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机电管理办法(讨论).doc
综采工作面机电管理办法(讨论) 一、机电事故追查制度 1、凡出现二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均要给予追查处理.事故后24小时内必须追查完毕,并将事故报告三天内交公司综机办。 2、事故影响超过4小时或损坏设备价值超过2万元以上的,由矿综机办组织追查。 3、在规定的追查事故时间内,由于事故报告迟迟不交,或人员组织不起来,罚队长和机电队长各100~300元。 4、事故责任造成损失较大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事故特别重大者,交由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二、机电事故奖罚制度 万吨事故率要求新设备不高于3小时,旧设备不高于6小时。若未完成任务、设备完好率低于90℅、失爆,出现任一项不予奖励。 1、完成任务,新设备万吨事故率为0,旧设备万吨事故率为1小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的,奖队20000-50000元,奖队长和机电队长各500元。 2、完成任务,万吨事故率不超过规定数的50℅。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的,奖队10000元,奖队长和机电队长各500元。 3.、完成任务,万吨事故率不超过规定,设备完好率达不到90℅以上的,不奖不罚。 4、完成任务,万吨事故率超,每超1 小时加罚1000元。 5.、没有完成任务,万吨事故率超,每超1 小时加罚2000元,罚队长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6、凡因检修不到位或使用不当,造成2 小时以上事故的,每小时罚责任人100元或按损失设备原值的5℅罚款(奖罚按高值执行),(若在检修过程中,因犯低级检修错误造成损坏的罚款责任人以1000元为起点)对主要领导每小时罚50元或损坏设备原值的2℅罚款,队承担全额修理费(奖罚有冲突的按高值执行)。月完成任务,事故率不超,主要领导可免于处罚(跟班或有直接责任时除外)。 7、凡出现2 小时以上事故的,机电队长或技术员必须下井到现场协助处理问题,否则一次不下井罚机电队长或技术员200元。 三、机电管理奖罚制度 1、采煤机 (1)煤机各部漏油严重者,必须处理,不及时者,罚责任人200元。 (2)煤机因连接丝紧固不到位,不处理者,罚包机人200元。 (3)煤机冷却水路必须畅通,开机必须开启冷却水,水量要达到设备冷却要求,否则罚司机200元。 (4)煤机上各类仪表,显示器齐全,完好,少一处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人30元。 (5)采煤机滚筒截齿完整,截齿齐全,少一个罚包机人50元。 (6)煤机上运停按钮不能停止运输机,罚机电队长100元。 2、运输机、转载机 1减速机,链轮组件等漏油严重,有异常噪音者、注油装置不完好的,必须处理,不及时者,罚包机人200元。 2 减速机、电机冷却水路必须畅通,开机必须开启冷却水,水量要达到设备冷却要求,否则罚司机200元。 3各连接螺栓、扣环、刮板、哑铃、销子必须完好、齐全、紧固,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30元。缺失率超过5℅的,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200元。 4舌板、分链器变形或磨损严重者,应及时更换,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100元,造成断链事故的,按事故报告从重追究处罚。 5链条定期检查松紧程度,及时调节,因为不及时紧链而造成断链的事故,依据事故报告对责任人从重处罚。 3、液压支架 1因操作不当造成支架侧护板严重损坏的,按原值处罚单位,罚责任人200-300元,罚队长200元.跟班干部300元,丢失加倍处罚。 2采面放炮对千斤顶镀铬层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每处罚队长100元,跟班队长300元。 3凡回收千斤顶杆有弯曲的,一根罚队1000元。 4、乳化液泵站 1 乳化液配比达不到3-5℅。开清水泵罚责任人100元;油质不洁净,罚包机人200元,每发现一次罚机电队长50元。 (2)凡因乳化泵曲轴箱缺油烧轴瓦,按事故追查。 3仪表齐全、完好,少一处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人30元。 5、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失爆一处罚单位3000元,罚队长、、机电队长各300元,包机人200元。 (2)电气甩保护或随意调大整定值责令立即整改,并罚机电队长300元,包机人200元,罚队500-1000元。 (3)电缆挤破一处罚队3000元,事故责任人罚300元。 (4)电气设备或高压接线盒无可靠接地极或埋设不合格,每处罚包机人100元,机电队长200元。 (5)生产过程中,各种开关不得躺倒使用,否则出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机电队长或跟班队长200元。 6、油脂使用与存放 1各类润滑油要分类码放,保持清洁,并有明显标识.使用时有专业油抽,不按上述要求者限期整改,否则罚队长100元。 2凡出现不按要求向煤机、减速机、链轮等设备中,注相同规格润滑油者,罚责任人200元,跟班队长100元。 7、备件存放与回收 1 设备回收丢失的按事故追查处理。造成流失的,除按事故追查处理外,责任人按原值罚款,单位加倍处罚。造成流失或丢失的备件,必须归还,否则按原价值罚款。 (2)井下备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主要备件如电机、顺轴、齿轮等要用坑木垫高或用破皮浸油包住,防止受潮、生锈,不按要求摆放者一处罚机电队长50元,造成备件损坏或丢失的按事故追查处理。 3 井下凡更换大件时,如减速机、机头、尾架、截煤部、牵引部、滚筒、电动机等大件,换掉五天后必须升井到地面(以回收条交到矿综机办为准),否则罚队500元,超一天加罚200元。若出现丢失的,完好备件按原价值罚队;能修复的按原价值的50%罚队。 (4)临时领用备件,24小时内必须交回旧件,否则超一天罚50元,直至罚够原值。 (5)各队从地面上拆走备件,当月必须归还,否则按原值罚款。 8、机电汇报和检修记录 (1)机电队长或机电技术员一周总结一次设备检修情况,平衡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汇报情况交公司综机办,否则罚100元。 (2)设备检修记录,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假报或漏填给与机电队长和机电技术员50-100元罚款。 (3)每月的配件计划在23日前必须交到公司综机办,配件计划必须有矿领导签字。否则一次罚队长、机电技术员100元。 四、电气小件,信号电缆管理办法 1、综采安装面所用的电气小件、信号电缆、开关架、小件板等必须按实际所需计划安装,建立台帐,且入井电气小件,信号电缆要求完好,无失爆,由使用单位防爆检查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入井。 2、安装面和回收面验收移交后,经移交双方签字且三天内将电气小件、信号电缆、开关架、小件板的数量报矿综机办备案,使用单位还需绘制绞车及小件使用地点分布图,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 ,罚队长,设备员100元。 3、综采队正常进尺时,按小件使用地点分布图,回收电气小件(信号电缆80℅回收),每月应按实际进尺上交电气小件和信号电缆。电气小件,信号电缆丢失按原值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对队长按原价值的10℅罚款。 五、安装回收面移交 1、安装面和回收面验收移交后,经移交双方签字且当日将移交设备的数量报矿综机办(交接内容包括采面在用与备用小件、开关电气完好与插件、电缆、设备数量及所缺零部件、千斤顶、刮板、链子等),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对队长罚款100元。 2、安装面必须达标,小件齐全,运转可靠,按期完成,给予奖励。 3、安装面螺丝,销子丢失损坏不得超过2000元,回收面螺丝丢失损坏不得超过50℅. 销子丢失损坏不得超过3℅,大件不得丢失,否则按原值处罚工资,并对队长按丢失设备原价值得10℅罚款。 4、路途中散丢得零件,回收单位必须沿途查看,及时回收,回收单位过期未回收的,每发现一件按原价值处罚回收单位。 六、安装回收工作面设备的发放与回收及地面交接制度 1、综采队必须指定设备员专门负责日常设备的发放与回收(包括双休日),并建立发放与回收台帐,每周上交矿综机办查阅一次,发放由漏填,错账的,每次罚设备员100元。 2、地面发放与交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切实际,虚报、漏报,涂改数量或交接不认真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罚款,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500元,责任单位按虚报、漏报原值罚款。 3、所有电气设备,如移变、开关、煤机电控箱等,入井或升井时,一律不得平躺或倒置,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罚款,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500元,责任单位1000元,造成损失的按事故追查。 4、入井或升井的设备有容易丢失小件时,必须与运输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设备或回收单位承担。 5、井下回架前,必须先将过架管拆除后方可回架,不得强行回架,造成过架管拉断、拉脱。否则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每罚100元,队按过架管的原值罚款。 6、井下回收支架的推溜千斤顶杆必须收回,否则每发现一处不收回,责任人每罚100元,队罚500元。 7、回收设备地面交接由矿综机办负责,并给回收单位打条,一式三份(矿、公司综机办、回收单位)。 七、检修车间工作奖罚 1、检修车间必须按照每月所下达的检修计划和综机办布置任务进行检修,交办任务一次完不成罚主管干部200元。 2、因检修出现严重问题,罚主管干部500元。 3、凡属综机配件,检修车间无权私自发放或随处乱放(由矿综机办指定存放地点),否则罚检修车间3000元,主管干部300元,造成丢失的加倍处罚。 4、全月完成任务好,没有质量和安全事故,车间达标,给予奖励。 八、拉移泵站 1、泵站拉移前必须检查链条的完好情况,两端及锚固装置的固定情况,否则发现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和带班队长100元。 2、泵站拉移时,两头专人把口,任何人不得在绳道内作业或停留,发现一 次罚责任人200元,现场负责人300元。 3、 泵站拉移要有专人检查拉移设备及被拉设备的联接情况,无问题后方可作业。 2009.8.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