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128—2011 煤矿排水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pdf
目 次 前 言 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1 4 技术要求2 5 试验方法5 6 检验规则1 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 1 2 Ⅰ MT/T1 1 2 82 0 1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 B/T1 . 12 0 0 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 、 中煤科工集团常州自动化研究院、 平顶山煤业 集团 有限 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 孙继平、 彭霞、 田子建、 伍云霞、 刘晓阳、 孙哲星、 于励民。 Ⅱ MT/T1 1 2 82 0 1 1 煤矿排水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排水监控系统的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排水监控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及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 B/T2 8 8 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 B3 8 3 6 . 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 B3 8 3 6 . 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隔爆型“d” G B3 8 3 6 . 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 增安型“e” G B3 8 3 6 . 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 本质安全型“i” G B/T5 0 8 0 . 11 9 8 6 设备可靠性试验 总要求 G B/T5 0 8 0 . 7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 B/T1 0 1 1 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 B/T1 2 1 7 3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G B/T1 7 6 2 6 . 32 0 0 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 B/T1 7 6 2 6 . 42 0 0 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 B/T1 7 6 2 6 . 52 0 0 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 冲击 抗扰度试验 MT/T2 8 6 煤矿通信、 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7 7 21 9 9 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T8 9 9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MT/T1 0 0 4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T1 0 0 5 矿用分站 MT/T1 0 0 7 矿用信息传输接口 MT/T1 0 0 8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MT/T1 0 7 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MT/T1 0 8 1 矿用网络交换机 3 产品分类 3 . 1 型号 产品型号应符合MT/T2 8 6的规定。 3 . 2 分类 3 . 2 . 1 按传输技术分类 a 矿用以太网; b 矿用现场总线; c 其他。 3 . 2 . 2 按传输介质分类 1 MT/T1 1 2 82 0 1 1 a 光缆; b 电缆; c 其他。 4 技术要求 4 . 1 一般要求 4 . 1 . 1 系统应符合本标准、MT/T1 0 0 4和MT/T1 0 0 8的相关规定, 系统中的其他设备应符合MT/T 1 0 0 5、MT/T1 0 0 7、MT/T1 0 7 8、MT/T1 0 8 1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 图样及文件制造和成套。 4 . 1 . 2 中心站、 入井电缆和带金属导体的光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4 . 2 环境条件 4 . 2 . 1 系统中用于机房、 调度室的设备, 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1 5℃3 0℃; b 相对湿度4 07 0; c 温度变化率 小于1 0℃/h, 且不得结露; d 大气压力8 0k P a 1 0 6k P a; e G B/T2 8 8 7规定的尘埃、 照明、 噪声、 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 4 . 2 . 2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 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0℃4 0℃; b 平均相对湿度 不大于9 52 5℃ ; c 大气压力8 0k P a 1 0 6k P a; d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 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4 . 3 供电电源 4 . 3 . 1 地面设备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3 8 0V/2 2 0V, 允许偏差-1 01 0; b 谐波 不大于5; c 频率5 0H z, 允许偏差5。 4 . 3 . 2 井下设备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1 2 7V/3 8 0V/6 6 0V/11 4 0V, 允许偏差 专用于井底车场、 主运输巷-2 01 0; 其他井下产品-2 51 0。 b 谐波 不大于1 0。 c 频率5 0H z, 允许偏差5。 4 . 4 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主机、 传输接口、 分站、 传感器、 执行器、 电源箱、 电缆 或光缆 、 接线盒、 避雷器、 软件和 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4 . 5 主要功能 4 . 5 . 1 数据采集功能 4 . 5 . 1 . 1 系统应具有水仓水位、 流量、 压力 含管路压力、 真空泵负压等 、 设备温度 水泵轴承温度、 电 机绕组及轴承温度等 、 电流、 电压、 功率等模拟量采集、 显示及报警功能。 4 . 5 . 1 . 2 系统应具有水泵、 阀门、 真空泵、 防水门状态等开关量采集、 显示及报警功能。 4 . 5 . 1 . 3 系统应具有排水量、 有功电量、 水泵运行时间等累计量采集、 显示及报警功能。 4 . 5 . 1 . 4 系统宜具有水泵、 电机轴承振动等采集、 显示、 故障诊断及报警功能。 2 MT/T1 1 2 82 0 1 1 4 . 5 . 2 控制功能 4 . 5 . 2 . 1 系统应具有地面远程控制功能, 实现水泵等启/停地面遥控。 4 . 5 . 2 . 2 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功能, 根据水位、 用电峰谷等自动启/停水泵。 4 . 5 . 2 . 3 系统应具有人工就地控制功能, 实现水泵等启/停就地人工控制。 4 . 5 . 2 . 4 系统应具有按设定顺序启停多台水泵功能。 4 . 5 . 2 . 5 系统应具有远程控制、 自动控制、 就地控制、 检修等功能设置, 并可设定优先级, 检修时闭锁其 他控制状态。 4 . 5 . 2 . 6 系统应具有过流 短路、 过负载等 、 过压、 欠压、 断相、 接地、 漏电、 误操作等保护功能。 4 . 5 . 3 调节功能 系统宜具有自动、 手动、 就地、 远程和异地调节功能。 4 . 5 . 4 存储和查询功能 4 . 5 . 4 . 1 系统应具有以地点和名称为索引的存储和查询功能, 内容包括 a 水仓水位、 流量、 压力、 设备温度、 电流、 电压、 功率等模拟量实时监测值; b 模拟量统计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小值 ; c 水泵、 阀门、 真空泵、 防水门等开关量变化时刻及状态; d 排水量、 有功电量、 水泵运行时间等累计量; e 过流 短路、 过负荷等 、 过压、 欠压、 断相、 接地、 漏电、 误操作等保护/恢复时刻及状态; f 水泵、 阀门、 真空泵、 防水门控制命令及时刻; g 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等。 4 . 5 . 4 . 2 分站应具有存储功能。当系统通信中断时, 分站存储有关监控信息, 系统通信正常时, 上传至 中心站。 4 . 5 . 5 显示功能 4 . 5 . 5 . 1 系统应具有列表显示功能。其中 a 模拟量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单位、 报警上 下 限、 控制上 下 限、 监测值、 最大值、 最小 值、 平均值、 传感器工作状态、 报警及解除报警状态及时刻、 闭锁/解锁状态及时刻等; b 开关量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动作时刻、 状态、 工作时间、 动作次数、 传感器工作状态、 报 警及解除报警状态和时刻、 闭锁/解锁状态及时刻等; c 累计量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单位、 累计量值、 时间等。 4 . 5 . 5 . 2 系统应具有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在同一坐标上用不同颜色显示最大值、 平 均值、 最小值等曲线。并设时间标尺, 可显示出对应时间标尺的模拟量值和时间等。 4 . 5 . 5 . 3 系统应具有开关量状态图及柱状图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最后一次动作时 刻和状态、 工作时间、 开机率、 动作次数、 传感器状态等, 并设时间标尺。 4 . 5 . 5 . 4 系统应具有模拟图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包括 排水系统图、 水泵状态、 阀门状态、 水仓水位、 流 量、 压力等模拟量数值等。 4 . 5 . 5 . 5 系统应具有系统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应包括 传感器、 执行器、 分站、 电源箱、 控制 器、 传输接口和电缆等设备的设备名称、 相对位置和运行状态等。若系统庞大一屏无法容纳, 可漫游、 分 页或总图加局部放大。 4 . 5 . 6 打印功能 系统应具有报表、 曲线、 柱状图、 状态图、 模拟图、 初始化参数等召唤打印功能 定时打印功能可选 。 报表应包括 模拟量日 班 报表、 模拟量报警日 班 报表、 开关量报警日 班 报表、 开关量状态变动日 班 报表、 监控设备故障日 班 报表、 模拟量统计值历史记录查询报表、 累计量日 班、 月 报表等。 4 . 5 . 7 人机对话功能 系统应具有人机对话功能, 以便于系统生成、 参数修改、 功能调用、 控制命令输入等。并具有操作权 3 MT/T1 1 2 82 0 1 1 限管理功能。 4 . 5 . 8 自诊断功能 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当系统中传感器、 执行器、 分站、 传输接口、 电源、 传输电缆 或光缆 等设 备发生故障时, 报警并记录故障时刻和故障设备, 以供查询及打印。 4 . 5 . 9 双机切换功能 系统应具有双机切换功能。系统主机应双机备份, 并具有手动切换功能或自动切换功能。当工作 主机发生故障时, 备份主机投入工作。 4 . 5 . 1 0 数据备份功能 系统应具有数据备份功能。 4 . 5 . 1 1 备用电源功能 系统应具有备用电源。 4 . 5 . 1 2 视频监视功能 系统宜具有视频监视功能。 4 . 5 . 1 3 网络通信功能 系统应具有网络通信功能。 4 . 5 . 1 4 软件自监视功能 系统应具有软件自监视功能。 4 . 5 . 1 5 软件容错功能 系统应具有软件容错功能。 4 . 5 . 1 6 实时多任务功能 系统应具有实时多任务功能。 4 . 6 主要技术指标 4 . 6 . 1 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 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 . 0。 4 . 6 . 2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 . 0。 4 . 6 . 3 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 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 . 0。 4 . 6 . 4 系统巡检周期 系统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 0s, 并应符合监控要求。 4 . 6 . 5 控制响应时间 远程控制响应时间应不大于系统巡检周期。异地控制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倍的系统巡检周期。就 地控制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 4 . 6 . 6 调节响应时间 调节响应时间应不大于系统巡检周期。 4 . 6 . 7 画面响应时间 调出整幅画面8 5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 其余画面应不大于5s。 4 . 6 . 8 误码率 误码率应不大于1 0 -8。 4 . 6 . 9 最大传输距离 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最大传输距离应不小于2k m 另有注明除外 ; 分站至传输接口、 分站 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1 0k m。 4 . 6 . 1 0 最大监控容量 系统允许接入的分站数量宜在8、 1 6、3 2、6 4、1 2 8等中选取; 被中继器等设备分隔成多段的系统, 每 4 MT/T1 1 2 82 0 1 1 段允许接入的分站数量宜在8、 1 6、3 2、6 4、1 2 8等中选取。分站所能接入传感器、 执行器的数量宜在2、4、 8、1 6、3 2、6 4、1 2 8等中选取。 4 . 6 . 1 1 双机切换时间 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 i n。 4 . 6 . 1 2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在电网停电后, 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 4 . 6 . 1 3 存储时间 存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重要监测点模拟量的实时监测值存盘记录应保存7d以上; 模拟量统计值、 报警/解除报警时 刻及状态、 开关量状态及变化时刻、 累计量值、 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等记录应保 存1年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 丢失上述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5m i n; b 分站存储数据时间应不小于2h。 4 . 6 . 1 4 统计值时间 模拟量统计值应是5m i n的统计值。 4 . 6 . 1 5 供电距离 向传感器及执行器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应不小于2k m。 5 . 6 . 1 6 累计量时间间隔 累计量时间间隔不大于系统巡检周期。 4 . 7 传输性能 系统的信息传输性能应符合MT/T8 9 9的有关要求。 4 . 8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在规定的电压波动范围内变化时, 系统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本标准的 要求。 4 . 9 工作稳定性 系统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 通电试验时间不小于7d, 其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本标 准的要求。 4 . 1 0 抗干扰性能 4 . 1 0 . 1 系统应能通过G B/T1 7 6 2 6 . 32 0 0 6规定的、 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 验, 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 . 1 0 . 2 系统应能通过G B/T1 7 6 2 6 . 42 0 0 8规定的、 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试验, 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 . 1 0 . 3 系统应能通过G B/T1 7 6 2 6 . 52 0 0 8规定的、 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浪涌 冲击 抗扰度试验, 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 . 1 1 可靠性 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 B F 应不小于8 0 0h。 4 . 1 2 防爆性能 防爆型设备应符合G B3 8 3 6 . 13 8 3 6 . 4的规定, 其输入输出信号应是本质安全型。 4 . 1 3 矿用一般型性能 矿用一般型设备应符合G B/T1 2 1 7 3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 . 1 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 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 5 MT/T1 1 2 82 0 1 1 a 环境温度1 5℃3 5℃; b 相对湿度4 57 5; c 大气压力8 6k P a 1 0 6k P a。 5 . 2 电源条件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 测试用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交流供电电源 1 电压 误差应不大于2; 2 频率5 0H z, 其误差应不大于1; 3 谐波失真系数 应不大于5。 b 直流供电电源 1 电压 误差应不大于2; 2 周期与随机偏移ΔU1 /U02应不大于0 . 1。 1 ΔU为周期与随机偏移的峰到峰值。 2 U0为直流供电电压的额定值。 5 . 3 试验仪器和设备 5 . 3 . 1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应保证所测性能对准确度的要求, 其自身准确度应不大于被测参数1/ 3倍的允许误差。 5 . 3 . 2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性能应符合所测性能的特点。 5 . 3 . 3 试验仪器和设备应按照计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并检定或校准合格。 5 . 3 . 4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配置应不影响测量结果。 5 . 3 . 5 主要试验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 . 4 受试系统的要求 5 . 4 . 1 现场检验时, 按实际配置的系统进行检验。 5 . 4 . 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 系统测试至少应具备下列设备 a 中心站设备1套, 一般包括传输接口1台、 主机 含显示器 、 打印机等设备 对双机系统可根据 具体情况适当增加设备 ; b 分站 出厂检验时, 为订货的全部分站; 型式检验时应不少于3台; 若具备分站电源, 应包括在 其中; 若有多种型式的分站或具有分站功能的设备, 每种至少1台; c 每种本安电源最大组合负载的各种传感器及其他设备; d 输入电压下限大于9V的各种传感器及其他设备; e 构成系统的其他必要设备。 5 . 4 . 3 受试系统中的设备应是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5 . 5 受试系统的连接 5 . 5 . 1 受试系统使用规定的传输介质按以下要求连接 a 树形系统按图1连接设备,N为参与试验的分站数 实际分站数加模拟分站数 ; b 环形系统按图2连接设备; c 星形系统按图3连接设备。 图1、 图2和图3中, 光缆1为最大传输距离的光缆, 光衰减器1模拟光缆1; 光缆2为最大传输距离 1/2倍的光缆, 光衰减器2模拟光缆2; 电缆1为最大传输距离的电缆, 仿真线1模拟电缆1; 电缆2为最 大传输距离1/2倍的电缆, 仿真线2模拟电缆2。 5 . 5 . 2 分站及有关试验设备的连接见图4。仿真线3模拟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和电源的最大传输距 离及供电距离。 6 MT/T1 1 2 82 0 1 1 5 . 5 . 3 中心站设备的连接见图5。 图1 树形系统设备连接 图2 环形系统设备连接 图3 星形系统设备连接 7 MT/T1 1 2 82 0 1 1 图4 分站设备连接 图5 中心站设备连接 5 . 6 系统运行检查 按MT/T7 7 21 9 9 8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7 主要功能试验 5 . 7 . 1 试验系统的连接 试验系统按5 . 5的规定进行连接。 5 . 7 . 2 模拟量采集、 显示及报警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2的规定进行。 5 . 7 . 3 开关量采集、 显示及报警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3的规定进行。 5 . 7 . 4 累计量采集、 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4的规定进行。 5 . 7 . 5 控制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5的规定进行。 5 . 7 . 6 调节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6的规定进行。 5 . 7 . 7 存贮和查询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7的规定进行。 5 . 7 . 8 列表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5 . 7 . 9 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5 . 7 . 1 0 开关量状态图及柱状图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5 . 7 . 1 1 模拟图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5 . 7 . 1 2 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5 . 7 . 1 3 打印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8 MT/T1 1 2 82 0 1 1 5 . 7 . 1 4 人机对话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9的规定进行。 5 . 7 . 1 5 自诊断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0的规定进行。 5 . 7 . 1 6 双机切换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3的规定进行。 5 . 7 . 1 7 数据备份功能试验 关闭主机或服务器, 检查是否可以通过备用主机或服务器查询到重要数据。 5 . 7 . 1 8 备用电源试验 将备用电池处于充满状态的备用电源 或电源 接模拟额定负载, 切断交流电源, 开始工作并计时; 直到备用电源 或电源 停止工作, 停止计时。备用电池工作时间为上述时间的8 0。 5 . 7 . 1 9 视频监视功能试验 调用系统视频监视功能, 检查是否可以通过系统看到被监视地点图像。 5 . 7 . 2 0 网络通信功能试验 将系统接入网络, 检查是否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监测、 报警和查询等。 5 . 7 . 2 1 系统软件自监视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1的规定进行。 5 . 7 . 2 2 软件容错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2的规定进行。 5 . 7 . 2 3 实时多任务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4的规定进行。 5 . 8 主要技术指标测试 5 . 8 . 1 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1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8 . 2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3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8 . 3 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2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8 . 4 系统巡检时间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4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8 . 5 控制响应时间测试 按MT/T 7 7 21 9 9 8中9 . 5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8 . 6 调节响应时间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6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8 . 7 画面响应时间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9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8 . 8 系统传输误码率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1 1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9 传输性能试验 按MT/T8 9 9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1 0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第1 1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1 1 工作稳定性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第1 0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中的测量时间间隔应不大于2 4h。 9 MT/T1 1 2 82 0 1 1 5 . 1 2 抗干扰性能试验 按G B/T1 7 6 2 6 . 32 0 0 6、G B/T1 7 6 2 6 . 42 0 0 8和G B/T1 7 6 2 6 . 52 0 0 8的规定进行, 功能正常或 功能暂时丧失, 但能自动恢复。 5 . 1 3 可靠性试验 按G B/T5 0 8 0 . 7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无其他标准另行规定, 采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案。失效判定应 符合G B/T5 0 8 0 . 11 9 8 6中9 . 2的有关规定。 5 . 1 4 防爆性能试验 按G B3 8 3 6 . 13 8 3 6 . 4的有关规定进行。 5 . 1 5 矿用一般型性能试验 按G B/T1 2 1 7 3的有关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 . 1 检验分类 检验一般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两类。 6 . 2 出厂检验 6 . 2 . 1 每套系统均需进行出厂检验, 合格产品应给予合格证。 6 . 2 . 2 出厂检验一般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 必要时用户可提出参加。 6 . 2 . 3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 表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质量特征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主要功能 A4 . 55 . 7○○ 主要技术指标 A4 . 65 . 8○○ 传输性能 B4 . 75 . 9 ○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B4 . 85 . 1 0 ○ 工作稳定性 B4 . 95 . 1 1○○ 抗干扰性能 B4 . 1 05 . 1 2 ○ 可靠性 B4 . 1 15 . 1 3 △ 防爆性能 A4 . 1 25 . 1 4 ○ 矿用一般型性能 A4 . 1 35 . 1 5 ○ 注“○” 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 “△” 表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的项目。 6 . 2 . 4 出厂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6 . 3 型式检验 6 . 3 . 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b 正式生产后, 系统中设备或系统组成有较大变化, 可能影响系统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3年1次; d 停产1年恢复生产时; e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01 MT/T1 1 2 82 0 1 1 6 . 3 . 2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中的型式检验项目的规定。 6 . 3 . 3 按照G B/T1 0 1 1 1规定的方法,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受试系统的各组成设备。样品数 量应符合试验要求。 6 . 3 . 4 型式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对A类项目, 有1项不合格则判 该批不合格; 对B类项目, 有1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检验, 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11 MT/T1 1 2 82 0 1 1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 A . 1 仿真线1和仿真线2 模拟传输接口至分站传输距离的仿真线1和仿真线2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能分别模拟传输接口至分站的最大传输距离及其1/2; b 用平衡均匀电路, 每公里网络应符合图A . 1规定, 其中R为每公里环路电阻的1/4,L为每公 里环路电感量的1/4,C为每公里分布电容量; c 每一段模拟网络的仿真线长度应不大于1k m, 且不大于所传输信号最短波长的1/1 0 0; d 仿真线1可根据试验需要由两个仿真线2组成或合在一起。 图A . 1 仿真线 A . 2 仿真线3 模拟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和电源传输距离及供电距离的仿真线3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能模拟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和电源的最大传输距离及供电距离; b 其他同A . 1b 、c 的有关要求。 A . 3 光衰减器 应能模拟最大传输距离的光缆。 A . 4 模拟分站 模拟分站的电气特性应与实际分站一致, 每一模拟分站只能等效一台分站。系统试验中所带试验 分站的数量与模拟分站的数量之和应等于系统所带分站的最大容量。 A . 5 开关量信号模拟器 应能输出规定指标和路数的开关量信号。 A . 6 模拟量信号发生器 应能输出规定指标和路数的模拟量信号。 A . 7 累计量信号模拟器 应能输出规定指标和路数的累计量信号。 A . 8 控制响应指示器 应能显示控制信号的输出状态或显示执行机构接收到的控制信号。 21 MT/T1 1 2 82 0 1 1 A . 9 调节响应指示器 应能显示调节 模拟 信号输出量或显示执行机构接收到的调节信号。 31 MT/T1 1 2 82 0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