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百式员工考核制度.docx
一、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 考核目的 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绩。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奖励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第二条 考核程序(略) 2.1 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等方面。 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 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第二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 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出色、优良、普通和差,四等。对出色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奖励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普通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2.2实习考核 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须进行实习考核。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 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绩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转正。考核成绩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绩不能列人优等,而成绩依然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刻辞退。考核成绩为四等的直接辞退。实习考核成绩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 所有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2.3见习考核 任职的所有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考核时间为正式下文起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同意转正和不同意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同意的,将延长见习期3个月,届时考核结果依然为不同意转正的将予以辞退,如为提升人员,则降回原职位。 所有执行结果都将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相关部门。 二、员工保密工作条例 第三条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条例细则。 第四条 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五条 条例细则 1.总则 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2.1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两级。 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公司命运。主要包括 (1)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新产品开发计划、公司投资计划等。 (2)主导产品配方、工艺关键以及达到超过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先进技术、产品、科研成果、设备等核心机密。 (3)通过秘密渠道引进的技术、设备、产品、样品、手段和来源等。 (4)产品成本及其利润等财务资料。 机密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 (l)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簿,销售网络,总结计划; (2)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实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4)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 (5)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6)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外加工、各市场部人员运作方式等。 2.2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不划分密级。 2.3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科室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总裁审定。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行政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定有保密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3.文件、资料的保密 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的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工作,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 4.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通适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 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管理。 5.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 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由部门总经理审定。 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如需参阅,另办手续。 6.对外交往的保密 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亦不得代为转阅; 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在行政总部规定接触范围内,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人涉密区域; 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保密培训和检查 7.1各部门、各科室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检查,对新进员工必须事先进保密培训,学习保密条例; 7.2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7.2.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7.2.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7.2.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7.2.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7.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2.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2.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7.3在秘密要害岗位工作和接触秘密的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 8.奖惩 8.1对保密工作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晋级提薪 8.1.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坚持原则,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 8.1.2发现他人失密、泄密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举报,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视性质、情节的不同,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级直至开除。 8.2.1为谋取私利,将公司秘密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卖给别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8.2.2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秘密失窃者; 8.2.3保密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窃者。 三、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为了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气氛,提高工作效率,使办公秩序规范化,特制定本纪律,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六条 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为管理人员上班时间车间管理人员或特殊情况按相应规定办)。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须请假,半天以内经理批准,至三天部门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呈总经理批准,请假条及时交行政科备案。 第七条 为体现公司良好整体形象,所有文职人员由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严格按正式服饰着装,星期五为可着便服日。 第八条 上班时间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外出离开公司。中午1230-1330在自己座位休息,不准在接待室和会议室午睡 第九条 在公司内做到举止文明、坐立端正、谈吐文雅、待人热情、讲究礼貌、不卑不亢、不准躺在沙发上。 第十条 保持办公室环境美化。办公时不用的文件、资料放入柜内,尽量保持台面整齐。保护室内植物,离开办公室时把台面收拾干净。 第十一条 总机接电话必须用礼貌用语早上830-930“早晨(早上好),乐百氏”,930以后用“您好,乐百氏”。分机接电话要报部门名称,通话用语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接到质量投诉电话,耐心向投诉者介绍接管投诉部门是全质科,并将电话转“2315”;接到非本科室电话要转到对应部门,转接时要注意礼貌。 第十二条 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串岗闲谈。接待客人、部门开会或研究讨论时间较长的活动,应到接待室或会议室。 第十三条 各楼层会议室使用由行政科统一协调安排。使用会议室先与行政科联系确定,用后及时清理干净,关好电源,锁门。 第十四条 讲究卫生,维护环境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倒水,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在办公室进餐。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吸烟。 第十六条 坚持勤俭办事。①节约用水;②节约用电,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自觉关好办公室及所属办公区所有灯、气、水的开关;③节约使用办公用品;④不得损坏任何设施,更不得将公物占为己有。 第十七条 切实保守秘密,下班时锁好资料、文件。不该知道的事情不打听,不该看的资料不看。不随便进入打印室、电话总机房、信息技术中心、化验室等机要部门。非专职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总机等设备。 第十八条 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大楼安全。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的员工,实行以下处罚。 19.1每吸一支烟罚款11元;递烟和接烟行为均作吸烟处理。 19.2随地吐痰每次罚款l60元,并负责清洁干净。 19.3上班睡觉(包括躺在沙发上),不按规定着装,各罚款10元。 19.4不戴公司徽章者罚款5元。 19.5代人打工作卡,双方(指代与被代者)均扣罚100元。 员工考勤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 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 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四条 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每次扣罚工资1-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不超过“分钟作为全勤),累计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者,每迟一分钟扣工资0.5元,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 10元。 第六条 生产车间应填写旷工人员记录表,将当天旷工的普通工人的名单报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人力资源委员会停其工卡,如旷工人员的工卡需重新开通,则要由车间填写恢复员工工卡申请表报人力源资委员会。 员工请假规定 第七条 休假 7.l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l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 1000-2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3天。 7.3产假 7.3.l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05天; 7.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 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 .5公休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休假手续和待遇 8.l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 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 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 l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 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 按本市8.6制度办理。 第九条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薪酬发放制度 第一条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车司机除外)和后勤(搬运工除外)的薪酬管理制度。 1薪资分类 1.l公司管理人员月薪资总额包括三部分月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津贴,其中月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 1. 2公司视经营业绩、员工表现,依据有关制度及政策提供奖金。 2薪资评定 2.l薪资点设立 公司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岗位的不同划分为20个职等.每一个职等设10级,职等与职级结合即形成薪资点,共设200个薪资点,薪资点最高为11019,最低为100。 (参见下表)附表2 2.2薪资点分配 薪资点的分配由薪酬审定小组决定。其分配原则是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原则上要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后进行定级。薪资点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 2.3试用期薪资评定 新进员工实习(试用)其中的薪酬按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薪资评定标准执行。附表1 2.4转正薪资评定 试用期满后按工作岗位、学历二职称、工龄、工作表现、水平、责任心、实绩确定其薪资点。非大、中专院校毕亚的员工经考核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上岗证书(会计、电工、锅炉、电梯、叉车、电焊工)、职称证书等可视同等学历确定薪资点。 2.5调整薪资评定 上司对其下属的薪资点随时有提议降级和升级的权力。 调整幅度为 副经理级或经理级直接降2级或提议升2级; 总监直接降4级或提议升4级; 副总经理或以上直接降6级或提议升6级; 员工晋级降级,由各部备案后通知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将升级或降级名单送薪酬审定小组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及本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计发薪资。 2.6按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员工提拔执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则。所有任职人员均需经过半年见习考察期。考核合格才能转为正式任职人员,见习期内享受原职务与见习职务薪资的一半。 2.7薪资点是一种特定符号,不代表币值数额。每一资点所代表的币值,由总裁部根据公司的效益,发展规模,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每年确定一次。 第二条 奖金发放,奖金参照相关制度评定并发放。 第三条 加班工资的发放参照加班计时操作细则执行。 第四条 已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其员工的薪资按该部门的目标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有关办法发放。 第五条 各员工的薪资等级由薪酬审定小组根据员工具体工作职级、入厂年限、工作表现和能力、实绩等因素反复审核而确定,如有意见可向主管申述理由,但不能与别人攀比,否则处以降级处罚。 第六条 查阅薪资等级,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级)有权查阅下属的薪资等级。 第七条 外设厂和分公司的工资方案应在不违背制度的原则下,根据当地的情况由营销总部和工厂管理部制定。 乐百氏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员工福利项目规定 第一条 员工享受 工作满三个月者,在公司指定医院和本公司医室门诊,每月可报销药费 5.00元(实报实销,可累积跨年)。工伤医药费经医生证明,部门总经理审批后可全部报销。 第二条 技术服务工人和管理人员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公司的医疗福利。 2.l因病由指定医院介绍住院或转诊后确定留医的,一次医药费达500元以上的按下列公式报销 Y=0.90X-250 Y--实报金额(元) X--医药费金额(元) 如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补助。 2.2加续门诊费超过500元的,可凭医生证明及个人申请经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按住院报销标准报销。 2.3CT、动态心电图、进口药物和营养补药项目,一般不列入报销药费的范围,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医生签名并经部门总经理同意才能报销。住院费按普通病房标准报销。 第三条 病假待遇 3.1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工人,一个月以内病假期间每天可享受 50%的基本工资(不足10元补足10元)。超出此期间每天发放病假工资10元。 3.2 工作满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工人,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每天发放 50%的基本工资(不足10元补足10元)。 3.3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员工,半年以内的病假期间每天发放50%的基本工资,超出期间每天发放25%的基本工资(不足10元补足10元)。 3.4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一年以内病假期间每天发放50%的基本工资(不足10元补足10元)。 3.5病假期间出示的病假单,必须持有医生证明,部门总经理审批及行政科核实后才能有效。 员工劳动保险管理规定 第二条 技术服务工人和管理人员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公司的医疗福利。 为了保证公司雇员的合法权益,公司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第四条 购买条件 A.满试用期。 第五条 费用分配 4.l企业缴费部分 4.1.1属公司总部员工,由公司直接支付; 4.1.2属公司员工,由分公司负责支付; 4.1.3属外设厂员工,由外设厂负责支付。 4.2个人缴费部分 4.2.14公司总部员工,由公司直接在其工资中扣除; 4.2.2属分公司员工,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在其工资中扣除; 4.2.3属外设厂员工,由外设厂财务主管在其工资中扣除。 员工工伤管理条例 第六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的工伤管理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工伤范围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处理工伤程序 8.1若发生工伤事件,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并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急救。若有条件,可在厂内进行急救包扎。 8.2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在 1小时内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8.3在24小时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并作笔录。 8.4在24小时内向行政总部和人资委报告事故经过。各外设厂必须在24小时内向人资委和工厂管理科报告事故经过。 8.5由事故现场所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事故经过报告表。 8.6事故发生部门要求伤员写出事故经过自述。 8.7根据事故有关书面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要求事故责任者写出检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8.8人资委与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取得联系,对已康复的人员进行评残。 8.9根据评残结果,协助伤残人员向有关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 工作人员的待遇 9.l受伤人员住院期间可享受医院提供营养餐,每天公司付给30元的营养津贴。 9.2公司负担受伤人员的住院费、医疗费。若受伤人员已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先垫付治疗医疗费,伤员治愈后,向有关保险公司索赔。 9.3公司可根据情况派人在医院护理受伤人员。 9.4对因工伤死亡人员,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赔付。 9.5工伤人员在工伤期间的工资规定为计件员工为工资支付当月,同车间的同工种员工的平均工资。月薪制员工的工资为该员工工伤前工资。 第十条 亲属陪护人员的待遇 10.11伤人员的亲属在医院陪护期间的误工费按每天人民币50元计发。原则上亲属护理人员仅限一人。若伤员伤势过重,一人护理有困难,必须向人资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两人护理。 10.2护理人员到医院的交通费(出租车除外)由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