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
选煤厂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具备必须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 选煤厂安全规程和电气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第3条 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第4条 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职工作的病疾。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非专职和非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不得用潮湿手指接触电器按钮。 b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使用绝缘棒或拉杆操作把手进行作业。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放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c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有可靠接地(直流充电手持式工具除外)。 d 制定检修多用户使用的输配电线路的安全措施。 第6条 移动金属塔架和大型设备通过架空线时,金属塔架和大型设备必须与架空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 熟悉工作项目的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其他要使用的用具。 第9条 按规定穿好绝缘鞋,携带验电笔,扎紧工作服袖口。 第10条 检查各类工具和用具的性能和绝缘情况。检修6KV设备时,工作前应先进行检查,经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后再进行工作。检修380V等级线路时,检修侧线路与电源侧必须有可靠的断点,方可进行工作。 四、正常操作中的规定 第11条 从事6KV电压级的各项工作时,必须有二人以上进行,一人监护,一人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12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严禁带电作业。 第13条 检修电机、变压器吊芯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电机轴承、对轮等禁止用锤直接击打,以免损坏。 第14条 线路敷设应按相关的电气安全规定进行,临时线路也应避开管道、人行道路以及电器设备等,以免出现意外。 第15条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遵循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装设短路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短路接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第16条 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线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和装设接地线。送电时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和约定时间送电。 第17条 操作刀闸(或隔离开关)时,应果断迅速。操作高压开关应符合规定的顺序,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刀闸。 第18条 在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中,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19条 两条线路需要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的电缆由于事故被切断,进行重新接头或连接时需定相。找好相序后才准许并联运行。 第20条 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点。 第21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砂子等)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22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操作后事项 第23条 工作完成后,应清点人员、工具、仪器仪表是否齐全,更换后的材料配件是否完整。 第24条 对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得环境卫生。 第25条 将剩余材料、配件按原包装装好归库,更换下的旧件按规定放置整齐或报废。 第26条 按规定请有关人员对工作进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使用。 本篇文章来自选煤网 原文链接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