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完好管理考核办法.doc
附件38 机电设备完好管理考核办法 一、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日常完好检查工作,对检查的问题要及时开隐患通知单,督促使用单位处理。 二、检查人员每周不得少于三次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查询,发现不合要求的每次、每处罚款10元。 三、凡是重大的安全隐患如失爆、甩检漏、无接地极整定不合要求、铜丝代替保险、皮带机无保护等,随检随开罚款单,报机电矿长签批后方生效,如仍不整改加倍处罚。 四、采区及各使用单位所用设备必须完好,杜绝失爆,设备完好率、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必须达到要求。 五、设备完好率在8590之间的,当月罚款200元,在85及以下的,当月罚款300元,设备经检查,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每台罚款200元。 六、如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在8595之间,当月各罚款200元,在85以下的当月各罚300元。 七、对设备检查中弄虚作假人员给予100到20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机电科考核不严或不按规定罚款的,扣机电科300元。 八、每月由机电科牵头组织中一次月度设备大检查,相关人员必须参加,缺席一次罚款20元。 九、凡当月检查中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失爆、甩检漏、铜丝代替保险、无保护或保护不齐全等)则当月取消评先资格。 十、每个季度根据罚款的数额制定奖励标准,报矿考核办审阅,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奖励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十一、对现场查出的机电设备存在问题,按公司安监局下发的标准执行。 安全检查罚款标准 1、未经机电科防爆检查验收的设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每台(件)罚500元。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每台(件)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机械闭锁不起作用的,每台(件)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使用非阻燃电缆的每根罚500元。 3、井下甩掉漏电继电器、电钻综保、照明综保、开关综合保护器,拆除过流、欠压等电气保护,每次罚200元;打开防爆开关盖子、开关带负荷起动的,罚300元;用铁丝、木块等物品卡住按钮或继电器的,罚200元。 4、井下供电系统整定电流值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用铜、铅、铁丝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险丝的,每处罚500元。 5、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缺少的,每处罚300元;保护接装置不合格的,每处罚100元。 6、液力耦合的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的罚300元。 7、各种电气设备、电缆、保护设施未按规定试验的,每台(件)罚100300元。 8、各种电气设备不完好的,罚50150元。 9、凡是容易碰撞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机械的转动部分无安全保护装置的,罚200元。 10、井下变电所、机电硐室防火铁门不合格,防火器材和灭火沙配备不全或器材不合格,每项罚100元。 11、开关装置不上架,小型电器不上板或不吊挂的,每处罚50元。 12、低压开关受潮或带有感应电,开关装置中的绝缘封墙件缺损,但仍在使用的,每台(件)罚200元。 13、电动机运行时,被煤矸等埋住,影响电机散热条件的,每台罚200元。 14、井下电气设备遭受淋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每台(件)罚100元。 15、使用未贴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设备的,每台(件)罚200元;电气设备不挂“责任牌、完好牌”的,每缺少一个,罚50元。 16、井下任意停电,随意带电检修、带电作业、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每项罚200元。 17、皮带机无综合保护装置,每部皮带罚1000元;有综合保护装置,但缺一项保护或有一项保护失灵的,罚200元;井下皮带机有一只托辊不转或损坏的罚20元;底皮带浮煤杂物堆积高度超过机架固定螺栓,每处罚200元。 18、使用中的设备卫生状况不好,每台罚10元。 19、耙装机缺腿或后尾没有悬吊的,缺少档绳杆的,钢丝绳断丝超限、扭曲变形严重、打结的,耙装机缺轨道固定夹板,或固定夹板不牢,无照明灯的,罚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