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大屯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1月15日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我公司所属煤矿的实际情况,煤层均存在自然发火的可能性,而且大部分矿井的机械化生产程度较高,井下有大量的电气设备及胶带输送机,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或胶带输送机火灾。 1.1.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 1.1.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 1.1.2.沿底掘进巷道顶板高冒区; 1.1.3.密闭墙内; 1.1.4.电气设备集中的地点; 1.1.5.胶带输送机机头及机尾; 1.1.6.油料库。 1.2.矿井火灾的危害程度分析 1.2.1.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 1.2.2.火灾有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 1.2.3.火灾可能造成大量设备和资源被毁。 1.3.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做好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3.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公司统一领导下,下属四矿具体负责本矿范围内煤矿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各矿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煤矿火灾事故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四矿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4.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2.5.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指挥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局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安监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物资部、教卫办公室、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企业文化部、建设管理部、公共协调部、保卫部、技术中心、救护大队、职工中心医院、信息中心等主要负责人。 董事长、总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副经理 总工程师 经营副经理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各副总 安监部 生产管理部 机电管理部 物资部 财务部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经营管理部 建设管理部 公共协调部 监察审计部 工会 企业文化部 技术中心 保卫部 信息中心 救护大队 职工中心医院 教卫办公室 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1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 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④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⑤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⑥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⑦ 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公司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 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 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 5 安监部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 6 保卫部职责 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7 生产管理部职责 调度室在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生产管理部通风部门为井下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 机电管理部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 9 教卫办公室(包括职工中心医院、防疫站)职责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10 物资部职责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11技术中心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有毒物质扩散区域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12救护大队职责 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大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各中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 13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4办公室负责事故抢救所需车辆的调配。 15信息中心负责提供通讯设施,保障通讯畅通。 16财务部 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 17经营管理部做好抢险物资及设备的计划工作。 18人力资源部做好应急队伍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19建设管理部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技术资料。 20公共协调部事故发生后,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 21企业文化部(包括新闻中心)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22)纪委审计部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23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4.1.1.1.防止出现明火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井下等候室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设立防火门;井下不准存放汽油、变压器油等,使用润滑油地点要加强管理。 4.1.1.2.预防放炮起火要严格火工品管理制度,放炮员按章操作,按正确方法装药,使用好水炮泥,保证炮眼封泥长度,不准使用可燃物代替炮泥,不准放明炮、糊炮。 4.1.1.3.预防电气火花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失爆现象发生。 4.1.1.4.预防磨擦起火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皮带运输、轨道运输、各种保护传动、滚动装置完好。 4.1.1.5.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阻燃风筒和阻燃电缆,液压联轴器使用难燃液。 4.1.1.6.加强对大巷架空线的管理,禁止使用可燃性材料进行腰帮背顶。 4.1.1.7.井下火药库、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皮带机峒室、调度站、井口房等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由保卫科定期检查。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由通风科管理,消防器材的数量、品种、规程按需要储备齐全,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常见火灾的扑灭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4.1.1.8.随着井下采掘地点的变化,不断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加强消防水管路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修。 4.1.1.9.每年组织一次区域性的火灾救灾演习,教育全矿职工在灾害面前如何救灾和如何进行自救,以提高全矿职工在灾害面前的自救应变能力。 4.1.2.内因火灾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4.1.2.1.选择正确的开采方式,合理集中生产,提高回采速度加强工作面回采率的管理,减少煤炭丢失以减少采空区煤炭自然发火的机率。 4.1.2.2.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及时封闭采空区,完善矿井的注浆系统,对采空区及时进行预防性灌浆。 4.1.2.3.加强对采区防灭火的管理,定期对密封墙内的气体、温度情况进行检查,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加强监测,做好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 4.1.2.4.正确选择通风系统,合理调节井下风压减少采空区漏风量,对老火区加强监测工作,加强对密闭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4.1.2.5.加强对煤炭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将煤炭自燃消灭在萌芽状态。 4.2.预警行动 公司调度室接到所属矿井发生矿井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5.信息报告程序 5.1.公司所属所有煤矿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报告 5.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或矿长,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和撤人准备工作。 5.1.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矿长和矿调度室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公司调度室报告,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 5.1.3.公司主要领导和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中煤能源集团、徐州安全监察局和省级政府职能部门汇报,并立即前往受灾事故单位,组织抢救,并任救灾现场总指挥。 5.1.4.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应带领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救等事故处理工作。 5.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 5.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下表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刘雨忠 董事长 89016066 89013766 13805226606 李新宝 总经理 89016699 89013558 13805226919 徐国栋 副总经理 89015866 89015399 15905226199 纪四平 副总经理 89015566 89013111 13905226822 金晨忠 副总经理 89015698 89016200-413 13805203368 曹元福 总会计师 89014328 89016200-415 15905226166 许大雄 基建副总经理 89015966 89015999 13327959511 于反修 纪委书记 89016198 89013858 13805226605 姚惠兴 工会主席 89014138 89025650 13327959868 孙金龙 副总工程师 89014537 89014588 13952229621 吴福根 副总工程师 89025403 89024275 13327959918 傅清国 生产部长 89024501 89024682 13705226618 董立华 调度室主任 89024401 89028723 13905227269 刘祥来 生产部通风副部长 89025551 89023506 13905226596 温德华 生产部地测副部长 89024751 89028225 13813268769 马小钧 生产部主任工程师 89024503 89015168 13327959853 李旭东 生产部主任工程师 89025556 89028963 13852221397 陈志平 安监部长 89024452 89012358 13705202503 宋中应 安监部主任工程师 89024458 89012580 13952225876 邵仲明 机电管理部长 89024701 89025772 13705202557 王慎虎 机电部运输副部长 89024703 89024536 13805226586 程祥武 机电部主任工程师 89024706 89028057 13505215701 张 超 建设管理部长 89016278 89025118 13952222705 李 平 救护大队队长 89024461 89027607 13327959680 高道云 经营管理部长 89014800 89012108 13327959500 王夺穆 人力资源部长 89024291 89028982 13905227780 任艳杰 财务部长 89016476 89028589 13605229219 王明山 培训中心主任 89026246 89012018 13327959861 戴光明 公共协调部长 89016168 89025395 13705226619 靖大同 教卫办公室主任 89024951 89016078 13905226569 李志祥 信息中心主任 89025501 89028623 13327959320 向开满 物资部长 89026221 89024566 15905226168 牛光辉 技术中心主任 89026001 89025876 13905227718 魏 伟 保卫部长 89025108 89014165 13705202510 毛中华 行办主任 89025201 89025607 13705226604 刘永利 党委工作部 89016288 89014858 13327959886 邵建华 企业文化部 89024934 89028189 13952225567 任正军 工会副主席 89025702 89024281 13327959689 孙怀茂 新闻中心 89025210 89026219 13512573939 梁云 纪委副书记 89014809 89022998 13626176188 5.4.通告、报警形式均采用电话。 5.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 5.5.1.电话; 5.5.2.敲打管路; 5.5.3.在巷道分岔点留下明显标志物。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 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10~29人死亡,或造成 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 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3~9 人死亡,或造成 30~50 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1~3 人死亡,或造成 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6.2 响应程序 当进行Ⅰ、Ⅱ、Ⅲ级响应行动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中煤能源集团及有关上级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当进行Ⅳ级响应行动时,事故发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6.2.1应急指挥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全力控制事故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 6.2.2应急行动 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 6.2.3资源调配 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 6.2.4应急避险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相应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提供紧急救护装备、特种药品并派专家和医防人员进行支援。 6.2.5扩大应急 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 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 6.3.处置措施 6.3.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6.3.2.切断火区电源。 6.3.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应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 6.3.3.1.不致瓦斯聚积、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6.3.3.2.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6.3.3.3.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6.3.3.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6.3.3.5.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6.3.3.6.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充填、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矿都应按要求配备齐全各种救灾物资及装备,由各矿安排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维护。在井下建立矿井非常仓库,在地面建立消防器材库,要求有轨道能直通器材库和副井井口,按要求配备齐全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