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挂人车综合保护技术协议080428.doc
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吊挂人车语音信号及综合保护技术协议 甲方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泰安市第二无线电厂 2008年4月28日,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泰安市第二无线电厂有关人员就KXH8吊挂人车综合保护装置三套的订购达成如下协议 1.该产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等应齐全。 2.该信号除具备当乘员到站时,能自动发出各种语言提示和灯光显示,确保乘员安全上下外,还要求增加有人员乘车时自动开车,无人员乘坐时自动停车功能,探头延迟时间自动可调。 3.系统启动、制动采用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相结合,并能单独控制系统启动和制动。(手动启动完成工作任务后,系统能自动停止;手动制动后,只要满足工作条件系统能自动启动。)启动条件满足,15秒后系统自动启动,并有声光指示及语音提示。完成工作任务后可自动停止机车。 4.检测人员位置在吊挂人车运行中本系统可自动显示各上车点及下车点乘车人员(最后一个乘车人员)的适时位置,并根据人员的适时位置系统自动调整停车位置。检测精确度为0.1-1米。所有乘车人员的适时位置都将在系统显示屏上显示出来。 5.自动确定行车距离本系统可根据各乘车点的乘车信号及乘车人员的适时位置确定系统的行车距离和停车的具体位置。可保证每一个乘车人员都能及时的到达出车位置。并且该距离也是适时变化的,并在系统显示屏中显示。行车范围0-65535米,行车距离精确度为1米。 6.位置显示本系统可显示每一个乘车点上车的人员的适时位置。(每一个乘车点最后一个上车人员的适时位置。) 7.速度显示本系统可自动显示吊挂人车运行全过程的行车速度。速度显示的时间间隔为1秒。(速度的取值间隔为1秒) 8.匀速段超速保护吊挂人车行到匀速段(匀速区域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设置)如果超过最大行车速度0.1M/S(此数值可设置)时,系统发出声光报警。若连续超速5秒(此数值可设置)就发出制动信号。 9.匀速段限速保护吊挂人车行至匀速段速度低于最小设定速度(大小可设置)时,系统发出声光报警。若连续限速5秒(长短可设置)系统发出制动信号。 10.下井人数显示本系统可显示24小时(此数值可设置)内下井人数。 11.上井人数显示本系统可显示24小时(此数值可设置)内的上井人数。 12.上、下井人数核对本系统可自动对24小时内上、下井人数进行核对,若24小时内下井人数比上井人数多于50(此数值可设置)系统将发出声光报警。 13.系统运行时间设置为适合矿用习惯本系统具有运行时间设置功能,可设时间有120分钟、150分钟、180分钟、210分钟、240分钟。运行时采用倒计时方式,运行时间一到系统自动停止。 14.音乐系统控制本系统可根据乘车人员的适时位置控制音乐系统的启动、停止。只要有人乘车音乐系统就会启动;只要没人乘车音乐系统就会停止。出可以手动控制。(只提供控制端口,不配音箱) 15.松绳保护当钢丝绳松动到0.1米(此数值可设置)时系统自动发出制动信号停止吊挂人车运行。 16.紧急事故当有人拉动紧急停车开关时系统自动停止并发出声光报警。 17.系统自检与恢复系统运行中出现意外情况系统会自动检测各功能是否有效,功能失效后系统发出声光报警或发出制动信号。工作人员可手动控制系统恢复。 18.自动定时功能按住启动按钮3秒可启动持续运行模式,持续运行时间可根据现场设置(2小时、2.5小时、3小时、3.5小时、4小时) 19.每套综合保护配三个上下人地点探头及到位信号。 20.每套信号配置2个吊挂人车越位信号。(每套配2只过位开关) 21.乙方负责现场调试的指导工作。 22.乙方应免费为甲方培训人员。 23.质保期一年,乙方负责终身维护。 24.交货要求 2008年5月20日前交货到天府指定地点。 9.该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乙方泰安市无线电二厂 代表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