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doc
工作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名称A与B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编号 编 制 人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审 批 审 核 人 2011年 月 日 技 术 科 2011年 月 日 安 监 处 2011年 月 日 副总工程师 2011年 月 日 一、说明 施工的B由于受现场条件限制,实行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A与B水巷实行串联通风。为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该措施。 二、安全措施 1、加强现场瓦斯管理,B进风侧,加设瓦斯检查点,设置瓦斯记录牌,每小班检查2次,间隔35小时,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若发现A进风侧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5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两个工作面使用局部通风机功率均为25.5kW,风筒直径均为0.4m。采用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局部通风机长期连续稳定运行。局部通风机安装遥讯装置,风筒安设风压传感器,实现风机运行和供风状况的在线监测。局部通风机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风筒口距迎头不得大于5m,局部通风机与所供风迎头的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管理,每班要有上岗司机,并留名挂牌。严禁随意停风。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3、在B进风侧必须安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此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当达到此浓度时能自动报警,并能切断工作面电源。要对探头每7天检修标校一次,保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杜绝无计划停风,临时停工不得停风,若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编制临时停风措施,经调度室批准后方可停电。迎头停风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巷道门口中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停风时间内禁止人员入内,此项工作由安全监察员监督,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执行。 5、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 6、迎头停风超过24小时,必须切断管线及电源进行封闭,启封密闭时要编制专项措施,由集团公司救护队负责施工。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若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0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严禁装炮放炮,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 8、搞好综合性防尘,除按规定在B设置喷头、水幕外,还要在B进风侧加设一道水幕,以净化风流。 9、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杜绝失爆现象。 10、加强风量测定每旬至少测定一次,风量符合计划要求。 三、其他 1、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学习本措施并签字,严格按措施施工。 2、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