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doc
永贵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永贵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矿井防治水工作水平,确保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准确可靠,避免防治水工作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永贵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五凤煤矿和五凤二矿。 2、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总责,地测副总负责,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日常管理,水文地质主管负责日常工作。 3、水文地质预报由水文地质主管编制,生产技术部部长及地测副总审核签字,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提交区队。 4、长远及年防治水规划由地测副总组织,水文地质主管编制,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5、在水淹区域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程时,必须在排除积水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时,必须制定专门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会审,会审人员签字后提交。 6、探水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由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7、导水断层的防水煤柱,在工作面掘进之前编制设计,由总工程师批准。 8、疏放水工程小结、疏放降压开采工作总结及成果报告等,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9、重大防治水技术报告要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上级公司审批。 10、所有、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必须审核签字齐全才能提交,否则对相关责任人视影响大小罚款100~500元。 11、所有、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必须存档保存。 12、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13、本制度自2010年1月1起实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