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doc
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矿井、选煤厂(筛选厂)、矿区 行政设施和矿区辅助企业部分 修 订 工 作 报 告 2007北京 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矿井、选煤厂、 矿区行政设施和矿区辅助企业部分 修 订 工 作 报 告 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矿井、选煤厂、矿区行政设施和矿区辅助企业部分(以下简称“本建设用地指标”)修订工作是根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207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设计研究单位共同进行的。 一 修订过程中进行的主要工作 1. 制订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矿井、选煤厂、矿区行 政、文教、卫生设施和矿区辅助企业部分修订工作大纲。 2. 以关于请提供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数量的函(煤设协[2006]第36号)发往83个煤炭企业和设计研究单位,请各单位提供1991年到2006年所设计的有关指标范围内各项目的建设用地数量和典型设计图纸。 到2007年1月底,共收到16个单位的资料,其中矿井104、选煤厂3、装车站24、风井17、矸石山7、炸药库6、矿区工程8、图56、光盘2。 16个单位名称如下 1 大同煤矿集团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 兖矿集团邹城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 4 哈尔滨煤炭设计研究院 5 抚顺矿业集团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河南平顶山平煤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7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8 太原市明仕达煤炭设计有限公司 9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10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11 长春煤炭设计研究院 12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13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 14 淮南矿业集团设计管理院 15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16 陕西华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直接到以下11个设计研究院(工作部)搜集有关资料,共查阅了333部矿区总体、矿井、选煤厂的规划、设计的文字资料和图纸。其中矿区总体规划10部、矿井、选煤厂单项工程计323部。文字资料作了摘录或复制,索取典型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和标准轨距铁路装车站平面图112张。11个设计研究院(工作部)名称如下 1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2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3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4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 5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7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工作部 8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10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11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4. 按照“总结、归纳、分析、提高”的工作步骤和国家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修订工作提出的原则和要求,拟订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矿井、选煤厂、矿区行政设施和矿区辅助企业部分修订指标的征求意见稿。 二 指标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标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包括二部分一是国家对制修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指导原则和要求;二是本建设用地指标修订工作大纲中提出的指标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国家对制修订工程项目建设 用地指标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一)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今年经济发展要着重抓好的五项工作之三“大力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节约集约用地”部分提出“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一要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决控制建设占地规模,,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二要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指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 (二)2007年4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提出重点要做好的七项工作之三“认真执行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用地的规定,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一步清理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制修订建设用地指标的原则和要求 1 充分认识用地指标对强化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重要意义,提高到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统一到土地少的认识上。 2 突出土地资源约束条件下制定用地指标。 3 在保障安全、功动能需要的条件下,尽可能节约集约用地,特别是耕地。既要保证发展,又要保证粮食。 4 要从规划、设计上想办法,改变技术措施,宁肯增加工程投资,也要把土地节省下来。 5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6 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范围内建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7 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8 修订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要较现行的指标减少20。 9 修订后的建设用地指标是控制性标准,不能突破。 本建设用地指标修订工作大纲 提出的指标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 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2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3 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认识; 4 采取技术措施,从规划、设计层面上既保障建设工程安全、功能需要,又充分节约建设用地; 5 转变观念,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以适当的经济代价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 6 提出的用地指标作为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确定用地数量,核批和征用土地的控制性标准。 三 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内容及确定的依据 本建设用地指标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工程项目 1 矿井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有矿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矸石排弃周转场、爆炸材料库、防火灌浆站、瓦斯抽采(放)站、场内标准轨距铁路装车站等主体工程项目的用地。 2 选煤厂(筛选厂)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有选煤厂(筛选厂)工业场地、矸石排弃周转场、场内标准轨距铁路装(卸)车站等主体工程项目的用地。 3 矿区总体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有矿区行政设施项目的用地;矿区辅助企业中矿山救护队、机电设备修理厂、机电设备租赁站、中心试验站、矿区总器材库、矿区爆炸器材总库、矿区总坑木场等项目的用地。 (二)建设规模 1 矿井分为6、9、15、21、30、45、60、90、120、150、180、240、300、400、500、600、800、1000、1200、1500万t/a等共20个档次。 2 矿井型、群矿型选煤厂分为15、21、30、45、60、90、120、150、180、240、300、400、500、600、800、1000、1200、1500万t/a等共18个档次。 3 矿区型选煤厂分为30、45、60、90、120、150、180、240、300、400、500万t/a、600万t/a及以上共12个档次。 4 筛选厂分为21、30、45、60、90万t/a共5个档次。 5 标准轨距铁路装(卸)车站 矿井、矿井型选煤厂装车站分为60万t/a及以下、90~180、240~400、500万t/a及以上共4个档次。 矿区型、群矿型选煤厂装(卸)车站分为60万t/a及以下、90~150、180~240、300~400、500万t/a及以上共5个档次。 6 矿区总体工程中矿区行政设施、矿区机电设备修理厂、矿区机电设备租赁站、矿区中心试验站、矿区总器材库分为小于200、200~500、500~1000、1000~3000、大于3000万t/a共5个档次。 矿区爆炸器材总库、矿区总坑木场、分别按矿区年炸药(雷管)耗量、矿区年木材耗量划分为5个档次。 矿山救护队按救护中队、救护大队分2档。 指标确定的依据 本次建设用地指标修订工作,共收到16个单位提供的用地资料,经筛选选用了77项,到11个单位查阅了323部矿井、选煤厂设计文件(以上项目有重叠),10部矿区总体规划文件。按矿井、选煤厂建设规模系列共有31种生产能力、合计420项用地资料(见附表),工程分布于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9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覆盖了主要产煤地区。经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依据本次建设用地指标制修订工作的指导原则和要求,提出指标的征求意见稿。矿区总体工程中的项目,主要是采用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规范(报批稿)的数字。 矿井、选煤厂工业场地用地面积(ha) 附表 规模 Mt/a 无选煤厂矿井 有选煤厂矿井 矿井型群矿型 选煤厂 矿区型用户型选煤厂 项数 用地面积 项数 用地面积 项数 用地面积 项数 用地面积 30.00 20.00 - - 2 16.175~38.486 1 2 17.500 - - 2.82~14.790 15.00 - - 2 17.900~26.517 1 24.190 - - 12.00 1 19.260 3 24.016~39.116 1 15.210 - 10.00 2 11.716~13.100 15 15.600~29.788 8 6.200~14.532 - - 9.00 - - 1 13.050 - - - - 8.00 4 9.911~19.164 6 15.860~38.030 5 6.900~25.98 - - 7.00 - - 1 22.58 - - - - 6.00 4 7.765~8.091 22 16.922~52.760 21.520 5 4.700~34.040 - - 5.00 9 7.900~19.931 10 17.168~38.955 17.568 5 3.613~16.200 - - 4.50 - - 1 24.755 1 19.993 - - 4.00 2 7.600~19.164 11 19.993~28.560 2 4.110~10.535 1 26.000 3.60 - - - - 1 4.200 - 3.45 - - - - 1 6.200 - 3.00 10 5.900~30.520 21 11.310~34.575 6 2.100~12.0 2 16.2~16.400 2.70 1 18.420 - - - - - - 2.40 4 10.767~19.931 18 9.311~33.885 2 3.650~4.360 1 10.660 2.10 2 10.975~13.00 1 14.034 2 4.770~8.200 - - 1.80 4 10.520~29.670 8 15.103~19.500 3 2.100~5.700 - 1.50 5 9.753~31.460 13 6.868~16.033 3 2.400~7.200 - - 1.20 14 5.120~25.353 7 10.211~23.852 4 2.00~6.520 - - 0.90 14 3.460~11.210 14 8.020~15.566 4 1.900~7.960 - 0.65 1 8.770 - - - - - - 0.60 14 3.338~15.762 13 5.200~18.750 4 1.750~4.320 - - 0.55 3 4.559~6.752 1 15.645 - - - - 0.45 29 3.090~15.118 10 6.979~13.314 2 3.180~6.142 - - 0.30 26 1.973~9.130 3 5.540~7.500 3 1.200~2.710 - - 0.21 8 3.068~5.218 1 5.600 - - - - 0.15 6 2.38~4.258 - - - - - - 0.09 1 1.619 - - - - - - 0.06 2 1.516~2.247 - - - - - 166 184 66 4 四 对本建设用地指标的科学性、实用性的评价 本次对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用地指标 矿井、选煤厂、矿区行政设施和辅助企业部分修订工作中,要求建设用地资料是自1991年起到现在的设计、建设的工程。这是因为煤炭工业部在1986年发布了关于煤矿地面总体布置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的主要精神是改变煤炭工业的建设模式。集中设置辅助企业和生活区,改革机修和材料供应体制,简化单项工程工业场地设施,减少重复建设,工程内容少了,建设用地也可节省下来。“规定”发布几年后,有关要求应能体现在设计,建设中。 近年来,随着煤炭工业建设大发展,出现了不少对减少建设用地的有利条件 1 2005~2006年,国家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规范规定的企业工作制度由300d/a改为330d/a,因此,日生产能力较原标准减少约10。 2 随着科技进步、装备水平提高,高产高效,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矿井采煤工作面产能大幅度提高。因之,人员减少 ,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减少,材料消耗、机械装备减少,与人员、物资有关的建筑物占地也必然相应减少。 3 随着西部地区煤炭建设项目大量增加,在地形地貌困难条件下设计、建设的实践,在保障安全、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出现了很多较原指标节约用地的范例,说明突出土地资源约束条件制订用地指标是完全可行的。 4 有的矿井投产以后,在已有的工业场地上,大幅度提高产量,说明原设计的工业场地用地可承载着更大的产能。实践为修订和压缩用地指标提供了佐证。 5 近年来的设计出现了一些节约集约用地的示例。如有十多处斜井倾角达到22~25采用上运带式输送机提升煤炭,最大生产能力达到6.0Mt/a,带宽达到1600mm。如果用于矿井地面生产系统包括选煤厂,可以大幅度缩小上运输送机的水平长度,随之缩小了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减少了用地。出现了采用地下、半地下车库的示例。 6 现实煤矿建设中,受建设单位的左右,搞大场前区、干喷泉、花园式矿厂、场地内预留大片空地,一个500万t/a矿井及选煤厂要设50万t的原煤储煤厂,设置大片的专用场地,500万t/a的矿井场地利用系数只有37,矿井用地接近50ha。这种现象不是说明其用地的科学合理,而是浪费了国家土地资源。随着节约集约用地思想的深入,那种淘汰节地方案的建设思想必将得到扭转。 前面四百多项实际资料中,位于晋北、陕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的工程建设用地普遍较低。本来在地形较复杂的地区,平均坡度 大于4的场地,按规定用地指标要乘以大于1的调整系数,而实际用地却小了不少,就是因为该地区场地条件形成了约束因素,在保障工程安全、功能的要求下,建设用地是可以减下来的。 以上的事例可以说明本建设用地指标是科学的、可行的。 五 存在的问题及调处的意见 (一)与相关煤炭工业国家标准的规定协调问题 1 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中关于提升设备选择的规定“8.1.2 条件适宜的立井,应采用多绳摩擦式提升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选择塔式或落地式,除应考虑所在地的气候、地震烈度、地基承载力等自然条件及生产维护检修状况外,还应着重考虑施工占用井口影响矿井建设工期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该款的规定根本没有把占地的因素作为方案比较的条件。落地式提升机要额外多占地。 根据该款的规定,设计中或建设单位往往强调塔式提升机施工占用井口时间长而予以否定。虽然设计在方案比较时列了落地式占地多的缺点,但是决定提升机型式时,占地的因素被工期的因素“胜出了”。 该款规定“还应着重考虑施工占用井口影响矿井建设工期因素”对节约集约用地有负面作用。在突出土地资源作为约束条件的情况下,应予以修订。 2 关于场地绿化占地问题 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的10、1、16规定“绿化占地系数不应小于15,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的10.1.2第5款规定“总绿地率不应小于15,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的12.0.15规定“新建厂区绿化系数宜控制在15左右”,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GB50360-2005的10.1.2第7款规定“绿化用地系数可按不低于厂区占地面积的10考虑。”四项规范四个标准。 按GB50215-2005的规定,有的矿井设计绿化占地系数达到30。 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六规定“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但没有量的限制。 本建设用地指标在“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规定”中提出“场地的绿地系数不宜超过15”。 (二)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占地的多少,在工程设计方案比较和选择中的权重问题 此前,我们查阅的煤炭工业工程设计中,占地的多少是方案比较的一个因素,但不是主导因素,在决定方案取舍时,往往放弃占地少的方案。占地因素的权重问题要有个说法。 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矿井、 选煤厂、矿区行政设施和矿区辅助企业 部分修订组 2007年9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