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doc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专业标准 2009-03-02 212826 阅读48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1 总则 1.0.1 在设计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很重要。因为只有合理的设计,才能为投产后的安全卫生提供有利的条件,否则留下隐患,投产后事故频繁,劳动环境恶劣,即使付出巨大的代价采取措施解决,还是难以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所以从设计上采取措施,把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 国务院在一九八四年颁发的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中规定 “今后各地区、各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全厂性的技术改造,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中,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写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将初步设计送同级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中外合资企业,补偿贸易企业的工程项目,也要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凡从国外引进成套技术,在生产使用产生尘毒危害的,必须同时引进或由国内制造相应的防尘防毒技术设备,不准消减。”“国内生产的设备,在工艺设计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尘防毒规定的要求。” 以上规范是对在设计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劳动部一九八八年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规定“设计单位要对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负责。” 1.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对拟建设项目的劳动条件同时作出论证和评价。 2. 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3. 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有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安全与预防职业危害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负责。 4. 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有关措施和内容,从设计上落实在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 5. 经审查同意的涉及到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设计方案,如有变动要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 为了使设计单位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石油化工企业的设计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除了提出要求,作出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外,还需要针对石油化工工业的特点,从技术上作出相应的规定。以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这些规定应该是总结现有生产实践基础上提出的因而是可行的;然而并不限制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的进步,起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为了生产”的作用,从而促进石油化工工业的发展。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从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主;突出了岗位人员的危险点、危险程度及防范措施等内容;针对石化企业的特点,抓住其经常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补充现在还无标准可循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 1.0.2 本规范是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加工和生产的物料特性和操作条件与环境要求而制定的。新建企业执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对改建、扩建工程设计的新设计部分,应该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否则旧的隐患未解决,新的隐患又增加了,这是不应该允许的现象。中石化〔89〕安监字第40号文中石化总公司安全监督制度(试行)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及何种投资渠道,都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扩建、改建、只针对新增加部分与原有部分有关的部分,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而不是把原有企业所有的隐患都解决。如果在这一类项目中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需特殊处理时,则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与备案。 1.0.3 在劳字〔1988〕48号文件中明文规定,设计单位要对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责。施工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对设计、施工过程落实“三同时”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本规范是设计技术规定,所以只能提同时设计。 同时设计是指本规范中所涉及到的内容,在工程设计时能全部得到落实。 1.0.4 石油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的第二十一章是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所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编写提要”并结合石油化工工厂的特点,对石油化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提出的要求。 1.0.5 劳字〔1988〕48号文第六条5款中明确规定经审查同意涉及到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方案的问题,如有变动要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 1.0.6 本规范是属于综合性的标准,为避免与其它主要标准重复,并与其它专业标准相协调,已在适当的条文指出了应该执行的其他标准,并且以附录的形式将常用标准、规范列出,供设计人员查找应用。 2 通则 2.1 一般规定 2.1.1 强调设计人员首先要对自己所设计的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性分析,针对主要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这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落实环节。设计人员应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个设计的重要组织部分来对待。 现代安全工程是由以往主要研究和处理那些已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事件,发展为主要研究和处理那些还没有发生但最可能发生的事件,以预防事故为中心,进行预先安全分析与评价。也就是要预先对工程项目、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固有的及潜在的危险进行综合分析、测定和评价。并进而采取有效的办法、措施,控制和消除这些危险,以防止事故,避免损失。 预防事故的根本在于认识危险,进行危险性预测,运用科学知识和手段,对工程项目、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实现存在危险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并进一步作出估计和评价,以便查明系统的薄弱环节和危险所在并加以改进,同时也可对各种设计方案能否满足系统安全性的要求进行评价及作为制定措施的依据。 危险性预测的基本内容包括系统中有哪些危险,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故,事故是怎样的,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危害和后果是什么。 如何进行危险性分析,可参考石油化工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指南第十篇第三章。 2.1.2 做为一个成果的推广应用。只考虑产品性能不考虑安全生产是行不通的,所以应进行安全卫生设计评价。安全卫生设计条件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防范措施的资料。使设计人员有设计依据。 在设计前进行的安全论证与分析,主要是对要建设的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作出决断和评价,从而为设计时选定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提供依据,并为防止和消除危险打好基础。 应该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对试验室规模的试验、中试扩大试验进行认真的系统安全分析。基本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1. 潜在危险分析 (1) 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的危险特性; (2) 工艺过程的危险分析; (3) 设备、装备的危险分析。 2. 安全措施与手段 (1) 本质安全措施; (2) 异常情况下防止事故因素和机器设备损坏的设施; (3) 防止事故扩大的局限化设施; (4) 防止次生灾害的设施。 3. 火灾特点与灭火方法。 4. 物料储存与运输安全要求。 5. 安全卫生设施与急救方法。 6. 尘毒监测与治理。 2.1.3 这是参考了GB1.8-89标准化工作导则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在标准中规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时,应遵循的原则,结合石化企业行业特点,我们提出了防范措施应该采取这样八个方面消除减少防止发现防护减少损失终止危险改善。这是一般情况下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2.2 防火、防爆 2.2.1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的特点是防火、防爆、防毒,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是一个重要规范,所以防火方面该规范已作规定者,本规范一般情况下不重复规定。 2.2.3 目前主要执行钢制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正在制订的球罐、油罐及常压容器的设计技术规定,待批准后可执行。 2. 2.5 设备和管道被堵塞,生产不能正常进行,需要及时疏通。疏通过程中泄出可燃、有毒、高温物料的可能性较大、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等事故。 2.2.6 需要铅封的阀门一般是关系安全生产的常开或常闭阀门。在管道仪表流程图中用符号注明,可以提醒操作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及时检查,防止在检修后忽略再次铅封。 2.2.7 止回阀和中间容器是不能完全防止倒流的,只能防止大量物料突然倒流,所以应和切断阀(遥控的或手动的阀)结合使用。如果需要严格防止倒流,则需采用自动切断阀,或结合生产流程的特点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如液封、倒U形管等等,设计人员应结合具体情况慎重处理。 2.2.8 本条未提出具体措施,而只提要求,起到提示设计人员应注意的作用。处理办法需经技术经济比较决定,最简单的办法是所选材料和结构,既能适用于高温高压,又能适用低温低压。然而经济上不合理,所以需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用较经济的方法。 2.2.9 防止危险生产过程(包括危险的化学反应过程和危险的物理过程)失控的重要措施是报警及联锁措施。但设计过多的报警、联锁措施对生产是不利的,有可能带来新的危险,因此需要慎重研究。取消不必要的报警、联锁设施也是安全要求。 2.2.10 电源或气源中断后,调节阀的阀位一般是全开或全闭的。什么状态是安全的阀位应根据调节阀在生产流程中所处的位置经危险性分析决定。 2.2.11 在失控可能的工艺过程必须有应急措施的设计,一是防止过程进入失控状态,二是在失控的初期立即部分或全部中止反应。采取什么措施、几种措施以及是否需要联锁(自动)措施均应根据生产流程和具体过程经危险性分析决定。 2. 4 防腐蚀 2.4.1 因为输送腐蚀性质的埋地管道一旦因腐蚀而泄漏,会腐蚀附近的建、构筑物地基基础及管道,且不易发现造成危害而后果严重。 2.4.4 放空的腐蚀性介质主要是指酸性气体,这种酸性气体主要产生在装卸过程,尤其是盐酸、硝酸、醋酸的气体更需加以吸收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2.4.5 隔离是用不腐蚀不与其反应的液体作为隔离液,能将信号传送,但又不损坏仪表。冲洗、吹气是指在检修时便于清扫的措施。 2.4.6 强腐蚀物料的排液口只设一个阀时,若阀门被腐蚀坏则通过排液口泄漏的物料无法关断,故宜设双阀。 2. 5 防坠落、防滑 2.5.1 本条根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中的2.7.4条编写,在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中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高处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2.5.3 梯子、平台及走板是操作人员容易发生坠落、跌伤的地方,尤其是冬天,防滑的措施更为必要,设计中的防滑措施有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花纹钢板或经过处理的普通A3F钢板等。 2.5.4 平台直梯口发生了不少次坠落事故,主要原因是直梯的平台口无遮盖及标志,工人稍不注意就会发生跌落事故。本条所指防坠落的措施,是指活动连接的篦子盖网、栏杆等障碍物。 相邻两层的直梯错开布置。若发生坠落时不致一落到底。错开好一些,但有时受条件的限制(如塔器开口与安装直梯矛盾)不可能错开布置,所以本标准只写宜错开布置。 2.5.5 所谓便于操作位置是指操作工不用借助于梯子和凳子就能开关的位置。 2.6 安全色、安全标志 2.6.1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及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2.6.2 安全色是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为了使人们对周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环境、设备引起注意,需要涂以醒目的安全色,提高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警惕。统一使用安全色,能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借助所熟悉的安全涵义,识别危险部位,尽快采取措施,提高自控能力,有助于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种安全色有不同的含意。设计中应根据安全色使用导则GB65272-85使用。 2.7 防尘、防毒 2.7.1 本条的依据是高等医学院校卫生系教材劳动卫生学中的总论,还有中石化系统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它是一级预防精神的体现,通过四步来实现,从一级预防的整体概念缺哪一步都不行。 2.7.2 以汞为例汞挥发后易附着于尘埃,积落在不光滑的墙面、墙角和隐蔽处,然后挥发到空气中,造成汞浓度增高。采取本条规定,便于清扫是降低空气中尘毒浓度的一项措施。 2.7.3 以电解食盐过程中的碳酸钠溶液配制为例,采用人工拆袋和卸碳酸钠,造成碳酸钠粉尘飞扬和操作工皮肤的溃烂,尤其在炎热的夏天,严重影响操作工的健康和出勤率。 2.7.4 1975年某厂丙烯腈生产装置,采用明渠排放含高浓度丙烯腈的废水,造成装置空气中丙烯腈浓度达1620mg/m3,严重超标。后将明渠改为暗渠,并采用了杜绝跑、冒、滴、漏的措施,使装置空气中丙烯腈浓度降到0.5mg/m3以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7.5 某些企业由于生产用水和生活饮用水的管线未能截然分开,当生产用水压力高时便出现窜入生活饮用水管道的现象,还因生活饮用水与污水管道平行,交叉铺设或通过地下污染区,生活饮用水严重污染,使职工家属健康受损。 2.7.6 储罐呼出的有毒气体数量较大,某厂铂重整装置的中间储罐将呼出的气体经二乙二醇醚吸收,达5kg/天。如不回收,苯以蒸气形式扩散于装置,使装置空气苯浓度超标。 2.7.8 如不铺砌,又不能及时冲洗刷洗,则泄漏出的有毒液体渗透入土壤中。有毒物质由于毛细管作用会逐渐蒸发,使周围的空气长期受到污染。至于腐蚀、污染水源也有可能。 2.7.9 某厂1978年发生一例急性丙烯腈中毒,原因是玻璃液面计经不住高压突燃破碎,液体丙烯腈溅于操作工头面上。所以,这类物料的液面计必须改用其它材质。 2.7.10 与居民生活无关的生产用有毒物料、腐蚀性介质、污水等的管道,如果从居民区穿过,一旦管线泄漏,后果不堪设想。必须在设计时,严禁穿过。如某炼油厂靠近居民区有一排水渠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现已改造。 2.7.11 某厂催化剂生产过程使用氨,每一天需卸两次氨,造成厂区受氨污染。如能在设计时,考虑到卸氨时的污染,采取措施予以避免,这对保持生产环境卫生作用显著。卸液氯问题同上。 2.7.12 在发生中毒事故时,操作平台若有斜梯则便于及时抢救。 2.7.13 相当一部分生产装置内的污水池不加盖,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如丁苯橡胶装置污水池挥发的苯乙烯,乙烯裂解装置污水池挥发的酸或碱蒸气;苯乙烯生产装置污水池挥发的乙苯等。所以,应加盖,并采取减少挥发的措施。 2.7.14 工人下井开关阀门被毒害致死的事故已有发生。 2.7.15 因为这种泵房的操作工人需要特别监护,所以需分开设置。否则影响其它泵的巡检。 2.7.16 如氨压机房经常发生氨泄漏。隔声操作间有朝向室外一侧的门,便于工人安全疏散。 2.7.17 目前采用内燃机叉车,尾气严重污染厂房环境。所以最好采用电瓶车,如不得已采用内燃机叉车时应有尾气净化措施,并使厂房通风良好。 2.7.18 容易泄漏Ⅰ、Ⅱ级职业性接触物的场所,如H2S这类气体不易发觉,吸入少量即可致死。 2.8 卫生设施 2.8.1 结合石化的具体情况,提出车间卫生特征分级(明表2.8.1),可供新建生产装置设计时参考。 明表2.8.1 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 注1、根据国家卫生特征分级标准; 2、结合石化行业常见的有毒物质; 3、根据毒物毒性分级和毒物致癌性; 4、结合毒物的皮肤侵入毒性(LD50) 在女工较集中的厂区内应设女工卫生室,室内应设冲洗设备。相邻的几个车间可共设一个女工卫生用室,但不宜超过100名女工。女工卫生用室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在服务半径内超过50名女工时可设女工卫生室,因为只考虑100名女工才设女工卫生室时,对女工不集中的厂区,由于服务半径过大,不利于职工使用方便、成为虚设。 2.8.2 生产过程接触强酸、强碱及易经皮肤吸收的生产性毒物时,在装置内一定要设有人身冲洗设施及洗眼器。人身冲洗设施包括局部冲洗设施和全身冲洗的事故淋浴器,局部冲洗设施是具有一定高度的生活用水管,设有能脚踏启闭或快速开启的阀,管端接有一定长度的橡胶管。冲洗设施应设在距离毒物可能泄漏点附近,并要有明显的标志。保证皮肤和眼睛遭受毒物污染时能立即进行冲洗处理,减轻损害作用。寒冷地区注意保暖。 2.9 辐射防护 2.9.1 电离辐射是指α粒子、β粒子、X射线、γ射线和中子等对原子和分子产生电离的辐射。不能够使原子或分子产生电离的辐射为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电磁波等。 2.9.2 一般石化厂是用放射源作料位计,粒位计在设计制造过程中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在其壳外的放射剂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所以不需另外安装防护板。为了使操作人员对放射源的注意所以设明显的安全标志。 2.10 防高温、防寒、防湿 2.10.2 石油化工企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和合成纤维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是以国家建设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基础,结合石化行业的具体特点编制的,适于石化行业的具体执行。 2.10.4 结合我国国情和习惯要求设计时考虑饮用水供应。因为设计不予考虑,开工后必然需采取补救措施解决饮用水供应问题,但由于事先未作布点规划,有可能带来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要求在设计时规划好。合理设置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方便工人取水而布点,可以几个装置共用一个饮用水供应点,还可设计电热水器,紫外杀菌器等设施。 2.10.5 取样口若高于脸部,物料泄出,易灼烫伤害人身保护最薄弱的脸部。 2.10.7 首先是采取通风设施,使厂房内的湿度符合卫生标准,处理好地面结构和屋顶结构,如顶棚放置一定的保温结构具有倾斜度使水分不凝结或凝结后的水滴不到处乱滴。 2.12 噪声与振动 2.12.2 表2.12.2是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结合石油化工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主要变动为车间值班室、车间控制室一般都有电话通讯要求,79dBA较高,定为65dB比较合适。车间的休息室与车间办公室放在一类。所谓主控制室是指厂中央控制室或几个装置的联合控制室,要求密封空调,所以与车间控制室有所区别,定为60dB。表中增加了电话会议室的规定。 2.12.4 管道噪声产生主要是由于液化或气体在管道中产生湍流状态。在无气穴的情况下,噪声随流动速度的增加而增大,近似为60lg(V0/V1),即速度的加倍,噪声增加18dB。所以根据不同使用情况确定流速限制值。并且采用适当的管件和结构形式,合理的管道布置及安装;增加管壁的传导损失等方法,降低管道噪声。 2.12.5 机泵等运转设备比较集中,噪声超过90dB的工作场所,需要工人8小时值班观察监视的情况下,应设隔声操作间(室)。 隔声操作间如放在污染物散发源的场所,应采取机械送风措施。 3 厂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 3.1 厂址选择 3.1.1 厂址选择是一项综合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厂址选择时,同时选定石油化工企业各组成部分的地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选址工作中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从而为石油化工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尽可能创造带根本性的良好条件。 本条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及有关标准编写。 3.1.3 防洪、排涝问题、是厂址选择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一九九一年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故本条做出相应的规定。 3.1.4 大气的质量和风向频率直接关系到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和居住区的环境质量。所以,本条从选址布局上要求考虑大气的质量应有利于生产区,风向频率有利于居住区。 本条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资料编写。 3.1.5 生产区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是保证居住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从以往石油化工企业的厂址选择实践上看,有不少经验教训值得总结。例如,某石油化工公司的炼油厂生活区与其化工厂仅一路之隔,几乎没什么防护距离可言。其结果,生活区不仅受到严重的空气和噪声污染,而且安全也受到相当大的威胁。鉴于此,一九九一年该公司做了可行性研究,将需要花费数亿元人民币搬迁该生活区。所以,在选址和总体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 3.2 总平面布置 3.2.1 总平面布置时,根据工厂的具体情况以及有关因素,合理地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是关系到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好坏的带根本性的措施之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本条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所设计规范等资料编写。 3.2.2 就总平面布置而言,影响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的有许多因素,本条规定了设计时应着重考虑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本条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编写。 3.2.3 厂址位于山区、丘陵地区时,经常出现高填深挖的地段。而该地段填挖后的原土、新土(石)体是否保持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故特做此规定。 3.2.4 交通运输安全是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实践表明,由于交通运输问题往往给企业带来许多重大的安全事故。所以,从设计方面为交通运输尽可能创造良好的条件是十分重要的。故本条特列出在石油化工企业厂内道路、厂内铁路及装卸设计中应遵守的主要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 4 炼油装置 4.1 催化裂化、催化裂解 4.1.1 蒸汽透平放出大量的水蒸气,被主风机吸入,吸入空气含水分多,影响气量。在冬天吸入口结冰堵塞发生事故。 4.1.2 因为催化剂、助燃剂是粉状物质,一般平均粒径只有60μm。目前催化剂还未实现火车散装运输,还是包装占多数,装填催化剂工作条件特别差,所以在这种条件情况下锦西炼油厂装设了密闭的装料口吸风除尘设施,使粉尘含量由50mg/m3降为47mg/m3。 4.1.3 因为我国使用的钝化剂是含锑的溶液,它是有毒物质,因此必须特别加以防护。 4.2 延迟焦化 4.2.1 焦炭塔顶在除焦时需要有工人值班,所以设有操作间。若焦化加热炉烟囱与焦炭塔顶一样高或低时,操作间受污染相当严重。故确定加热炉烟囱高于焦塔3m。 4.3 催化重整、加氢及制氢 4.3.2 高压分离器设置高液位报警,主要是为了防止液体灌入循环压缩机,保证压缩机正常运转。 高压分离器设置低液位报警,主要是为了防止高压气体窜入低压分离器,保证低压分离器的正常操作。 高压分离器设置超压报警,是为了防止高压临氢系统超压,发生危险。 4.3.4 二硫化碳为有毒易燃液体,-30℃时就开始挥发,沸点46.5℃,在空气中极易燃烧(着火点100℃)。为此放置二硫化碳桶处应有水池设置水封,不使其挥发到空气中,水喷淋和防日晒可使储存温度在沸点以下。容器管道的压力冲洗是为了使用完二硫化碳后,迅速将其冲洗,不在系统中留存,以免发生危险。 4.4 氢氟酸烷基化 4.4.1 在发生较大氢氟酯泄漏事故时,人员便于疏散。 4.4.2 操作人员进出装置在此更换防护服,患者在此进行初步救护。 4.4.3 受氢氟酸伤害的人员可以就近进行冲洗,避免贻误时机造成更大烧伤。在主分馏塔进料泵、主分馏塔回流泵、酸再生塔进料泵附近设人身中和池主要考虑这三台酸泵的机械密封容易泄漏,设备中和池的作用是中和检修下来的受酸污染的零配件(主要指机泵阀门等)。工具中和池的作用是中和检修用过的受酸污染的工具。 4.4.4 在氢氟酸有可能泄漏的地方设置冲洗水设施的目的亦是就近救护,减少伤害程度。 4.4.5 设呼吸空气供应系统是为处理酸泄漏事故时使用长管面具。 4.4.6 便于及时发现酸泄漏。 4.4.7 为方便操作和检修。因为工人处理事故时都要穿上肥大的防护服。 4.4.8 防止含酸污水扩大损害范围。 4.4.9 要求操作人员进入装置前要看风向标,在采样、排空、检修等作业时要站在上风向。 4.5 硫酸烷基化 4.5.1 在硫酸烷基化装置中,压力容器所处理的物料分为非酸性物料和含酸物料两类,这两类压力容器在发生超压事故时分别将其处理物料泄放至各自的泄放系统,这种设计可防止含酸物料进入非酸泄放系统造成酸污染和腐蚀。 与装置超压防护泄放系统连接的全厂性火炬系统是非酸性泄放的。为防止火炬系统被酸性物料污染和腐蚀。硫酸烷基化装置泄放的含酸物料由酸排放罐放出的含酸烃类气体应经过可靠的碱中和处理之后,才允许与非酸性物料泄放气体汇合后排放。 硫酸烷基化连续排放的废酸中携带一定量的烃类。这些烃类随废酸排出装置会加重下游污染,也会造成烃类损失,因此应在酸排罐中加以分离和回收。 采取碱洗中和气化物料携带的酸,采用碱水洗脱除反流出残余的硫酸酯。 4.5.2 装置排水产生的含酸污水(含含酸雨水)应在装置内中和为中性后再排放至系统,以减轻下游腐蚀。 4.6 氧化沥青 4.6.1 氧化塔顶气相采用注水降温。为防止突沸冒塔,要求水注入塔内立即汽化。因此,要控制注水量,使塔顶温度不得低于150℃160℃,当温度低于150℃时,应停止注水,改用注入安全蒸汽控制塔顶温度。 事故状态当供电中断时,鼓风也随之停止。为防止塔内瞬时负压,应立即打开塔顶安全蒸汽阀,向塔顶喷入蒸汽,同时停止气相注水,停止进料,维持塔内正压,借以防止回火爆炸,突沸冒塔。 氧化塔是属微正压操作设备,因此,要设置安全保护设施。而塔顶气相馏出口易结焦堵塞,不宜设置安全阀。为防止超压损坏设备时,塔顶应设置“爆破片”。 氧化尾气的组成是极其复杂的混合气体,主要组成有可燃气、有毒致癌物、过剩氧及蒸汽等。当塔顶温度过高,含氧量(应小于0.5)超限,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因此,应严格控制塔顶温度及含氧量不准超限。为此,塔顶尾气应设置在线氧分析仪及报警设施。 4.6.2 沥青成型机操作岗位是属于与高温液态沥青及固体沥青直接接触的岗位,气味大,工作环境较差。所以在进料口应安装局部抽风设施。 4.6.3 尾气采用高温焚烧法处理,为保证3.4-苯并芘彻底燃烧分解,焚烧温度应不低于520℃1000℃,一般控制 在850℃以上为宜。 4.7 制硫及尾气处理 4.7.1 当去燃烧炉的空气量过低,不能满足燃烧时,要将进装置的酸性气放至火炬系统,同时,进燃烧炉的酸性气和从鼓风机来的空气切断,三者要进行联锁。 4.9 糠醛、酚精制 4.9.1 糠醛属于高毒类物质,有强烈刺激作用和麻醉作用,可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长期接触糠醛蒸气可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和头痛,嗅觉减退等。所以糠醛储罐采用氮封或油封与空气隔离,一种作用是防止糠醛氧化,另一种作用就是防止糖醛泄漏出来对操作工人有刺激作用。 4.9.3 此条原理同上,设置回收罐主要回收污水、污油中的残余糠醛蒸气。回收罐放在全年最少频率几向上风侧,减少糠醛对装置内的污染。 4.9.6 垫片不使用铅、铝质材料,为了防止腐蚀。 4.9.7 酚为高毒类物质,可经皮肤、呼吸道吸收,对人体有伤害,因此溶酚车间内设机械通风,目的是降低车间内酚蒸气浓度,减少对操作人员伤害。 4.10 白土精制 4.10.1 白土呈粉尘状,在人工卸白土时,使厂房内白土粉尘悬浮在空气中,危害操作人员的健康。在厂房内设通风除尘设计,减少悬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同时在白土投料口设适宜的吸尘罩,可控制白土粉尘外扬。 4.10.2 在过滤厂房内设机械通风换气设备,可降低车间油气浓度,减少油气和少量有毒溶剂(苯、丙酮、糠醛)的危害。 4.10.3 由过滤机滤出的滤液(成品油)在收集时,最好不用半敞开的管槽收集。用密封的管子收集,可减少油气挥发。 5 化工装置 5.1 烯烃(烃类裂解法) 5.1.1 本装置内大部分工艺生产设备处理的物料的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可燃气体或甲A类液化烃,裂解炉是明火设备,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1条确定其间的防火距离。 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15条又规定“当明火加热炉与露天布置的液化烃设备之间,设置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小于4.2.1的规定,但不得小于15m,实体墙的高度不宜小于3m,距加热炉不宜大于5m,并应能防止可燃气体窜入炉体。”本规定不允许采用在裂解炉与其它生产设备间设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墙以减少防火间距的措施。 一、 裂解炉一般设有侧壁烧嘴,烧嘴离地面较高,如采用实体墙为了墙高超过烧嘴的高度,则需构造远超过3m的墙。更兼装置内处理的易燃介质中,有密度与空气密度相近者,所以采用实体墙阻挡可燃气体的扩散是难于达到目的的; 二、 在乙烯装置中,裂解炉不止一台,往往是数台裂解炉并列布置成裂解炉区,如果在炉区与其它设备区之间隔了又高又长的实体墙,无论是生产操作、维护检修、消防灭火都有害。 三、 在裂解炉与其它设备区间若设置又高又长的实体墙,实际是起了挡风墙的作用,使整个装置设备区的自然通风条件变劣,影响泄溢出的可燃物的稀释扩散,可能增加了危险。 5.1.2 在裂解炉区设消防水幕和蒸汽幕与其它设备区隔离,可以暂时阻挡要燃混合气的气流流到明火点,以争取时间紧急停车。而裂解炉停车后,可以阻挡大量可燃气流流进高温的裂解炉炉体内而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5.1.3 裂解炉是燃烧油、气的大型工业炉,一般并列运转数台,采取自动控制和遥控操作,炉区无值班操作工人,如果裂解炉发生事故则可能泄出大量可燃物而导致重大的二次灾害,因此需要采取报警和自动停炉的联锁措施,以及紧急停炉的控制措施。 一旦装置内出现易燃物的大量泄漏或外界条件使装置处于危险状态时,应立即消除所有火源,全部裂解炉需紧急停车,应设相应的遥控措施。 一般情况下,裂解炉采用本装置副产的甲烷、氢作燃料气,也有使用外部供应燃料气的。若燃料气中有凝液并带入裂解炉内,则有可能因燃烧不完全而在燃烧室或对流室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故要通过气或分离消除燃料气中可能挟带的凝液。 5.1.4 甲烷化和加氢过程都是放热反应,特别是气相加氢由于反应温度高,如果反应失控温度升高很快,可能损坏设备而导致重大事故。所以要控制炔氢比,设超温报警和紧急停车的联锁措施。 甲烷化反应器的紧急停车是切断进料;加氢反应器的紧急停车是切断氢气进料,关闭碳二或碳三进料,并将反应器出料排至火炬。 5.1.5 本装置精馏系统是在中压情况下操作的。系统中甲A类物料较多,所以除了压力容器按有关规定设安全阀外,还提出本条规定的措施要求,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设备超压,或自动排放迅速降压,防止事故。 5.1.6 不允许将液体带入火炬管网,也不允许将分离出的液体排放。 5.1.7 本装置的紧急泄放量较大,火炬燃烧情况是否正常与本装置的生产有密切的关系,所以需要监视,一般采用工业电视监视。 5.2 丁二烯 5.2.1 丁烯氧化脱氢方法生产丁二的主要反应过程是丁烯与氧反应生成丁二烯,除了主反应外,还有一系列副反应。主反应是强放热的,副反应的放热量比主反应大,所以反应容易失控。 原料的配比失当,在反应系统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这是一个具有危险性的反应,所以应设报警和自动停车的联锁措施。 5.2.2 C4馏分是含炔烃的,所含的炔烃有甲基乙炔、乙烯基乙炔、乙基乙炔。炔烃化合物是稳定的物质,有分解爆炸危险性,其中乙烯基乙炔的危险性较大。这些炔烃化合物在萃取精馏过程中分离出来,一般作为燃料或送至火炬焚烧。因此要从浓度、分压、温度方面加以控制,以免发生爆炸危险。这些炔烃的排出点随分离流程而异,设计时应注意在相应的环节注入碳四烷烃、烯烃馏分或惰性气体加以稀释。 5.2.3 桶装物料的卸料场所在室外,可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使有毒物质不致积聚,操作位置可以选择在上风向,操作地点也比较宽敞。 5.2.5 丁二烯是易与氧生成过氧化物的,也容易发生聚合反应,聚合是放热的,丁二烯的沸点低,蒸气压高。丁二烯过氧化聚合物是不稳定物质,有爆炸危险性。 若在丁二烯的储槽内发生聚合或生成丁二烯过氧化物则是十分危险的,故规定要严格与空气隔绝并加阻聚剂。一般用纯度在99.9的氮气进行氮封。 5.3 环氧乙烷及乙二醇(乙烯氧化法) 5.3.1 乙烯氧化生成环氧乙烷的反应是乙烯、氧、抑制剂、致稳剂的混合气体在反应器的催化剂床层中进行的强放热反应,反应热通过热媒间接导出,并发生副产蒸汽。反应生成气经吸收后通过循环压缩机加压循环使用。原料配比、温度、压力均需要严格控制。由于进入反应器的气体和出反应器的气体均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危险性反应系统,必须有报警、自动停车和紧急停车措施。 一般进反应器的混合气中氧含量应连续监测,超限报警及自动停车,乙烯含量应连续监测。出反应器的尾气中含氧量应连续监测,超限报警及自动停车,循环气中的氩、二氧化碳均需检测、控制。 氧含量的控制指标随所采用的致稳剂而有区别。 5.3.2 乙烯氧化系统中的氧气混合器是一个关键设备,在流量变化时,局部区域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所以自动停车或紧急停车后,应立即充氮自动清扫,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残存。 为了保证氧化系统停车后能自动充氮清扫,所以自动清扫用氮应有储存设施。自动清扫用氮可储存在装置范围内,也可储存在装置外的供氮系统中。 5.3.3 环氧乙烷精制塔由于环氧乙烷蒸气在高温下的危险性,所以要采取联锁措施保证塔的压力和冷凝能力在较大地偏离正常时,不但能报警并能自动停车或经遥控紧急停车。 5.3.4 环氧乙烷易气化,环氧乙烷蒸气具有分解爆炸的危险性,液体环氧乙烷在温度较高时,易引起聚合反应,发生危险。空转和无输出运转使泵内环氧乙烷升温,所以要防止并应有超温报警和自动停车的联锁设施。 5.3.5 环氧乙烷是易燃物质,也是有毒的,环氧乙烷的水溶液也能着火,所以在泵的动密封处设喷淋水的防护措施,可以用水吸收泄出的环氧乙烷蒸气,并用大量的水稀释泄出的液体。 5.3.6 气相空间是纯的环氧乙烷蒸气,而纯的环氧乙烷蒸气是分解爆炸危险性的气体。 用冷冻盐水伴管隔热保冷,防止输送过程升温(注意日晒和环境温度高)。避免液态环氧乙烷发生聚合而引起危险事故。 5.3.7 安全阀入口管连续充氮防止环氧乙烷聚合而使安全阀不能动作,排空管充氮是防止着火。 5.3.810 环氧乙烷的蒸气有毒,能刺激呼吸系统造成支气管炎或肺气肿,并可产生恶心、呕吐、痉挛、昏迷等症状。蒸气也能刺激眼部,造成结膜炎以及损害眼角膜。液体或溶液与皮肤接触产生灼伤、起水泡。 环氧乙烷易燃、沸点低,环氧乙烷的灌装场所是易泄漏出环氧乙烷蒸气的,故作本条规定。 槽车、钢瓶灌装环氧乙烷后必须留出一定的气相空间,这个气相空间一定要充氮,所以灌装场一定要有充氮措施。 环氧乙烷的沸点为11℃,闪点低于-18℃,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3100,所以应充氮保护。环氧乙烷能发生聚合作用,聚合时放出大量的热,严重时会引起爆炸,所以要采取低温储存。 喷水措施可以部分吸收泄漏出来的环氧乙烷和烯释泄漏出来的液态环氧乙烷。眼部受刺激需用水冲洗,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后,再用肥皂彻底洗涤。 5.4 环氧丙烷及丙二醇(氯醇法) 5.4.1 液氯的沸点为-34℃,氯气比空气重,密度相当于空气的2.5倍,它只能用碱性物质进行化学吸收。氯刺激呼吸道,能引起肺水肿。高浓度氯中毒可导致呼吸中枢反射性抑制引起的骤然死亡,中等浓度及低浓度氯气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