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ppt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基础知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胡宝柱教授水利学院书记,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移民安置规划相关知识第二部分移民后期扶持第三部分移民资金使用与管理,千山万水实物调查千家万户安置规划千言万语移民动迁千辛万苦移民安置千方百计后期扶持千万小心资金使用,移民工作的中国特色移民工作是一项“千万”工程,第一部分移民安置规划,一、建设征地范围的确定二、实物指标调查三、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四、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一、建设征地范围的确定,(一)水库淹没处理主要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不同淹没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淹没对象的重要性、水库调节性能及运用方式,在安全、经济和考虑其原有防洪标准的原则下综合分析后确定。表1-1不同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淹没对象洪水标准频率,%重现期年耕地、园地50202~5林地、草地正常蓄水位农村居民点、集镇、一般城镇和一般工矿区10~510~20中等城市、中等工矿区5~220~50重要城市、重要工矿区2~150~100,(二)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范围确定,1、工程征地范围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包括水库淹没区、水库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包括永久占地区和临时用地区水库淹没影响范围包括正常蓄水位以下的经常淹没区和正常蓄水位以上受水库洪水回水和风浪、船行波、冰塞壅水等淹没的临时淹没区及因水库蓄水引起的浸没、坍岸、滑坡等影响范围。,2、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建筑物及工程运行管理区、料场、渣场、施工企业、场内施工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区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包括工程施工需要的封闭管理区等区域。枢纽工程建设区应在综合考虑地质、施工、水工和移民安置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施工总布置方案,编制用地规划,确定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在编制用地规划时树立节约用地观念,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3、水库淹没回水末端位置的分析确定水库淹没回水末端的设计终点位置,在库尾回水曲线不高于同频率天然洪水水面线0.3m的范围内,一般可采取水平延伸至与天然水面线相交。为避免在水库末端产生地面高程高的被划入淹没处理范围,而地面高程低的却在淹没处理范围之外的矛盾,建议采取水平延伸至多年平均流量相应的天然水面线相交处。设计时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在不产生矛盾的原则下,综合分析后确定。,二、实物指标调查,(一)区域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料调查与收集方法1.社会和经济资料调查范围及内容社会和经济资料调查范围建设项目的水库淹没区及影响区、工程占地区和移民安置区。以涉及的县市、区、乡镇、村、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收集调查范围内县市、区近3年的统计资料,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初步设计阶段近3年的统计资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期计划和远景规划;收集了解该地区的社会和经济现状及其特征,以及发展趋势等资料。社会和经济调查还应包括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样本调查;当地农副产品价格、林产品价格、人工工资、建筑材料价格、运输价格、燃料价格等物价资料的调查。,2.不同设计阶段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内容和方法实物调查内容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等。1农村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土地、水利设施、农副业设施和零星树果木、坟墓、电话和有线电视等。2城集镇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建成区用地、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工商业、市政设施及公用设施等。3工业企业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位置、占地面积、人口、房屋、设施、设备、主要产品年产量、年产值、年工资、年利润和年税收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专业项目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水利水电、输油输气等设施,以及农林、牧、渔场、矿产资源、文物古迹、水文站、测量设施、其他项目等。,3.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实物指标调查年为实物指标调查基准年;水库下闸蓄水年为设计水平年;各设计阶段的实物成果还应推算设计水平年的人口、房屋等动态变化的实物量。实物调查完成后超过5年未批准核准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调查。水库淹没实物调查应分为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等,分别进行调查统计。采用方法1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抽样调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2初步设计阶段实地全面调查各项实物数量和质量3技施设计阶段可不再对各项实物进行全面调查。4项目建议书阶段可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调查;河流规划阶段可适当简化,(二)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土地分类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1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望天田等。2园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等。3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4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5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6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7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住宅用地。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9特殊用地,包括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街巷用地、农村道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12其他用地,包括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三)林地分类技术标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绿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林、护岸林。1有林地树木郁闭度大于等于20%的天然林、人工林。2灌木林地覆盖度大于等于40%的灌木林地。3疏林地树木郁闭度大于等于10%、但小于20%的疏林地。经济林、竹林不划入疏林地。4未成林造林地造林成活率大于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5迹地指森林采伐、火烧后,5年内未更新的土地。6苗圃固定的林木育苗地。林地按林种可划分为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按林龄组划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四)建构筑物分类的技术标准,1.房屋分类农村房屋按房屋结构可分为以下5类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窑洞。调查规范要求根据各工程的特点,相似结构应尽量合并,对于特殊结构不能合并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分类。城镇居民房屋按用途可分为主房、杂房、居民商业门面房;单位房屋按用途可分为住宅、商贸服务、办公科研、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演出场馆、仓库和其他等8类。2.专业项目分类建设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涉及的专业项目种类繁多,在分类时首先执行国家标准,其次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标准没有规定的分类,可结合工程实际,参考已建和在建工程案例合理分类。,1.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人口的确定生产安置人口是指由于水库淹没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而需要重新安排生产出路的农业人口,包括劳动力和抚养人口。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一般以村为计算单元,初步设计阶段以村民小组为计算单元,按计算单元内的征用耕园地和总的耕园地比例确定生产安置人口的数量,通常的计算公式如下P’A’/A/P式中P’生产安置人口;A’基本计算单元的征用耕园地面积;A基本计算单元总的耕园地面积;P基本计算单元总农业人口。,五淹没人口确定,2.农村移民搬迁人口的确定因水库淹没及淹没影响需要迁建房屋的人口称为搬迁人口。搬迁人口包括淹房搬迁人口、淹地不淹房需搬迁人口和水库浸没、滑坡等影响区居住人口中必须搬迁的人口。规划搬迁人口BB1B2B3式中B搬迁人口;B1淹房搬迁人口;B2淹地不淹房需搬迁人口;B3影响区必须搬迁的人口。,(六)不同设计阶段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精度,主要实物调查精度,是指同一阶段用同样方法所取得的调查数与抽样调查数相比的允许误差。抽样调查的样本数可取调查数的15%~25%。主要实物调查精度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人口1052房屋1053水田、水浇地、商品菜地、旱地、1052园地、牧区草地林地、牧草地15105,三、移民安置规划,(一)主要规划指标的推算方法1.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移民安置持续时间少则几年,多则十多年,考虑规划指标的增长因素,应将各规划指标推算到规划水平年。预测移民搬迁后是否达到或超过未建工程条件下的原规划发展水平,是否与安置区居民经济发展同步。基准年进行规划设计的当年;设计水平年水库下闸蓄水的当年。分期蓄水的水库,应以分期蓄水的年份,分别作为设计水平年。坝区及其他水利工程的占地,应以进行规划设计的当年为基准年,规划设计水平年应结合工程征地时间和工程具体情况分析确定。,2.增长率确定,对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人口、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人均粮食、用电负荷等指标应考虑增长因素,以现状年为基础推算至规划水平年作为规划目标值。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粮食单产增长率、用电负荷增长率关系到现状年的规划指标推算到规划水平年后的精确程度。应根据现状标准,结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对比统计年鉴资料和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的指标综合分析确定。,3.主要规划指标的推算方法1规划生产安置人口的确定PgP’1Rn式中Pg规划生产安置人口;R当地人口自然增长率;P’基准年的生产安置人口n增长年限,从规划基准年到规划水平年的年数。2规划搬迁人口的确定BgB1Rn式中Bg规划搬迁人口;B基准年的搬迁人口R人口自然增长率;n增长年限,从规划基准年到规划水平年的年数。3人均纯收入、人均粮食、用电负荷的确定这些指标的确定同样采用增长率计算公式,以规划基准年为基数推算到规划水平年。,4.移民安置标准,安置标准指农村移民至规划水平年要达到的目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明确了移民安置的目标“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农村移民安置标准主要包括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两方面的标准。1生产安置标准生产安置标准一般以人均占有基本生产资料和人均纯收入来表示。以人均占有耕园地标准为例,标准过高将导致移民大量外迁,移民安置范围分散,后期难以扶持;标准过低则可能加剧人与土地资源的矛盾,使生态环境恶化,产生大量遗留问题。因此,人均耕园地标准要根据当地资源及社会经济条件合理确定人均纯收入标准则以不低于不建水库时同期发展水平来确定。,2)人均耕园地标准适合以耕地为约束条件的移民安置,其标准的高低还应按移民安置的相对地理位置加以调整在本村组安置的移民,安置标准应不高于原有水平;在城集镇附近安置的移民,可适当降低标准;迁出本村组安置的移民,且安置区土地充裕者,可适当提高标准。由于人均耕园地未考虑各地类的生产力差异,在一些水库的农村移民安置规划中采用了“标准耕地”的方法来确定种植业安置标准,可以有效地处理耕地数量与耕地质量之间的关系。,3)搬迁安置标准农村移民搬迁安置标准包括移民居民点迁建用地、供水、用电等人均占有指标及其他基础设施的配置。居民点的用地规模,应根据原有用地面积,参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的用地标准为40~45m2/人其中住宅30m2/人,公建及道路10~15m2/人。供水标准指移民人均生活用水量,在确定供水量时应考虑企业用水和老居民用水。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70L/日。用电负荷包括移民人均生活用电负荷和农用电负荷,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生活用电负荷1OOW/人、农用电负荷15W/亩。对移民居民点交通、文化、教育、卫生、商业等设施,原则上按原有的水平兼顾发展要求,经济合理地配置。,(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布局应结合安置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移民安置去向、安置模式、新址位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约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布局的主要因素一是自然地理条件;二是农村移民的合理耕作半径。平原地区可取2~4km,丘陵地区可取1.0~1.5km,山区在1.0km之内三是社会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1.种植业安置规划种植业安置是表村移民的主要安置方式,比较适合库区农村移民的生产习惯、技术水平、文化素质,以及国家财力有限的状况,能有效地避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二、三产业的不稳定性带来的风险,是较稳妥的安置方式。1种植业安置的几种途径1开发宜农荒山、荒坡,建设高标准耕园地;2改造低产田,提高单位面积的土地生产力;3有偿调整耕园地;4调整种植业结构,增加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发展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2种植业安置人数的拟定种植业安置人数计算公式为P1D/a1约束条件当在本村组安置时,a1≤a。;当出村安置时,a1a2。式中P1种植业安置人数;D用于安置移民的标准耕地总量;a0移民原人均标准耕地;a1耕园地安置标准标准耕地;a2安置区原人均标准耕地。,2.二、三产业安置规划1二、三产业项目的选择二、三产业项目的选择,宜根据安置区二、三产业现状、开发潜力和条件、农村移民劳动力素质及二、三产业可用资金等因素,筛选一批具有资源优势、建设周期短、投资省、效益好的二、三产业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二、三产业项目的实施,应按有关基本建设的程序办理。2二、三产业安置人数一般按每安排一个移民劳动力计算0.7~0.9个抚养人数,编制实施计划中需明确具体安置对象,3.兼业安置规划兼业安置的移民在拥有一份耕园地的同时,利用农闲时进行二、三产业生产以增加收入。这部分移民绝大多数安置在城集镇周围,安置的人数应根据耕园地数量和二、三产业项目及分布的地理位置来分析确定,其安置标准一般可采用人均纯收入水平指标进行替代。4.其他方式安置规划其他方式安置主要包括养殖业、自谋职业、投亲靠友、养老保险等形式,通过这些途径也可以妥善安置小部分移民。除养殖业外,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一般把其他方式安置容量作为移民安置的备用容量,编制实施计划时,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移民生产安置人数并明确具体对象。,5.生产安置人口平衡随着人口的迁移和安置,原有人口分布状况被改变,应进行村组、乡镇、县区或整个安置区域安置人口的汇总平衡,平衡公式如下PgPlP2P3P4B’0式中Pg规划生产安置人口;P1种植业安置人数;P2二、三产业安置人数;P3兼业安置人数;P4其他方式安置人数;B’迁出人数负值表示迁入人数。总体生产安置人口平衡公式B’∑Pg-∑P1P2P3p4当B’0时,则生产安置在总体上达到平衡。,三、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一)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的依据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依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政策、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移民安置规划成果、建设征地移民区的价格水平等以及设计规范。(二)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的原则1遵循法规,实事求是;2既要考虑国家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移民安置的实际难度和需要,实施“前期补偿、补助,后期扶持”的原则;3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的原则确定补偿投资标准;4有关部门利用水库发展兴利事业所需的投资,按“谁经营、谁出钱”的原则,由兴办这些事业的部门自行承担;5对所有权属于个人的财产项目,应尽可能以受影响实物为依据计算补偿投资慨估算;对因安置环境的改变使原有受影响对象恢复所需投资变化较大的项目,尽可能以规划设计指标为依据,计算补偿投资概估算。,(三)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的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总概估算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全部费用,由单项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称独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等汇总编制而成。按级别可分为单位工程概估算、单项工程概估算和建设项目总概估算3级。单项工程补偿投资概估算一级项目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集镇迁建补偿费、城镇迁建补偿费、企业迁建补偿费、专业项目恢复改建投资、防护工程建设费以及库底清理费等二级项目(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农副业加工设施补偿费、小型水利电力设施补偿费、乡村企业单位迁建补偿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基础设施补偿费、搬迂运输费和其他补偿费等;二级项目(城集镇迁建补偿费)人员搬迁补助、附着物拆除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林木处理、基础设施恢复、其他项目处理等。独立费用包括勘测规划设计费、实施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理监测费等;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有关税费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四)土地、房屋等主要项目补偿单价,1.耕地的补偿单价1征用耕地的补偿倍数和安置补助倍数,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实施办法相应条款的规定。未作规定的项目,可参考已建、在建项目的案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计算。2设计水平年耕地年亩产值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的年产值为基准年耕地亩产值。应按基准年耕地亩产值,考虑当地近年耕地亩产值的实际增长幅度和设计水平年计算确定。①基准年耕地亩产值各类耕地亩均主、副产品年产量和年产值。②基准年农作物主产品亩均年产量调查年前三年平均。③农产品综合价格加权平均值。④农作物副产品年产值。,2.其他土地的补偿单价其他土地补偿单价应按征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选择补偿倍数,并参照耕地的规定计算。林地和果园还应加上林木补偿费。3.生产安置资金平衡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所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与农村移民安置生产规划的设计概算投资进行对比,若前者的金额小于后者,即存在投资缺口,应首先优化生产措施规划,必要时视为按照规定计算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情况,应以恢复移民搬迁前生活水平为原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4.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单价1房屋补偿单价应按库区主要房屋结构,选择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房屋,进行典型设计,按地方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当地工料价格,计算其造价,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房屋补偿单价。2对装修的房屋,宜区分装修的档次,按装修面积、相应重置单价和成新率计算。重置单价宜按装修的档次分别测算。3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应以实物指标为依据,计算分析重置价格。,(五)各类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取费标准,1勘测设计科研费包括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科研费。可按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集镇迁建补偿费、工业企业迁建补偿费、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之和的2%~3%计列。2实施管理费可按6项和的3%计列。3实施机构开办费移民人数1000人1000~10000~25000~50000以下10000人25000人50000人人以上开办费200以下200~300300~500500~800800~1000,4技术培训费可按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的0.5%计列。5监理监测评估费按6项和的1.0%~1.5%计列。或参照建设部、水利部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收费标准计列。6咨询服务费按6项和的0.2%~0.5%计列。7预备费基本预备费费率初设10%,技施5%价差预备费8建设期贷款利息9有关税费的计算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部分移民后期扶持,一、相关文件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2、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3、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发改农经[2007]3718号4、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令第13号5、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26号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7、审计署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农发[2007]52号,二、主要内容,(一)国务院令第471号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有关单位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内容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具体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目标等内容。3、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应当按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主要作为生产生活补助发放给移民个人;必要时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者采取生产生活补助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扶持标准、期限和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4、国家后扶措施1)加强移民安置区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通信、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2)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3)优先吸收符合条件的移民就业;4)水库水面和消落区土地优先安排给当地农村移民使用;5)基本农田和水利建设资金对移民安置区所在县优先;6)加强对移民的培训,增强移民就业能力;7)受益地区对移民安置区给予支持。,(二)国发〔2006〕17号文1、扶持范围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2006年6月30日前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原迁人口2006年7月1日后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再纳入后扶范围2、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3、扶持期限现状人口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原迁人口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4、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5、原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三、后扶人口核定,(一)原迁人口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发改农经[2007]3718号1、管理部门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由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在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其职责暂由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代行,受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水利部负责承担相应工作。项目审批核准单位审批核准大中型水库建设项目移民安置规划时,应在批文中明确规划基准年、规划水平年的农村移民人数。每年核定登记一次。,2、管理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报送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40个工作日内核定出上一年度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核定的后期扶持人数,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3、登记方法属地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核定登记的组织和实施。建档立卡建立统一的登记表。搬迁人口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人口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与户主的关系、所属水库名称、搬迁时间等;不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的人口以村组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村组名称、扶持人数、民族构成、所属水库名称、征地时间等。登记汇总以水库为单元,按村组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到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成果签章应由村组、乡、县、市各级负责人分别签章认可,并经项目法人和监督评估单位签署意见后,逐级汇总报省级人民政府。,(二)现状人口,1、国发〔2006〕17号文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2、河南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各级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县为基础组织实施。通过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将中央核定我省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扶持人数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村和移民户。核定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核定登记、汇总上报、审核批准五个步骤进行。核定登记对象水库直接淹没和淹没影响经批准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包括本村、本乡后靠、本县近迁、出县远迁和分散插迁、投亲靠友的水库移民(不包括淹没线以上淹地不淹房,仅做生产安置的人口)。,(1)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从搬迁之日起到2006年6月30日,仍属于农业户口的移民。(2)农业户口移民,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或非农业户口移民户,身份仍为农业户口的,本人予以登记,所生子女不予登记。(3)农业户口非移民,嫁入或入赘到农业户口移民户的,本人及所生子女予以登记。(4)户口临时迁出的大中专在校生、现役士兵等符合扶持政策的,予以登记。(5)分散插迁、投亲靠友和回流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由户口所在地政府负责。(6)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按照国家批准的原迁人口核定,本次不予登记。(7)对于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河道堤防、滞洪区等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不予登记。,3、湖南省,1户籍制度改革前(本网注2003年10月28日)为农业户口现在仍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田、土、山、水等,并取得土地经营权证,下同)的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含依法收养的;不含已出嫁或入赘到非农村移民户的原迁移民的后代。下同)。2户籍制度改革前为农业户口现在户口仍登记在原村民委员会、享有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但因各种原因而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原迁移民及其后代。3户籍制度改革前为农业人口,现在仍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娶进或入赘并在2006年6月30日以前户口已经迁入居住地的农业人口。4农村移民及其后代入伍前户口登记在村民委员会的现役士兵(含一、二级士官),入学前户口登记在村民委员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和在2006年6月30日以前户口登记在村民委员会且从事农业生产的大中专毕业生。,5服刑期间的农村移民可以登记,但服刑期内不享受扶持政策。6农村移民在2006年6月30日以前娶进或入赘的农村非移民,在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且已经在居住地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的本人及其子女。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在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生育子女的,必须补办婚姻登记和户口迁入手续后方可登记。7原迁移民出嫁或入赘到非农村移民户,现户籍档案为农业人口的。8在2006年6月30日以前农村移民违法生育的子女、依法缴清了社会抚养费并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的。9农村移民在2006年6月30日以后至登记前身份发生了变化(如部队晋升为军官或三级及以上士官、录为公务员等不再是农村移民的)或死亡的,登记时应注明变化时间,2006年6月30日至变化这段时间可以享受后扶政策。,10三峡工程迁入我省的农村移民按2006年6月30日的现状人口进行登记。11自主外迁人口的登记。自主外迁零星安置的农村移民(含投亲靠友)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移民现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4、陕西省,1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移民扶持人口身份核定登记按以下原则确定应该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的,包括具有安置地农村户籍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包括依法收养的;具有安置地农村户籍的原迁移民娶进和入赘、原迁移民的后代后代娶进和入赘的农业人口;户口临时转出的现役义务兵服役期间;户口临时转出的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自行搬迁到安置地以外具有农村户籍的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2各市对水库农村移民进行核实登记时,下列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第三部分移民资金使用与管理,移民资金按国家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库区建设基金、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维护基金、移民扶助金、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简称淹没补偿费)、库区开发专项资金、电力附加费、水费附加、移民定销粮差价补贴款以及其他专项用于移民工程和移民生产生活的资金。,一、国务院令第471号第四十八条国家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稽察制度,对拨付、使用和管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依法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移民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拨付、使用和管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报告并向项目法人通报有关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二、国发〔2006〕17号1、扶持资金筹集。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由国家统一筹措。2、扶持资金管理。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应拨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另行制定。3、现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五、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六、审计署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各地移民资金管理经验,一、全面推行县级报账制移民工作,既是经济工作,又是政治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县级报账制县级移民部门为基本会计核算单位,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变定期监督为经常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乡镇只设报账员,干什么事,借什么钱,报什么账,坚决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制度。村级具体负责实施的项目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乡镇主管移民的负责人复核,交县移民局审核、审批入账(村、乡实施项目的原始发票均在县级报账),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开。,二、推行移民资金封闭运行、发卡到户县级移民部门和受托银行签订移民资金委托代发协议书,移民部门提供给银行移民到户到人的补偿项目、资金花名册,并在村、组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将资金存入银行,受托银行按照花名册,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民资金发放手续,并和移民部门一道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三、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移民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在管理系统中可以随时查看到县、到乡、到村、到组、到户的实物指标、补偿标准、资金发放,搬迁动向、政策及法规等情况。,移民资金管理应做到三“强化”,一、强化意识,强化移民资金是“高压线”意识,加大移民资金监管领导责任,牢固树立移民资金管理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必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加大移民资金使用严肃性宣传力度。二、强化管理,抓好六大管理制度三、强化监督,强化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检查,移民资金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四大诱因,一、一些掌管移民资金管理权的党员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世界观和人生观上发生偏差。有的人利用权力,不择手段地大肆侵吞国家的财产;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大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领导也错误地认为,只要不将移民资金装入个人的腰包,就不会出问题,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涉及移民资金管理职务犯罪的后台和“保护伞”。二、有法不依、监管不力。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由于移民资金具有投入数额大、工程建设时间长、空间跨度大、使用环节多、补偿对象分散、经管人员多等特殊情况,各地执行情况参差不一,在具体的经办过程中,这一规定往往不能落到实处。三、少数从事管理、经手移民资金的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在移民资金管理工作中,由于临时成立的机构和临时抽调的人员比较多,对他们的审查把关和政治教育就显得相对薄弱,致使少数素质较低的腐败分子混进了移民资金的管理队伍中。四、部分移民迁建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不规范化现象。库区移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银行在负责经办拨付移民资金时应按工程进度拨款,同时加强对移民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小型的移民工程项目,主管单位一般多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来运作,没有严格地执行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