订;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二次修正;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15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 16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实施;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实施;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实施;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 日实施;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实施;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 年 2 月 6 日实施; 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实施; 23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 年 3 月 1 日实施; 24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 12 月 7 日实施; 25 、 土地复垦条例,2011 年 2 月 22 日实施;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26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 22 日实施; 27 、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 年 11 月 1 日实施; 28 、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 年 8 月 1 日实施; 29 、 取水证许可管理办法,2017 年 12 月 22 日实施; 30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3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正; 32 、 关于印发的通 知(环发[2014]197 号); 33 、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34 、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35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 36 、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37 、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 号); 38 、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1997】758 号); 39 、 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6 号); 40 、 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 号); 41 、 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环境 保护总局环发【2005】109 号); 42 、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 号; 43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1.1.2 技术规范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5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8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2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9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 4 号); 10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 11 、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 12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13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1.3 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1 、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 、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 3 、 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4 、 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及其批复(川府函〔2006〕100 号),2006 年 5 月; 5 、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6 、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7 、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7 年度实施计划川办函〔2017〕 102 号; 8 、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6 年度实施计划四川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 2016 年 4 月 1 日; 9 、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川 环发[2006]1 号; 10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 规划的实施意见; 11 、 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 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 号); 1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 13 、 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14 、 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2017 年 4 月; 15 、 广元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年) 16 、 旺苍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1.1.4 项目文件及技术资料 1 、环评委托书; 2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3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四川省冶金地质 勘查局六〇四大队,2019 年 9 月; 4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川省冶金 地质勘查局六〇四大队,2019 年 3 月; 5 、白玉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19 年 11 月; 6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等其他有关资料。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2.1 评价目的 本评价紧密结合矿山露天开采、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 以详尽的基础资料和 数据为基础, 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以实事求 是的科学态度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判断、预 测、选择和导向”作用。因此,本次评价目的如下 (1)根据区域的矿石资源情况,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矿山 开采技术政策、当前开采技术条件,分析论证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2)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 掌握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通过工程分析,搞清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特性、特 点,弄清其“三废”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核算“三废”产生量、排放量及浓度。 (4)预测或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5)结合当前技术经济条件,提出技术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 施。 (6)将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和生态保护措施及时反馈到矿山开采、环境管理中,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矿山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实现本项目的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7)提出项目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作出明确结论,为主管部门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2 评价原则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价工作原则如下 (1)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等,以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全过程控制的现代环境管理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 结合 4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非金属矿建设工程的特征和环境特点,力求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工作。 (2)该项目为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在工业场地区域以贯彻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 量控制为重点, 对矿区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在矿区开发区域, 则以露 天采场和加工厂产生的环境影响为主线进行评价, 注重开发建设过程对生态破坏的减 缓和恢复建设。 (3)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评价工作以工程分析为龙头,以控制污染排放、生态 保护为重点, 对工程在建设期、生产营运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 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现状评价以监测数据为依据,预测模式选取实用可行, 治理措施可操作性强,结论准确。报告书编写力求简洁、明了、重点突出。 1.3 环境功能区划 1.3.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大河乡白玉村,为农村地区, 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 质量二类功能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1.3.2 水环境功能区划 区域地表水水域功能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 标准控制。 1.3.3 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大河乡白玉村,为农村地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的区域 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1.3.4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米仓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 态功能区。 1.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4.1 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的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 不同时期对于各种环境资源要素影 响的定性关系见下表。 表 1-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判别表 时段 环境因素 影响因子 工程内容及表征 影响程度 施工 期 大气环境 扬尘 施工过程中开挖、填埋和物料装运与 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 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废气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水环境 COD 、SS、氨氮、石 油类 施工生活污水 声环境 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固废 废渣、生活垃圾 矿山表土剥离产生的废渣及施工生活 垃圾 生态环境 生态景观、水土流失 矿山开采场所景观与自然景观不相协 调,以及产生的水土流失 社会环境 交通拥挤 施工材料运输造成的区域交通拥挤 营运 期 大气环境 切割粉尘 矿体切割产生的粉尘 车辆尾气 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风蚀扬尘 矿区开采面、排土场、矿石加工场风 蚀产生的扬尘 运输粉尘 产品运输产生的粉尘 水环境 COD 、SS、氨氮、石 油类 生活污水、开采区与排土场的淋溶水、 车辆冲洗废水 声环境 噪声 设备运行、车辆运输 固废 弃土、生活垃圾 采矿矿山剥离渣土、废石、生活垃圾、 沉淀池淤泥 生态环境 生态景观、水土流失 矿山开采、废渣堆存对矿区地形地貌、 土壤侵蚀、野生动物、植被和景观格 局产生的影响 社会环境 交通拥挤 矿石运输加区域道路运输负荷 服务 期满 生态环境 生态景观、水土流失 矿山开采场所景观与自然景观不相协 调,以及产生的水土流失 注 ℼ - ℽ表示负效应,“”表示正效应;符号随数量的递增,表示影响的程度由大到小 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区域环境对本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以及项目不同时段对环境的影响分 析,经过筛选,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见下表 表 1-2 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 类别 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 PM10 、PM2.5 、SO2 、NO2 、O3 、CO 、TSP 影响评价因子 TSP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pH 、SS、COD 、BOD5 、NH3-N、石油类 影响评价因子 着重分析废水回用可行性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 A 声级 影响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 A 声级 固废 影响评价因子 剥离表土、废石、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的产生 量、处理或处置方式 生态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土地利用、土壤侵蚀强度、植被类型、动植物资 源、景观 影响评价因子 占地、植被、覆盖度、动物、景观 6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旺苍县大河乡耐石岩饰面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 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 1,1- 二氯乙烯、顺- 1,2-二氯乙烯、反- 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 1,2-二氯丙烷、 1,1,1,2- 四氯乙烷、 1,1,2,2- 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 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 烯、苯、氯苯、 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 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硝基苯、苯胺、 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 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 茚并[1,2,3-cd]芘、萘、pH、含盐量、石油烃共计 48 项 影响评价因子 定性说明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及趋势 其他 社会影响分析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人员就业等 环境风险分析 排土场地质灾害 1.5 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见下表 表 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项目 SO2 NO2 CO O3 PM10 PM2.5 TSP 浓度限值 (mg/m3) 1 小时平均 0.50 0.20 10 0.2 / / / 日平均 0.15 0.08 4 0.16 0.15 0.075 0.3 年平均 0.06 0.04 / / 0.07 0.035 0.2 2、地表水环境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域标准,详见下表 表 1-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 mg/L ,pH 无量纲 项目 pH COD BOD5 总磷 氨氮 硫化物 石油类 标准值 69 ≤20 ≤4 ≤0.2 ≤1.0 ≤0.2 ≤0.05 3、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2 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 1-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2 类 60 50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4 、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以不改变土壤侵蚀等级类 型现状为标准;地质灾害以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为标准,详见下表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 表 1-6 土壤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标准(SL190-2007) 等级 侵蚀模数(t/km2a) 平均流失厚度(mm/a) 微度侵蚀 <200,<500,<1000 <0.15,<0.37,<0.74 轻度侵蚀 200,500 ,10002500 0.15 ,0.37,0.741.9 中度侵蚀 25005000 1.93.7 强度侵蚀 50008000 3.75.9 极强度侵蚀 800015000 5.911.1 剧烈侵蚀 15000 11.1 注本表流失厚度系按土的干密度 1.35g/cm3 折算,各地可按当地土壤干密度计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