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doc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云南安杰机电安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 1.2 适用于云南安杰机电安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部门。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5748-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J-122-88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3 职责 3.1 公司经理负责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2 综合办是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3.3 各部门协助做好相关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4.2 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环保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3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并持续改进。 4.4 公司按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有关待遇。 4.5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7 综合办每年定期对作业场所粉尘、噪声进行监测,并写出监测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监测质量负责。 4.8 公司安全、环保专责对引起作业环境污染、破坏作业场所防尘设施的个人和单位,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9 安排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每二年体检一次,接触射线员工每一年体检一次。确诊尘肺病或疑似尘肺的病人,每年检查一次,脱离粉尘作业的员工每五年检查一次。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4.10 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保障的有毒作业。 4.11 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综合车间建立公司员工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生产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 检查与考核 5.1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考核按本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