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采煤三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
2007年采煤三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抓好2007年采煤三区安全工作,让安全管理上一个新台阶,经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井下各队组中,推选两名队长作为安全队长,月底分别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1、 条件 ①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令; ②安全意识高,质量意识强。 ③本人当月出勤22个班以上,本队出勤工作抓的好。 ④生产任务完成; ⑤本队职工没有严重违章行为,无伤亡事故; (注以汇报区调度为准,若有隐瞒分析处理,) 2、 推选方式 制定表格,每月区计划会上通过民主测评产生。 (注测评时,不符合条件的票据作废) 3、被评为安全队长的队组,当月工资中,凡上足制度工作日的职工,分别给予100元奖励,月底从工资中加上。 二、井下各队组,各队每月推选一名跟班队长,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标兵,月底在工资中加300元奖励。 1、条件 ①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令; ②当月上足27个班以上的; ③当月出勤抓的好,质量抓的最好; ④当班无三违,无安全事故; ⑤能给下一个点班创造条件,且能给下一个点班提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⑥每天下班,不仅汇报工作量,还要汇报当班质量是否好,班中和交班是否有安全隐患,假汇报和不汇报一次罚50元。 2、推选方式由区干部和队长调查推选产生。 三、在各队组中,给采煤队三名安全标兵职工,掘进、保运、排矸各队分别给两名安全标兵职工,巷修(除注浆)各队给一名安全标兵职工,月底在工资中加200元奖励。 1、 条件 ①自己不违章,并能制止违章现象,且能大胆汇报违章行为。 ②当月必须上足25个工作日; ③当月当班没有严重违章现象的职工,没有伤亡事故。 2、推选方式由区工会主席负责,队长推选,班前会上民主测评产生。 注以上办法从2007年元月份开始执行。 四、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陈 华 邓加合 副组长 陈发海 余 江 王中宇 杨 刚 杨光友 邱启林 刘宗军 肖云龙 邹玉龙 成员 朱保德 郑兴友 石小方 周小蛮 熊朝红 朱志德 邵长征 罗昌建 黄照文 包从荣 严全福 郭明祥 朱家盼 敖学启 王顺良 张如令 王照国 赵留才 罗乔所 采煤三区 2007年元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