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写指南.doc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写指南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编 二○○六年一月 一、前言 1.1任务由来及编制依据 说明评估项目的由来及性质、委托单位及要求,编制依据。主要列出技术依据、资料依据等,包括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经审批的地质勘查报告、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 1.2工作目的与任务 参照“技术要求”规定,分别列出目的与任务,有特别要求的也应列出。 1.3矿区人文与社会经济概况 根据现场实际调查,说明矿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人数、房屋数量及分布状况,农业、工业生产、交通经济情况等;对重要交通、工程建设、设施、集镇、人口聚居地、文化古迹、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要详细阐明。 1.4本次工作情况 阐明本次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包括周边矿山情况的调查与资料收集。列出收集利用的资料名称。现场调查包括地面及井下调查,调查工作量表中应列出调查的面积、路线长、各类观测点数、矿井数及调查巷道长度等实物工作量。正在生产及扩建矿山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一定量的井下调查。 二、矿山区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2.1自然地理 2.1.1地理位置 矿山地理位置,交通等。 2.1.2地形地貌 简述评估区地形地势、形态成因、地貌类型及特征、分布、形态成因类型的划分可采用国家专业标准ZBD14001-89的附表B,一般应采用Ⅳ级或Ⅴ级地貌类型,补充正负地形组合命名更好。 2.1.3气象水文 阐明矿山区一带气象特征及要素、地表水系、水体、水流特征流量。水位、洪水位一般都应有时间说明。 2.2矿区地质及地质环境 2.2.1矿区地质 说明所搜集的矿区地质资料名称、编制时间等。 2.2.1.1地层岩性 可采用生物地层分层法或岩石地层分层法的地层分层,简述各地层的岩性、厚度、分布及接触关系;与岩浆岩接触时应简述其蚀变带特征。原则上采用示意性地层柱状图表示法,表式见 “矿区地层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简表”。 2.2.1.2矿区地质构造 概述其区域构造位置、评估区的褶皱、断裂构造、裂隙的发育特征,也可以以表格形式表达;露采矿山的裂隙测量统计必不可少,应系统调查并形成统计图表,作为边坡稳定性评估依据。 2.2.1.3岩浆岩 叙述其时代、岩性、结构及蚀变带等。 2.2.1.4矿床特征 简述矿层(体)的形态、产状、厚度、规模、空间分布特征,有益组分和有害组分的含量;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变化(附矿床平、剖面图)。 2.2.2矿区工程地质 概述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及特征,岩体类型划分至岩性综合体,一般以地层分层作为类型界线,必要时再分、合地层的工程地质情况在地层柱状图上专栏表示。其他需要阐述的工程地质情况包括岩体结构面特征、岩体风化带、岩溶带、蚀变带特征、岩体质量、围岩稳定性、边坡类型和特征及其稳定性、生产矿坑工程地质情况等。 2.2.3矿区水文地质 应概述 (1)含水层的地下水类型、厚度、富水性、裂隙与岩溶发育情况、泉井流量、水质与矿层(体)关系等特征,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及变化、隔水程度、分布等特征,含水层间及与地表水间水力联系程度(可在地层柱状图上专栏反映) (2)断裂构造带含水导水特征; (3)老窑(窿)水特征及分布; (4)矿坑充水因素和预测矿坑涌水量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 (5)地下水补、迳、排特征; (6)生产矿坑水文地质情况; 2.2.4矿床特征 简述矿层体的形态、产状、厚度、规模、空间分布特征,有益组分和有害组分的含量;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变化。附矿层体剖面图。 2.3矿山及周边人类工程活动情况 分不同的人类工程活动类型概述人类活动强度及其对地质环境影响状况。 三、矿山概况、开发利用方案及评估级别与范围的确定 3.1矿山概况 3.1.1矿山位置、范围、面积及矿产资源量 以储量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为依据。 3.1.2矿山地质工作概况 简介以往地质工作情况 3.1.3矿山开采工作概况 阐明以往开采情况(建矿时间、开拓方法、井巷布设、采矿方法、开采中段或水平、采空区分布附平剖面图、产量及采出矿量等); 3.1.4矿山地境保护工作情况 查清和阐明矿山已进行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包括对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程、取得的防治效果等。各项防治工程均应在现状评估图上表示出来。 3.1.5周边矿山情况 阐述周边矿山与评估矿山的相对位置、相互影响等情况包括地下水、地面变形、废石、废水等地质环境问题的相互影响等。周边矿山的矿界及主要地质环境问题要上图。 3.2开发利用方案简介 包括年设计生产能力、设计年限、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拓方式、井巷布设、井巷支护、采矿方法(方法、水平或中段划分、工作面或矿房、矿块及矿柱的尺寸、顶板管理方法、矿柱回采及采空区处理)、排水设计、水仓位置与容积以及矿山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设计与防治方案等情况,附设计平、剖面图。 3.3评估级别和评估范围的确定 (1)根据矿山所在地人居因素、矿山规模、设计生产能力和矿区各项地质环境条件与复杂程度,确定评估级别,评估级别划分见“技术要求 ”附录A、B、C、D。 (2)根据矿区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主要特征和矿山开采影响情况,确定评估范围及面积。要注意考虑废石尾砂流汇水区、抽排水影响区及区域水均衡区、水土污染区、采动破裂岩石移动影响范围等条件。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在现场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矿业活动产生的各类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直观评估,以现实存在的影响状况为评估依据,要求实事求是,以事实说话。每项评估均以评估结论作为小标题。 4.1矿业活动对水资源、水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4.1.1对水资源影响的现状评估 对水资源影响的现状评估包括对地下水资源枯竭、区域地下水均衡破坏、地表水漏失等方面的评估。 4.1.1.1对地下水资源枯竭影响的评估 从地下含水层被疏干、地下水位(水头)降低情况及泉井水干涸等几方面来判定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程度。根据现场调查,对照有关资料,对疏干排水影响区的地下水位(水头)降低情况、降落漏斗、地下含水层疏干的空间分布和疏干率,及对地表泉井干涸的影响范围、影响对象、危害程度以及自然恢复的可能性,作出影响程度评估。评估指标参照附录F。 4.1.1.2对区域地下水均衡影响的评估 在分析地质环境条件和开采方式等基础上确定均衡地段,进行均衡评估,确定负均衡程度;同时阐明影响对象、后果、程度以及其自然恢复的可能性。评估方法参照有关规范规程。 4.1.1.3对地表水漏失影响的评估 根据现状调查查明的矿山地表水漏失的分布范围、影响对象、损失情况、发生原因和恢复治理难度,评估其影响程度。评估指标参照附录F。 4.1.2对水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4.1.2.1对地表水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4.1.2.2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分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评估。阐明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根据其危害对象、危害范围、损失情况和恢复治理难度,评估其影响程度。要正确地选取评估指标,对主要影响因素(作用)进行必要的阐述。污染程度的评估指标及程度参照国家地面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级别划分。评估方法一般应为定量半定量法。 4.2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包括对矿业活动占用、破坏、污染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地类)和影响程度的评估。需附占用、破坏、污染土地资源现状表。 4.2.1对土地资源影响的现状评估 查明和阐明矿业活动占用土地,包括采矿场、废弃物堆放场、尾砂库、选冶加工场厂、运输道路、水处理场及生活区和办公区等占用土地的数量与质量(地类)以及恢复治理难度,评估其对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土地的质量地类要按土地分类表 附件1 的二级地类明确,对占用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准确查明其面积, 了解其办理用地手续情况。评估指标参照附录F。 4.2.2对土石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4.2.2.1对土石环境破坏的现状评估 包括对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变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破坏影响的土地范围、数量(面积)、质量(地类)、程度进行详细阐述,评估矿业活动对土石环境的影响程度。 4.2.2.2对土石环境污染的现状评估 查清和阐明污染源、污染物的数量、类型、污染途径、危害的对象(地类)、范围、污染程度和造成的损失,结合其恢复治理难度评估影响程度。评估方法一般应为定量一半定量法。评估指标执行附录F。 4.3矿山地质灾害影响(危害)的现状评估 查明和指出评估区内已发生的各种地质灾害种类(包括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矿坑突水突泥)及它们的分布(经调查不存在的灾种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不评估)。对已发生过的地质灾害应分灾种说明其形态特征、规模、数量、发生原因、分布范围和导致的损失。并结合其治理难度逐一评估其影响(危害)程度。 4.4矿业活动对建筑物及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影响的现状评估 凡评估区内有公路(不包括本矿山用路)、铁路、厂矿、桥、涵、水库(坝)、河道、城镇、居民聚居地、名胜古迹、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含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要建设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分布时,评估报告要对上述工程设施和景观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评估,评估矿业活动是否对其造成了影响,如造成了影响应根据其损坏程度、损失大小,治理恢复难易程度等作出影响程度评估。 4.5矿业活动对景观影响的现状评估 景观影响是指矿业活动导致的地表自然景观改变并对人们造成视觉污染的影响。其影响程度主要从对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和景观破坏区所处位置来确定。可根据被破坏区是否为交通要道、旅游公路、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直观可视范围内,以及景观的破坏程度、距离远近等进行其影响程度评估。 4.6矿业活动对人居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分类叙述矿业活动已引发的对当地人民生活、生产造成影响的各类环境地质问题,并根据其严重程度和损失情况作出影响程度的现状评估。(如废水使粮食减产、地面变形导致房屋破坏等等)。 4.7结论 根据现状评估结果,作出现状评估分区;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结果表,作出现状评估总体结论。 五、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矿山开采设计方案设计的矿业活动方式及进度预测本轮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加剧的各类地质环境问题和矿山建设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并根据其影响对象、预期损失和恢复治理难易度评估其影响程度。 5.1矿业活动对水资源、水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5.1.1对水资源影响的预测评估 5.1.1.1对地下水资源枯竭影响的预测评估 包括含水层疏干、地下水位超常降低及泉井水干涸的预测。根据有关的地质环境条件和现状情况以及本次开采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作出影响程度预测评估,预测地下水位降低程度,漏斗范围、含水层疏干的空间分布、疏干率等。并根据预测的危害对象和恢复难度作出影响程度评估。影响程度分级指标参照附录F。 5.1.1.2对区域地下水均衡影响的预测评估 根据有关的地质环境条件及现状情况,预测矿山开采抽排水对区域地下水水均衡的影响范围、影响对象、损失情况和恢复难度作出影响程度评估结论。 5.1.1.3对地表水漏失影响的预测评估 在地质环境条件及现状评估的基础上,预测地表水产生漏失的范围、面积,漏失量,分析造成漏失的影响因素,预测危害对象、损失和恢复治理难度,作出影响程度评估。影响程度分级及指标参照附录F。 5.1.2对水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5.1.2.1对地表水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根据地表水的分布情况和现状评估有关资料,分析预测矿山开采可能产生的对地表水的污染来源、污染物质,预测其污染范围、危害对象和可能导致的损失情况以及其恢复治理难度,并据此作出对地表水环境影响程度的预测评估结论。 5.1.2.2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参照地表水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5.2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5.2.1对土地资源影响的预测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分析预测未来矿业活动占用、破坏土地的数量、质量(地类),包括生活及办公场地、采矿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含尾砂库),选冶场(厂)、运输道路等的占用土地的数量与质量(地类)以及恢复治理难度,在此基础上评估其对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评估指标参照附录F。要预测好新增占用量,尾矿库、废(矸)石堆占地的新增量要有计算依据。占用的土地地类要按土地分类表 附件1 的二级地类明确,对占用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准确预测其面积,并了解其办理用地手续情况。 5.2.2对土石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5.2.2.1对土石环境破坏的预测评估 土石环境破坏主要指地面变形对土地的破坏(包括采空地面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等),地面开挖翻动(地表采矿)以及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导致土地性状改变。该节可按所导致的具体地质环境问题分述。也是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分析其发展变化趋势,预测其破坏土地的类型(地类)、范围、面积、程度、危害后果和可能导致的损失,分析其恢复治理的难易程度,作出破坏土石环境程度的预测评估,评估指标参照附录F。 5.2.2.2对土石环境污染预测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本轮矿业活动的部署和强度,分析预测可能导致土石污染的矿业活动(包括采、选、冶)产生的污染源、污染物的规模及有毒有害物含量等,预测可能导致土石环境污染的范围、污染程度、危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恢复治理难易程度等。预测方法一般采用分析法和类比法,也可建立一些简单模式。同时,应充分应用现状评估得出的规律性进行预测。有关污染指标项目,一般可选取硫、砷以及有毒重金属等,具体指标值及分级可参照有关质量标准及附录F。 5.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评估 矿山地质灾害预测评估包括矿业活动引发、加剧地质灾害和矿山建设遭受地质灾害两方面的评估,其程度以危险性大小来衡量。在评估时,引发与加剧应分开评述,不能混为一谈。评估指标参照附录E。 5.3.1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 分灾种预测其引发、加剧的危险性程度。预测方法是在充分考虑现状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以分析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开采方式的地质分析法为主,同时尽可能用考虑权重的综合评判法,有的问题和参数需用定量法取得。预测灾种包括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对不会发生的灾种,在作出说明的基础上可不进行评估。 5.3.1.1引发、加剧采空区地面塌陷的危险性 在现状评估和在分析地质环境条件及开采方式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可能性和危险性预测,先预测地面变形的可能程度和范围,变形破坏范围除正常的采空区地面外,对为了保护地面建筑物、水体、铁路而设保留矿柱的保护区地面也应同时进行预测。变形破坏区范围的预测方法,一般可根据采动影响的移动参数地表移动的移动角,用作图法求取其地表移动变形破坏范围,并尽可能利用本矿山及邻近条件相似的矿山的地表移动参数。也可利用区域上条件相似的矿山资料。当预测评估其可能性为中等以上时,应根据预测塌陷区可能危害的对象、导致的损失程度和恢复治理的难易度作出危险性评估,具体评估指标见参照附录E。 5.3.1.2引发、加剧岩溶地面塌陷的危险性 对复盖型岩溶区和矿层(体)顶底板为岩溶含水层或存在导水断裂可连通岩溶含水层的矿山,都应进行岩溶地面塌陷危险性预测。在对矿山有关地质环境条件,如岩溶含水层的分布、断层与岩溶发育程度、覆盖型岩溶区分布、富水性、地表水系分布及地形地貌等,结合开采井巷布设及疏干等,以及矿坑突水突泥预测、塌陷现状规律等进行岩溶地面塌陷可能性、危险性及塌陷区分布的预测。预测方法一般用层次分析法结合多因素综合评判法,充分应用现状评估成果、筛选、确定影响因素。 5.3.2矿山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 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对矿山工程设施的危害;矿坑突水突泥等对井巷及人员安全的危害等。分灾种评估其危险性。 5.3.2.1遭受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根据矿山建设工程的分布和评估区的环境地质条件、现状评估情况等,预测矿山建设遭受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灾种、分危害对象作出危险性程度评估。 5.3.2.2遭受矿坑突水突泥的危险性 在现状评估和分析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和开采方式的关系基础上进行引发突水突泥的可能性、危险性程度预测。预测对象包括对直接顶、底板含水层水、断裂带水、老窿水,此外还应对顶板隔水层以上的含水层,由于冒顶破坏顶板隔水层而可能产生突水的预测。因此,预测重点是分析采矿工程可能揭露、连通含水层、含水导水断裂带、积水老窿区,以及破坏顶板隔水层导致矿坑突水突泥的可能性、危险性及分布地段。对于顶板隔水层以上的含水层应在计算导水裂隙带高度的基础上进行预测,计算模式可参照有关规范规程进行。 5.4矿业活动对建筑物及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影响的预测评估 当评估区内有4.4所述的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等分布时,要就矿业活动对这些工程、设施或保护区可能产生的影响与危害进行专项预测评估。即应分析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加剧或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种类、规模和对这些工程设施的危害、可能导致的损失以及恢复治理难度,并据此作出影响程度预测评估。 5.5矿业活动对景观影响的预测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对该处自然景观的需求情况、矿业活动对自然景观破坏的发展趋势以及景观破坏区的恢复治理难度等,作出影响程度预测评估。 5.6矿业活动对人居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分类叙述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和加剧的对当地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环境地质问题,影响人数、程度、损失和恢复治理难度,并作出影响程度的预测评估。 5.7结论 阐明预测产生和加剧的重大环境地质问题,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结果表,作出预测评估总体结论。 六、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6.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区及综合评估结论 6.1.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区 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作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分区及分区说明。矿山地质环境分区及分区原则采用环境地质问题及影响程度分区法,凡影响较重(含)以上的环境地质问题,按单个环境地质问题进行分区,并冠以该环境地质问题的名称。 综合评估影响程度级别的确定方法,一般以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影响程度最高一级为综合评估的影响程度级别,或以主要影响因素,考虑权重以综合评判法进行评估。 根据上述原则作出矿区综合评估分区并阐明各区的位置、面积、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6.1.2综合评估结论 对本轮矿业活动引发和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特别是影响程度严重的环境问题从其影响对象、影响范围、影响的严重程度和可能导致的后果(损失)以及其恢复治理难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影响程度的综合评估结论。综合评估结论分为影响较轻、影响较重和影响严重三级。 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表。 6.2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估 根据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人居情况和人们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对环境的基本要求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难易程度,作出矿山建设的适宜性评估。适宜性包括采取防治措施后的适宜。但必须具备防治的可行性和经济性。适宜性结论分为适宜,基本适宜、适宜性差和不适宜四种。评估指标参照附录G 6.3对矿山建设的有关建议 根据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矿山在现开采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可以提出进一步优化矿山设计方案和矿山工程建设的建议。如留设保安矿柱、调整废石(矸石)堆放场地的方案等。 说明 1、该编写指南是针对一、二级评估报告的要求拟写的,三级评估报告可参照执行,三级评估以定性评估为主; 2、矿区地层、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章节提倡采用表格形式编写,表式见矿区地层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简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表; 3、对报告书和电子文档的其他有关要求见技术要求附录H; 4、图件编制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附录H。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写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是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报告书的一个重要附件。凡评估为适宜类的矿山均需附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需在实地根据具体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针对性的作出。方案应具实用性、可操作性。即通过方案的实施能最有效、最经济地保护或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目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单独成编。封面上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下署编制单位全称及编制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报告一同送审与认定。方案一经认定,即为矿业权人应执行的依据。凡方案存在问题而导致不能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目标或者其他问题,由编制单位承担责任。 1.矿山概况及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1.1矿山建设概况 简述矿山本次发证期间的建设规模、计划采损储量、开采范围等。 1.2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概述经过评估,该矿山存在或将会产生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影响程度(较轻的可不述),影响范围和危害对象。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向及目标 根据矿山所处环境,提出本次生产期间确保矿业活动不至导致引发有害人们生产、生活,本次生产期后不得降低环境质量的环境保护方向及目标。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水和土石环境等的保护及应达到的目标。具体目标应根据有关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标准确定。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采取一事一案的方式编写。方案的写法一是先阐述矿业活动引发和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导致和可能导致的地质环境损害后果,设置保护方案的必要性等;二是作出有针对性而且经济可行之的保护方案;三是明确执行完成该方案的时间。 一事一案的含义是一个废石堆(或矸石堆)要有一个方案;每一处水污染、每一处地面塌陷区均要有相应的方案,不能几处废石堆、几处水污染及塌陷作一个方案。 方案执行和完成的时间应根据地质环境问题及矿业活动的作用时间而定。如属前一轮采矿废弃的矸石堆,则要求其尽快治理完成,如是正在使用或必须在本次采矿活动完成后才能完成的,则视治理难度确定其完成时间。 保护方案应附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图,该图以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图为底图,增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方案及简要说明)。图件要突出环境保护要素,对井巷等对图面干扰较大的非地质环境要素可适当弱化。但不能弱化采空区、预采空区等与地质环境有关的要素。 4.其他建议 在方案之外,可对矿业权人及管理部门提出有关建议。 附表格式 1、矿区地层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简表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表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结果表 4、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表 5、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结果表 6、矿业活动占用(破坏、污染)土地资源现状表 7、矿业活动占用(破坏、污染)土地资源预测评估表 8、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表 附件 1、土地分类表 2、矿山用地有关政策 矿区地层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简表 地层 时代 厚度 示意地层柱状图 岩性简述 矿区 工程地质 矿区 水文地质 备注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表 地质环境问题 影响程度 依 据 影响范围 及面积 一、对水资源、水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地下水资源枯竭 区域地下水均衡破坏 地表水漏失 地表、地下水质污染 二、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土地资源影响 土石环境破坏 土石环境污染 三、矿山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分灾种分列评估 四、对建筑物及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影响的现状评估 五、对景观影响的现状评估 六、对人居环境影响的现状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表 地质环境问题 影响程度 预 测 依 据 影响范围及面积 一、对水资源、水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地下水资源枯竭 区域地下水均衡破坏 地表水漏失 地表、地下水质污染 二、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土地资源影响 土石环境破坏 土石环境污染 三、矿山地质灾害预测评估 分灾种分列评估 四、对建筑物及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影响的预测评估 五、对景观影响的预测评估 六、对人居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 注采用列表方式进行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时其依据栏内容应按指南要求编写 占用、破坏、污染土地资源现状表(式样) 环境影响物 名 称 总计 (m2) 占用破坏、污染土地情况(m2) 能否恢复 耕地 林地 园地 矿部 道路 废石堆1 废石堆2 露采场1 填表说明 1、环境影响物名称是指矿部(工棚)、道路、废石堆、尾砂库、露采场、被污染地等; 2、地类按附件“土地分类表”中的二级类名称据实填写; 3、能否恢复填写能或否,或部分能; 4、土地资源预测评估表亦按此要求填写。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结果表 影 响 对 象 影 响 程 度 具 体 情 况 恢复治理难度 对水资源的影响 该栏阐述影响因素、影响与危害的具体范围、对象,损失与预期损失情况等 对水环境的影响 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要阐明影响的地类与数量 对土石环境的影响 对建筑物 及工程设施的影响 包括对公路、铁路、房屋、水利设施、通讯设施等的影响与危害情况 对景观的影响 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综合评估结论 适宜性评估结论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结果表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分布位置 影响与危害对象 损失情况 影响程度 水 资源 、 水 环境 地下水资源枯竭 地表水漏失 区域水均衡破坏 水质污染 土地资源 、 土石 环境 矿山建设占用土地 地面变形破坏土地 废矸石堆放破坏土石环境 土石环境污染 地质灾害 滑坡、崩塌、泥石流 采空区地面塌陷 岩溶地面塌陷 对建筑物及工程设施的影响 景观影响 人居环境影响 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结果表 预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分布位置 预测影响危害对象 预测损失情况 影响程度 水 资源 、 水 环境 地下水资源枯竭 地表水漏失 区域水均衡破坏 水质污染 土地资源 、 土石 环境 矿山建设占用土地 地面变形破坏土地 废矸石堆放破坏土石环境 土石环境污染 地质灾害 滑坡、崩塌、泥石流 采空区地面塌陷 岩溶地面塌陷 对建筑物及工程设施的影响 景观影响 人居环境影响 19 占用、破坏、污染土地资源预测评估表 样表 环境影响物名 称 预测评估占用地情况(m2) 能否恢复 耕地 园地 林地 现状 增减 小计 现状 增减 小计 现状 增减 小计 现状 增减 小计 总计 矿部 道路 废石堆1 废石堆2 露采场1 22 附件一 土 地 分 类 表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农用地 耕地 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 林地 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 牧草地 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 其他农用地 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用地 建设用地 商服用地 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采矿地、仓储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文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慈善用地 住宅用地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空闲宅基地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街巷 水利设施用地 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 特殊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宗教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墓葬地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土地 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未利用土地 其他土地 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附件二 矿 山 用 地 有 关 政 策 1、矿山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规划的,必须申请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征用。 2、永久性占用耕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征用土地审批。 3、临时占用耕地的,要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实需要占用的需报国务院批准。 5、不占耕地或占用耕的矿山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它未批准占用的耕地,防止污染和破坏其它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