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控联合值守制度.doc
安全监测控联合值守制度 一、 监控室及维护值班室实行24不时值班制,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服务器,认真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 机房不整洁不接班,室内东西短缺不接班。 三、 当班出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当班不处理不交接班,如果特殊原因当班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汇报,没处理、没汇报不接班。 四、 交接班时必须把当班遗问题向下班交待清楚,交班人交待不清楚、不能走,接班人问不清楚、不能接班。 五、 值班人员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时请假事宜,必须提前4小时办理,不允许出现空班漏岗。 六、 对井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时,监控室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和监控维护班,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 监控维护班在接到异常汇报时,在10分钟内初步分析异常原因并安排人员做出相应处理,20分钟内人员准备材料、工具下井处理。 八、 监控维护人员在到达故障地点后,向调度室汇报故障情况。如故障引起安全隐患的立即汇报安检科。 九、 在接到异常汇报算起,在8小时内处理好,如8小时内不能处理的故障,对设备进行更换。 十、 在异常或故障处理完毕时,立即向监控室汇报,如已恢复正常向调度室汇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