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预测预报制度.doc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全面分析水害隐患,需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要及时报送矿井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4、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会商,会商结果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做到齐全,规范。 5、对确实有水害险情的工作面要及时下发停掘、停采通知单。 6、要有水害临时预报,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变化随时提出。 7、各种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图表相符,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调度、生产、安监等单位。 8、水害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级。 9、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10、C级隐患由地测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11、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 1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