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doc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职业卫生专篇,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设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专篇编制。 第四条 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阶段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均必须有职业卫生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说明。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四)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 (五)根据生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六)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七)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九)结论。 第五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在初步设计中按照批准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本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其职业卫生专篇所确定的各种防护措施和要求进行设计。如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并经卫生审核。 第七条 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二 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卫生防护措施认真编制各设计阶段的职业卫生专篇,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使其防护性能和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三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编制职业卫生专篇,或者职业卫生专篇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项目设计报告,不得擅自开工。 (四)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还应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项目时,应同时向委托的设计单位提出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要求,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1、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 2、地方卫生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程; 3、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附地理位置图)、性质、建设规模、总投资、生产作业体制、作业时间和劳动定员等; 2、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 3、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含辅料)、中间产品、产品(含副产品)的名称及用量或产量;主要设备数量和布局,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程度、操作方式等; 4、明确本专篇设计所涉及的任务及范围。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1、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位;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名称、存在的形态,预计职业病危害程度; 2、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尘、毒、噪声、振动、高温、低温、非电离辐射、生物因素等)的设备名称、数量、理化特性等; 3、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职业接触浓度或强度、接触人数(男、女职工数)及接触机会等; 4、新建项目类比资料,改、扩建、技改项目原有资料(监测结果、防护措施的控制性能和效果评价等)。 四、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 1、 选址、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置 (1)工艺设计应积极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高毒原料,应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的密闭生产设备,避免人工直接接触;粉尘作业在生产工艺允许条件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 (2)产生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危害大的与危害小的应隔开。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散发危害大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源头控制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空气; (3)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或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逸散。如 a设置专用密闭容器或其他通风设施,用以回收采样、溢流、事故、检修时排出的物料或废弃物; b设备、管道等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跑、冒、滴、漏; c粉状或散装物料的贮存、装卸、筛分、运输等过程应设置控制粉尘逸散的设施。 (4)贮存、运输、使用放射性物质及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必须符合放射性防护规定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的放射防护要求。 (5)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酸雾、恶臭、气溶胶等物质,宜设计成密闭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或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排毒措施,尽可能避免敞开式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密闭通风防尘、除尘、排毒等净化设施。 (6)含有易挥发物质的液体原料、成品、中间产品等贮存设施,应有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 (7)噪声控制应首先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必要时还应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8)通风管道设计,应合理布置并采用正确的结构,防止产生振动和噪声。 3、建筑设计卫生要求 (1)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设计要求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应采用不吸收、不吸附有毒物质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洗。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经常有积液的地面应不透水,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3)建筑物采光、照明符合现行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等。 4、职业病防护设施 (1)产生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及生物因素的生产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应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使用和生产新化学物质,必须提供完整的工艺流程和毒理学资料,以及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资料; (3)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各排气罩必须遵循形式适宜、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保证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罩内,防止逸散至工作场所; (4)通风空气调节设计必须遵循GBJ19-872001年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及相应的防尘、毒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5)通风系统的组成、管道材质、及其布置应合理,容易凝结蒸气和聚积粉尘的通风管道,几种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燃烧或形成更为有害的混合物、化合物的通风管道应设单独通风系统,不得相互连通; (6)应首先选用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应根据噪声、振动的物理特性合理设计消声、吸声、隔声及隔振、减振等噪声、振动控制措施,应使工作场所噪声、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卫生限值要求; (7)产生高频、微波等非电离辐射的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金属屏蔽; (8)设计中防暑和热辐射、防寒、防潮湿、防恶臭措施,应使工作场所炎热季节气温、冬季采暖温度和异味等符合按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相应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9)工作场所采光系数、照明的照度和质量的设计应分别符合GBZ50033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和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标准和卫生要求; (10)当机械通风系统采用部分循环空气时,送入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不应超过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30;空气中含有病原体、恶臭物质及有害物质浓度可能突然增高的工作场所,不得采用循环空气作为热风采暖和空气调节; (11)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高毒工作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应按照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设置组合使用的警示标识; (13)建设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14)建设单位生产或使用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必须在工作地点附近设置使用面积足够的应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的应急救援设施。 (15)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经防护控制后,应根据类比检测数据推算或经验数据和计算的方法提出定性、定量的预期效果评价。 五、根据生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1、建设项目中的辅助用室及其卫生设施应按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实施; 2、车间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并应设置作业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存衣室、浴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卫生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女工卫生室;淋浴室按车间卫生特征分级规定设置; 3、根据生产性质应设置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及应急救援站,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仪器设备。 六、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2、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管理制度情况;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情况;主要包括审批文件、图纸、报告、审验意见等有关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方面; 4、建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保证有效实施的说明; 5、其他依法需要说明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情况。 七、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1、凡属职业病危害治理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和工程设施等均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2、生产需要又为职业病防治服务的设施; 3、应急救援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所需经费。 4、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项目均应列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投资概算; 5、其他经费。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逐条写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及时间。 九、结论 职业卫生专篇 (样 本) 1.总论 1.1项目由来 某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商贸、工程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公司生产的粉煤灰分选系统设备,由于其技术、质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因此是国内行业中最早被国家电力总公司规划设计总院及成套设备部列入电力工程火电机组主要辅助设备推荐厂家名录。 为了适应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能,公司决定新建生产厂房及附房,经杭州市拱墅区科技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立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本项目是某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火力发电粉煤灰综合利用成套设备40套,相关环保设备100套,超细磨粉体材料设备20套。 1.2 立项依据; 1.2.1 计划批复文件 1.2.2 用地红线 2工程分析 2.1 类比企业概况 2.1.1 类比企业情况 类比企业地址、规模、周边环境。现年产量为XXXX;产值达到XXXX;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为XXXX、XXXX、XXXX等;主要的生产设备有XXXX台。 2.1.2 类比企业生产工艺流程 下料→金加工→精加工→配件组装→整体组装→检验→出厂 2.1.3工艺流程说明 金加工主要利用镗床、车床、铣床、刨床和磨床对包装机械的机架、储料筒、框架及模具等进行初步加工,然后经过加工中心进一步精加工。 2.1.4 类比企业主要生产原辅料及年消耗量(列表) 2.1.5 类比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列表) 2.1.6 类比企业劳动定员、岗位设置情况(列表包括各工种工人平均作业时间) 2.2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下料→金加工→精加工→配件组装→整体组装→检验→出厂 2.2.1工艺流程说明 金加工主要利用镗床、车床、铣床、刨床和磨床对包装机械的机架、储料筒、框架及模具等进行初步加工,然后经过加工中心进一步精加工。在装配过程中涉及部分工艺需采用电焊进行焊接处理。 重点说明生产过程中采用电焊、放射探伤、油漆、各种有机溶剂(如苯)、应用有毒物质(尤其是剧毒、高度物质)、产生粉尘、噪声和涉及高温作业等的,应提供电焊种类、焊条成分,油漆种类、主要成分及主要溶剂,粉尘性质、种类及粒径大小,有毒物质及溶剂的主要成分及放射设备等相关资料。 2.2.2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列表) 2.2.3主要生产设备(列表) 2.2.4劳动定员、岗位设置情况(列表) 2.3 总平面布置 整个厂区分成生产区及管理区,生产及仓储区设于厂区北侧,办公大楼设于南侧。生产车间与仓库排列布置。厂区人员主入口设于厂区东侧崇康路,厂区货物出入口设在北侧康园北路。装配车间、金加工车间四周均形成环形通道,厂区主干道宽度为7米,次干道宽度为4.5米。 周边环境该项目拟建于杭州市拱墅区科技经济园区(康桥园区),建设总用地面积17286平方米,其西侧为园区开发建设用地,北临康园北路,南为12米宽的规划道路,东面为30米宽的崇康路。 2.4生产厂房设备布局(草图) 金加工车间设备布局情况 * * * # # # ◇ ◇ ◇ 车 床 刨 床 铣 床 钻 床 翦 板 机 ▲ ▲ ▲ 2.5劳动定员、岗位设置 根据生产特点和生产规模,通常情况下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全年工作日250天。劳动定员为60人,具体岗位设置见工作人员组成一览表。 工作人员组成一览表 序号 工种 人员(人) 平均作业时间(h) 1 装配工 30 7 2 钳工 8 6 3 车床工 2 5 4 刨床工 2 5 5 电器安装工 4 5 6 板金工 4 3 7 电焊工 2 2 8 辅助工 8 5 2.6 职业病防护设施 厂房是否设置中央空调 降噪设施 通风设施 除尘设施 降温设施 2.7职业卫生管理 项目建成后,设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一名,归口在设备及安环科。具体负责企业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确保环保和劳保设备正常运行,处理日常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各种具体工作。 2.8采光和照明 照明设计生产车间采用显色性好的金属卤化物灯具,设计照度按机械工厂要求为300LX。本项目生产以金属切削加工为主,各机床配有36伏安全电压的局部照明灯具,由于采用一班工作制,白天自然采光和局部照明灯组成混合照明。一般照度可达500LX,可满足生产要求。 2.9卫生辅助设施 生产车间设有男女厕所,其中男厕所6个坑位,8个小便斗,女厕6个坑位。生产车间设有更衣室和休息室,厂区内设有集中浴室。 2.10经费概算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职业病防护经费50万元。职业病危害防护经费概算应明确,包括防护设施、岗前培训、防护用品、通风设施、除尘设施、定期体检及监测费用等。 XXXXXX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卫生专篇 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 1, 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厂址,通讯方式。法人代表姓名及其他的企业基本信息。(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状况。(3)主要产品呼主要生产原料、辅料情况。(4)生产的工艺流程、车间设置、设备布置等。 2, 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3,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产生环节,接触人数和定期检测评价、监督检查情况资料。 4,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评价,设计审查、卫生防护设施验收资料。 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维护、使用情况资料。 6, 既往的职业危害与职业危害事故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