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pdf
G B 3 8 3 6 . 4 -2 0 0 0 前 b 本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是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 E C 6 0 0 7 9 - 1 1 1 9 9 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本质安全“ i “ , 对 G B 3 8 3 6 . 4 -1 9 8 3 进行修订的, 在一般要素、 技术要素和补充要素等技术内容方面均与I E C 6 0 0 7 9 - 1 1 等同, 以便尽快适应国际贸易、 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本标准与I E C 6 0 0 7 9 - 1 1 的差异是 在第6 . 6 条 中增加了注释, 对 I 类设备一般不允许利用地线作为回路作了补充规定。 G B 3 8 3 6 在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总标题下, 包括以下部分 G B 3 8 3 6 . 1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 e q v I E C 6 0 0 7 9 - 0 1 9 9 8 G B 3 8 3 6 . 2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 部分 隔爆型“ d “ e q v I E C 6 0 0 7 9 - 1 1 9 9 0 G B 3 8 3 6 . 3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3 部分 增安型“ e “ e q v I E C 6 0 0 7 9 - 7 1 9 9 0 G B 3 8 3 6 . 4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4 部分 本质安全型“ i “ e q v I E C 6 0 0 7 9 - 1 1 1 9 9 9 本标准与G B 3 8 3 6 . 4 -1 9 8 3 版本相比 有较大的变动, 其差别主要是; 在定义中增加了计数故障、 非 计数故障等2 2 个必要的定义。 在结构要求中对导线和小元件的温度补充了具体规定, 外电路用连接装 置和导电部件的间距增加了大量内容; 在与本质安全性有关的元件的规定中对电池和电池组做了更详 细的规定, 对元件和连接故障增加了关于计数故障和非计数故障的规定和分析方法; 在可靠元件、 可靠 组件和可靠连接的章节中增加了导线连接方法和光电祸合器的规定。 在二极管安全栅章节中对二极管 安全栅的有关试验要求做了部分修改; 在型式试验章节中取消了非锡盘之外其他材质电极的标定电路 的规定, 增加了用富氧的试验气体提高安全系数的试验方法, 同时对温度试验、 小元件热点燃试验、 电池 和电池组试验 、 压 电器件试验、 机械试验等都增加了具体的规定 。另外 , 本标准还增加 了 3 个标准的附 录, 附录A“ 本质安全电路评定” , 在点燃曲线中删去了不含福锌镁的点燃曲线, 并列出了相应的点燃数 值表格, 附录B ‘本质安全电路用火花试验装置,’i附录D “ 浇封” , 对浇封方法和浇封元件的温度作了具 体规定。 本标准自 生效之日 起代替G B 3 8 3 6 . 4 -1 9 8 3 ,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和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局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煤炭工业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等单位负责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杨保祥、 章良海、 兴自中、 何聪智、 郑琦、 章平宜。 本标准于1 9 8 3 年8 月2 9日首次发布, 2 0 0 0 年 1 0 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 B 3 8 3 6 . 4 -2 0 0 0 I E C前言 1 国际电工委员会( I E C ) 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化组织, 它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技术委员会( I E C n a t io n a l c o m m i t t e e ) 组成的。 I E C的宗旨是为了促进电 工领域中有关标准化的所有间题的国际性合作。 为此目的, 除了其他活动外, I E C还出版标准。 标准的制定委托各个技术委员会进行。 在标准制订阶段, 对该专题有兴趣的任何I E 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 在标准的制定中, 国际性的、 政府与非政府性及与 I E C有关的组织, 也参与了该工作。按照两组织之间共同协商的条件决定, I E C紧密地与国际标准化组 织( I S O ) 合作。 2 I E 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地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见, 因为对该专题特别感兴 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 3 他们具有国际上通用的推荐形式, 以标准、 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 并在这个意义上为各国 家委员会认可。 4 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 I E C各国家委员会都同意在本国标准和区域性标准的最大允许范围内 采用I E C国际标准。I E C标准和各国相应标准或区域性标准如有差别, 均应在各国家标准的文本中清 楚地表明。 5 国际电工委员会( I E C ) 对批准程序没有规定. 因此对宣称某设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某个标准时, 国 际电工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值得注意的是本国际标准某些部分可能涉及到专利权, 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某些或全部等同将不 负任何责任。 国际标准I E C 6 0 0 7 9 - 1 1 是由I E C第3 1 技术委员会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的S C 3 1 G分技 术委员会 本质安全设备 负责制定的。 I E C 6 0 0 7 9 - 1 1 第四版取代了1 9 9 1 年第三版出版物并进行了 技术修订。 附录B 包含了火花试验装置细则并代替I E C 6 0 0 7 9 - 3 1 9 9 0 版本。 本国际 标准还需与王 E C 6 0 0 7 9 - 0 1 9 9 8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 部分 通用要求一起阅 读. 本标准的文本是以下列文件为基础的 卜 } Vj}* * * * FDI31G/65/FDIS 州一 瓦 A A 4 a31G/68/RVD 关于本标准投票表决的全部信息可在上表所列表决报告中查到。 附录A、 附录B和附录D作为该标准的一部分内容要求。 附录C仅作资料提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爆炸 性气 位 环谙 用电气 设备G B 3 8 3 6 . 4 一2 0 0 0 一” 一 - - -- - - - - -- 一e q v I E C 6 0 0 7 9 - 1 1 1 9 9 9 第4 部分 本质安全型“ i ,代 替 G B 3 8 3 6 . 4 - 1 9 8 3 E l e c t r i c a l a p p a r a t u s f o r e x p l o s i v e g a s a t mo s p h e r e s - P a r t 4 I n t r i n s i c s a f e t y “ i “ 1 范围 1 . 1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本质安全设备, 以及连接进人该环境中的本质安全电路 的关联设备的结构和试验 。 1 . 2 本标准补充了G B 3 8 3 6 . 1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 , 该要求适 用于本质安全设备及关联设备, 但下表所列出的情况除外. 如果关联设备用G B 3 8 3 6 . 1 -2 0 0 0 所列的某一种防爆型式保护, 那么, G B 3 8 3 6 . 1 -2 0 0 0 规定的防 爆型式的要求及其有关条款也适用于关联设备。 下表适用于在非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关联设备, 在其他 情况下应结合其他防爆型式的要求加以应用。 少 国家质.技术监督局 2 0 0 0 一 1 0 一 1 7 批准2 0 0 1 一 0 6 一 0 1 实施 G B 3 8 3 6 . 4 一 2 0 0 0 表( 完) 结 1 . 3 本标准适用于其电路本身不会引燃周围环境爆炸的电气设备。 1 . 4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以外或用G B 3 8 3 6 . 1 所列的另一种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 或其部件,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路的本质安全性能取决于该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设计和结构。 暴露于爆 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路, 用本标准对其是否适用于该环境加以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9 3 6 4 . 1 -1 9 9 7 小型熔断器第1 部分 小型熔断器定义和小型熔断体通用要求 i d t I E C 6 0 1 2 7 - 1 1 9 8 8 G B 9 3 6 4 . 2 -1 9 9 7 小型熔断器第2 部分 管状熔断体( id t I E C 6 0 1 2 7 - 2 1 9 8 9 G B 9 3 6 4 . 3 -1 9 9 7 小型熔断器第3 部分 超小型熔断体( i d t I E C 6 0 1 2 7 - 3 1 9 8 8 G B 3 8 3 6 . 1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 部分 通用要求( e q v I E C 6 0 0 7 9 - 0 1 9 9 8 G B 3 8 3 6 . 3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 部分 增安型“ e “ id t I E C 6 0 0 7 9 - 7 1 9 9 0 G B 4 2 0 8 -1 9 9 3 外壳防护等级( I P代码) e q v I E C 6 0 5 2 9 1 9 8 9 G B 4 2 0 7 -1 9 8 4 固 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 漏电 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 e q v I E C 6 0 1 1 2 1 9 7 9 G B / T 1 1 0 2 1 -1 9 8 9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 e q v I E C 6 0 0 8 5 1 9 8 4 G B 3 8 3 6 . 4 一2 0 0 0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 1 本质安全电 路 i n t r i n s ic a l l y s a f e c i r c u i t 在本标准规定条件( 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 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 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路。 3 . 2 电气设备 e l e c t r ic a l a p p a r a t u s 电气元件, 电路或电路部件的组合, 通常装在一个单独的外壳中。 注 1 引人术语“ 通常” , 表明设备有时可以多于一个外壳, 例如, 电话机或无线电收发报机与手柄话筒等。 2 本标准定义比G B 3 8 3 6 . 1 -2 0 0 0 更加确切. 3 . 3 本质安全设备 i n t r in s i c a l l y s a f e a p p a r a t u s 在其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3 . 4 关联设备 a s s o c i a t e d a p p a r a t u s 装有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 且结构使非本质安全电路不能对本质安全电路产生不利影 响的电气设备 。 注 关联设备可以是下列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 ) 使用在相适应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并且有 G B 3 8 3 6 . 1 规定的另一个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 b ) 非防爆型式, 不能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卜 例如记录仪, 它本身不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 但是 它与处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热电偶连接, 这时只有记录仪的输人电路是本质安全的。 3 . 5 正常工作 n o r m a l o p e r a t io n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按照其制造厂提出的电气、 机械设计技术规范进行的工作。 3 . 6 故障f a u l t 本标准未定义为可靠的, 且影响本质安全性能的元件故障, 元件之间的间距、 绝缘、 连接的故障。 3 . 7 计数故障c o u n t a b l e f a u l t 符合本标准结构要求的电气设备的零部件上发生的故障。 3 . 8 非计数故障n o n - c o u n t a b l e f a u l t 不符合本标准结构要求的电气设备的零部件上发生的故障. 3 . 9 可靠元件或可靠组件 i n f a l l i b l e c o m p o n e n t o r i n f a l l i b le a s s e m b l y o f c o m p o n e n t s 元件或组件可认为不易发生本标准规定的某个故障状态。 在使用或贮存中上述故障状态出现的概率很低, 因此该故障状态可不予考虑。 3 . 1 0 可靠隔离或可靠绝缘 i n f a ll ib l e s e p a r a t i o n o r i n s u l a t i o n 导电部件之间的隔离或绝缘认为不易发生短路 。 在使用或贮存中上述故障状态出现的概率很低, 因此该故障状态不予考虑。 3 . 1 1 简单设备 s i m p l e a p p a r a t u s 电气参数符合电路本质安全性能的一个电气元件或结构简单的元件组合。 3 . 1 2 内部布线 i n t e r n a l w ir in g 在电气设备内部由其制造厂完成的布线和电气连接。 3 . 1 3 最小点燃电流( M I C m i n i m u m i g n i t in g c u r r e n t MI C 用附录B火花试验装置, 在电阻电路或电感电路中引起爆炸性试验棍合物点燃的最小电流。 3 . 1 4 最低点燃电 压 m i n i m u m i g n i t i n g v o l t a g e 用附录B火花试验装置, 在电容电路中引起爆炸性试验混合物点燃的最低电压。 G B 3 8 3 6 . 4 一 2 0 0 0 3 . 1 5最 高 电 压( 交 流 有 效 值 或 直 流U m m a x i m u m r . m . s . a . c . o r d . c . v o l t a g e 施加到关联设备非本质安全连接装置上, 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最高电压。 注 在不同的连接装置上 , U m 值可不同, 并且对交流或直流电压也可以不同。 3 . 1 6最高 输入电 压( U ; m a x i m u m i n p u t v o l t a g e 施加到本质安全电路连接装置上, 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最高电压( 交流峰值或直流) 。 3 . 1 7最 高 输 出 电 压 ( U . m a x i m u m o u t p u t v o l t a g e 在开路条件下, 在设备连接装置施加电压达到最高电压( 包括U m 和U ; ) 时, 可能出现的本质安全电 路的最高输出电压( 交流峰值或直流) 。 注 当施加电压多于一个时, 则最高输出电压应是在几个施加电压结合最不利时产生的。 3 . 1 8 最大输人电流( I ; m a x i m u m i n p u t c u r r e n t 施加到本质安全电路连接装置上, 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最大电流( 交流峰值或直流) 。 3 . 1 9 最大输出电流( I o m a x im u m o u t p u t c u r r e n t 来自电气设备连接装置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大电流( 交流峰值或直流) 。 3 . 2 0 最大 输人功 率( P ; m a x i m u m i n p u t p o w e r 当电气设备与外 电源连接不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时 , 可能在电气设备 内部消耗 的本质安全电路 的 最大输人功率 。 3 . 2 1 最大输出功率( P . m a x im u m o u t p u t p o w e r 能从 电气设备获得的本质安全电路 的最大功率。 3 . 2 2 最大 外部电 容( C . m a x i m u m e x t e r n a l c a p a c i t a n c e 可以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 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大电容。 3 . 2 3 最大内 部电 容( C ; m a x im u m i n t e r n a l c a p a c i t a n c e 通过电气设备连接装置出现的电气设备总等效内电容。 3 . 2 4 最大 外部电 感 L o m a x i m u m e x t e r n a l i n d u c t a n c e 可以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 , 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 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大电感 。 3 . 2 5最大内 部电 感 L ; m a x im u m i n t e r n a l i n d u c t a n c e 通过电气设备连接装置出现的电气设备总等效内电感。 3 . 2 6 最 大外 部电 感与电 阻比 ( Lo/R. m a x i m u m e x e t r n a l i n d u c t a n c e t o r e s i s t a n c e r a t i o 可以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 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外电路的电感与电阻之比。 3 . 2 7最大内 部电 感与电 阻比 ( L ; / R ; m a x i m u m i n t e r n a l i n d u c t a n c e t o r e s is t a n c e r a t i o 在电气设备外部连接装置上出现的内部电感与电阻之比。 3 . 2 8 电气间隙 c l e a r a n c e 两导电部件在空气 中的最短距离。 注 该距离只适用于暴露在空气中的导电件, 而不适用于绝缘部件或浇封化合物覆盖的导电件。 3 . 2 9通过浇 封化 合物的间 距 d i s t a n c e t h r o u g h c a s t i n g c o m p o u n d 两导电部件之间通过浇封化合物的最短距离 。 3 . 3 0 通过固 体绝缘的间距 d i s t a n c e t h r o u g h s o l i d i n s u l a t i o n 两导电部件之间通过固体绝缘的最短距离。 3 . 3 1 在空气中的爬电距离c r e e p a g e d i s t a n c e i n a i r 两导电部件之间沿绝缘材料与空气的接触表面的最短距离 。 3 . 3 2 涂层下爬电距离 c r e e p a g e d i s t a n c e u n d e r c o a t i n g 两导电部件沿覆盖绝缘涂层的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3 . 3 3 熔断器额定值( I f u s e r a t i n g G B 3 8 3 6 . 4 一 2 0 0 0 按G B 9 3 4 6 -1 9 9 7 或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熔断器额定电流值。 3 . 3 4 密封式电 池和电池组 s e a l e d g a s t i g h t c e l l o r b a t t e r y 在制造厂规定的充电极限或温度范围内, 能保持密封且不能释放气体以及漏泄液体的电池和电池 组 。 注 上述电池和电池组可以装有防止内部危险高压的安全装置. 电池和电池组在寿命期内不需要补充电解液, 工作 期间保持密封。 3 . 3 5 阀控式电池和电池组 s e a l e d v a l v e r e g u l a t e d c e l l o r b a t t e r y 在正常条件下 , 电池和 电池组是密封 的, 但是 , 如果 内部压力超过预定值 , 允许装置释放气体 。该 电 池和电池组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补充电解液。 3 . 3 6 二极管安全栅 d i o d e s a f e t y b a r r i e r 由熔断器、 电阻或其组合保护的, 由并联二极管或二极管电路( 包括齐纳二极管) 组成的组件, 并被 制成独立装置, 而不是作为较大设备的部件。 4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按G B 3 8 3 6 . 1 -2 0 0 0 中第 4 章和第 5 章分级、 分组。 5 电气设备的等级 5 . 1 概述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本质安全部分应分为“ is ” 或“ i b ” 等级。 本标准要求适用于这两个等级, 除非另有规定。 在确定‘ iis ” 和‘l i b ” 等级时, 元件和连接故障应按7 . 6 考虑。 注 设备可规定为“ i s ” 和“ i b ” 两个等级 , 但每个等级参数可以不同。 5 . 2 “ i a ” 等级 当施加 U m和 U ; 之后 , 在下列每一种情况下 , “ i a ” 等级 电气设备 中的本质安全 电路不能引起点燃 a 正常工作和施加产生最不利条件的非计数故障; b 正常工作和施加一个计数故障加上产生最不利条件的非计数故障; 。 )正常工作和施加二个计数故障加上产生最不利条件的非计数故障。 在上述各种情况下, 所施加的非计数故障可以不同。 在电路进行火花点燃试验和评定时, 应按 1 0 - 4 . 2 将下列安全系数施加在电压、 电流或两者结合上 对于 a ) 和 b 1 . 5 ; 对于c 1 . 0 . 在所有情况下 , 为确定表面温度组别 , 施加在电压或电流上的安全系数应是 1 . 0 , 若仅可能出现一个计数故障, 并且它们能满足‘ i a “ 等级试验要求, 则认为b 要求是“ i s ” 等级。若不 可能出现计数故障, 并且它们能满足“ is ” 等级试验要求 , 则也认为 a 要求是“ i s ” 等级 。 5 . 3 “ ib ” 等级 当施加U m 或U ; 之后, 在下列每一种情况下, “ i b ” 等级电气设备中的本质安全电路不能引起点燃 a 正常工作和施加产生最不利条件的非计数故障; b 正常工作和施加一个计数故障加上产生最不利条件的非计数故障。 在上述各种情况下, 所施加的非计数故障可以不同。 在电路进行火花点燃试验和评定时, 应按 1 0 - 4 . 2 规定, 将 1 . 5 倍安全系数施加在电压、 电流或两者 结合上。 在所有情况下 , 为确定表面温度 , 施加在 电压或 电流上 的安全系数应是 1 . 0 。 若不可能出现计数 故障 , 并且它们能满足“ i b ” 等级试验要求 , 则认为 a 要求是“ i b ” 等级。 G B 3 8 3 6 . 4 一 2 0 0 0 注 本安电路火花点嫩评定导则列于附录A。火花试验装置细则在附录 B中给出。 5 . 4 简单设备 下列设备应认为是简单设备 a ) 无源的元件, 例如, 开关、 接线盒、 电位器和简单半导体器件。 b )参数符合规定的贮能元件, 例如, 电容或电感, 其值应在确定系统整体安全性能时加以考虑。 。 ) 产生能量元件, 例如, 热电偶和光电池, 它们产生的能量不能超过1 . 5 V, 1 0 0 m A和2 5 m W。 在 这些能量源中出现的电感量和电容量应按b 考虑。 简单设备应符合本标准所有相关要求, 但是, 不需要持有证明书和符合第1 2 章规定。 但下列要点必 须加以考虑 1 简单设备不应是用限压和/ 或限流和/ 或抑制器件获得本质安全的。 2 )简单设备不应装有任何增大有效电压或电流的器件, 例如, 产生辅助电源的电路。 3 )当简单设备需要保持本质安全电路“ 对地” 绝缘的整体性时, 它应承受6 . 4 . 1 2 规定的对地试验 电压。其端子应符合6 . 3 . 1 的规定。 4 ) 在危险场所设置的非金属外壳和含有轻金属的外壳应符合G B 3 8 3 6 . 1 的7 . 3 和8 . 1 规定。 5 当简单设备设置在危险场所时, 应考虑它的温度组别。 在正常工作状态时, 使用在本质安全电路 内的开关、 插头、 播座和端子, 对于I 类规定为T 6 温度组别是合适的, 对于 I 类考虑具有8 5 C 最高表面温度是合适的, 对其他型式的简单设备, 其温度组别应按第4 章和第 6 章规定。 当简单设备作为含有其他电路的设备的部件时, 应对整机进行鉴定。 注 利用催化反应或其它电化学机理的传感器通常不是简单设备。关于它们的应用, 应专门征求惫见。 6 设备结构 注 本章要求仅适用于本质安全设备和对其防姆型式有影响的关联设备的那些部分, 除非在相关条款中另有规定. 本章要求是对G B 3 8 3 6 . 1 通用 要求的 补充规定. 但是应除去1 . 2 所示的 不适用条款. 例如, 当只需要浇封来满足6 . 4 . 4 或 6 . 7 规定时, 浇封化合物的浇封要求才适用。 6 . 1 外壳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本质安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外壳, 因为电路自身已保证了本质安全性 能。当电路本质安全性能可能由于导电部件接近而受到损害时, 例如电路中要求有可靠爬电距离, 则需 要外壳保护, 并且按G B 4 2 0 8 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 P 2 0 , 外壳的防护等级应根据使用场所而定, 例如, 对于I 类电气设备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 P 5 4 , 用于防护带电部件接触的外壳与防止固体和液体侵人的“ 外壳” , 结构可以不同。 外壳表面上的标志应由制造厂负责标明, 并且应在规定文件( 见第 1 3 章) 中加以说明。 6 . 2 导线和小元件温度 6 . 2 . 1 1 类设备上的粉尘层 本条以I 类和T 4 组别为基础, 在 I 类电气设备内部所要考虑的位置和元件上不能形成粉尘层. 6 . 2 . 2 设备内导线 在一般情况下, 对于铜导线, 对应于最高导线自身发热温度的最大允许电流可从表 1 获得, 对金属 导线也可应用下列公式计算 ‘ 一 ‘【[t1 a T f[T 1 at 」 “’ 式中 a 导线材料的电阻温度系数( 对于铜为0 . 0 0 4 2 6 5 K - ; I 最大允许电流, A; I ,导线在4 0 ℃环境温度时的熔化电流, A; T 导线熔化温度( 对于铜为1 0 8 3 “C , C; t 自热导线温度和环境温度, C. G s 3 8 3 6 . 4 一 2 0 0 0 表 1 铜导线的温度组别 ( 最高环境温度为4 0 ℃时) 一基于{ 绝缘导线的最大允许电流不应超过电线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值. 6 . 2 . 3 印制电路导线 对于厚度不小于0 . 5 mm印制电路板, 在单面或双面具有厚度不小于3 5 j .m的导电印制线时, 如果 其宽度为0 . 3 m m, 持续电流不大于0 . 5 1 8 A, 应给出的温度组别为T 4 或I 类。 同样, 对于最小印制线宽 度为0 . 5 m m, l . 0 m m和2 . 0 m m, T 4 组分别给出了对应的最大电流为0 . 8 1 4 A, 1 . 3 8 8 A和2 . 2 2 2 A , 印制线长度不大于1 0 m m, 可不考虑温度组别。 对于其他印制板铜导线的温度组别应根据表2 确定。 制造公差值应不低于本条表2 所列数值的1 0 %或 1 mm, 取较小值. 在P 。 不大于1 . 3 W 时, 印制导线应是给出的T 4 或I 类温度组别。 表 2 印制板导线温度组别 ( 最高环境温度为4 0 ℃时) 丁丁 G B 3 8 3 6 . 4 一 2 0 0 0 表 2 ( 完) 一 4.0fJtlft }amm Tl-T4 N I*ilf }f *MMSME t 35 mm, JMJ 1. 6 mm V1 F0. 5 mm NJ 1. 6 mm tM0FPM1hWl3 J }Chif}, 1 b;12,}Mff习 6 . 2 . 4 小元件 小元件, 例如, 晶体管或电阻, 当其允许温度超过温度组别的温度时, 在符合下列之一规定时, 应认 为是允许的 a 当按 1 0 . 7 进行试验时, 小元件不应点燃可燃性混合物; 并且由高温引起的任何变形或损坏均不 应损害该防爆型式 。 b 对于T 4 或 I 类温度组别, 小元件应符合表3 规定。 。 )对于 T 5 温度组别, 元件表面积( 引线除外) 小于 1 0 c m , 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1 5 0 r C. 表 3 按元件尺寸和环境温度对 T 4 组别的评定 20 mm,X20 mmZX20 mm, 10 cm,; 60CFFJiAEQfW-4-i 1. 2 W A 80“CFFAIIRA8f扮州 对于电位器 , 其表面应是电阻元件的表面 , 而不是电位器的外表面。 整个电位器结构的安装布置、 散 热以及冷却影响应通过试验来考核。对于印制导线的温度, 应在“ is ” 或“ i b ” 等级条件下流过电流时进行 测量。如果这将导致比1 0 %印制线阻值还小的电阻值时, 则应在 1 0 %印制线阻值时进行测量。 6 . 3 连接外电路用连接装置 6 . 3 . 1 端子 除应满足表4 要求外, 本质安全电路端子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端子之间应采用下列a 和b 给出的一 种或多种方法进行隔离 。 如果外部导线从端子处断开, 可能碰到导线或元件并可能损害本质安全性能时, 该隔离方法也 适用 。 注 对于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外部电路连接用接线端子, 在进行连接时不应损坏元件。 a 当采用间距实现隔离时, 接线端子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 5 0 m m。注意接线端的布置和所采用的 接线方法, 以防止导线发生位移时电路之间可能发生的碰线现象。 b )当在各自 外壳内用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的定位端子进行隔离, 或在同一个盖子下用 G B 3 8 3 6 . 4 一 2 0 0 0 端子间绝缘隔板或接地金属板进行隔离时, 则适用下列各项规定 1 用于隔离接线端子的隔板应延伸到距外壳壁 1 . 5 m m以内处或用另外方法在隔板四周任一方 向测量时, 接线端子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 0 mm, 2 金属隔板应接地, 并且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以保证隔板在现场布线时不至于被损坏。 如果隔 板厚度不小于0 . 4 5 m m; 或隔板厚度小于0 . 4 5 mm, 但它符合1 0 - 1 0 . 2 规定, 则认为这些隔板符 合要求.另外, 金属隔板还应有足够的载流能力, 以防止在故障条件下, 接地被烧穿和损坏。 3 )非金属隔板应有足够的厚度和支撑能力, 即不易变形而失去作用。这种隔板厚度不小于 0 . 9 m m。 或隔板厚度小于0 . 9 m m, 但它符合1 0 - 1 0 . 2 规定。 各本质安全电路接线端子的裸露导体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应等于或大于表4 给出值。 另外, 接线端 子之间的电气间隙在按图1 测量时, 连接外部导体的裸露导电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6 m m。 对 没有刚性固定的金属部件的任何移动应加以考虑。 连接到端子的外部导体的裸露导体部件和接地金属或其他导体部件之间的最小电气间隙应不小于 3 m m, 除非它们之间可能的相互连接在安全分析时已被考虑到. 6 . 3 . 2 插头和插座 用于连接外部本质安全电路的插头和插座与连接非本质安全电路的插头和插座应是分开的, 并且 不能互换。 在本质安全设备或关联设备为外部连接配备有一个以上擂头和插座时, 并且它们之间互换会对防 爆型式产生不利影响时, 则应这样设置 即插头、 插座不能互换, 例如, 锁住, 或者配对的插头、 插座应能 鉴别, 例如, 用标志或色标, 使得在错配时易于发现。 当擂头或插座不是与导线一起预制时, 接线用连接端子应符合 6 . 3 . 1 规定 。 如果连接要使用专用工 具, 例如, 压接方式使导线不易松脱, 则连接端子只需要符合表4 规定。 如果一个连接装置带有接地电路并且该防爆型式与接地有关时, 则连接装置应按6 . 6 规定设置。 表 4 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间距 少 G s 3 8 3 6 . 4 一 2 0 0 0 TI Id 33 I d 36 I d 33 OOOO\\\ 尺寸. mm ①一导电里I T 一按表 4 电气间晾和爬电距离. d -按 6 . 3 . 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注 所示尺寸为通过上列电气间陈和爬电距离, 而不是绝缘厚度。 图1 隔离本质安全电路用接线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国 a 三个完全独立的连接元件举例b 三个非独立的连接元件举例 图2 独立和非独立的连接元件举例 G s 3 8 3 6 . 4 一 2 0 0 0 6 . 3 . 3 用电阻来限制电源能量时最大外部电感与电阻比( L 0 / R 0 ) 的确定 可以连接到电 阻性限 制电源的最大外部电感与电 阻比( L 0 / R 0 ) 应用下列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