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质环境.doc
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质环境 总结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做好我市2010年地质环境总结统计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质环境总结统计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0〕1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填报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统计报表包括“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和“矿山地质环境数据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调查表”由矿山企业填写,已关闭矿山企业的“调查表”由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填写,“统计表”由各国土资源分局填写。 (二)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文字材料。各国土资源分局需提供损毁山体、废弃矿井、地质灾害治理情况(项目名称、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投资数额及来源、治理效果等)等方面的资料,并附有关照片。 二、工作要求 (一)地质环境统计工作要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准确填写,统计数据要与年内上报其它数据吻合,并与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衔接。 (二)“调查表”、“统计表”和文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请于12月9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储量勘查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相关电子文档可到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卞玉峰 张 军 电 话6177637。 附件1、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表; 2、莱芜市分局矿山地质环境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7 附件1 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表 矿山名称 采矿许可证证号 采矿权人名称 开采矿种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 露天开采 □ 露天/地下开采 矿山规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矿山中心位置坐标 东经 度 分 秒 北纬 度 分 秒 矿山生产状态 □生产矿山 建矿时间 年 月 □关闭矿山 关闭时间 年 月 保证金建立时间 年 月 矿山企业保证金帐户金额 万元 本年度采出矿石量 万吨 累计已采出的矿石量 万吨 采矿活动累计占用损毁土地面积 累计总面积 (公顷; 其中地面塌陷累计损毁土地面积 公顷, 固体废弃物堆放累计占用损毁土地面积 公顷 固体废弃物累计积存量 (万吨) 其中废石(土)累计积存量 万吨 其中煤矸石累计积存量 万吨 其中尾矿累计积存量 万吨 本年度矿坑排水量 (万吨) 累计已排出的矿坑水量 (万吨) 矿坑排水点最低水位埋深 (米) 矿区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 公顷 本年度地质灾害情况 类型 发生次数 直接经济损失 死亡人数 影响面积 岩土方量 (次) (万元) (人) (公顷) (万方) 地面塌陷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其他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 投入资金类型 中央投入资金(万元) 地方投入资金(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本年度投入 累计投入 应治理恢复的面积公顷 本年度已治理恢复的面积公顷 累计已治理恢复的面积公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 填表人 (签章) 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表填表说明 1.矿山名称、采矿许可证证号、采矿权人名称、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面积按采矿许可证有关内容相应填写。 2.生产规模按照关于调整部分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8号)划分为大、中、小型。 3.矿山中心位置坐标应填写矿山所在的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单位为度分秒。 4.矿山生产状态按矿山目前的状态选择,生产矿山要填写建矿时间,关闭矿山要填写关闭时间。 5.保证金建立时间填写该矿山建立保证金的准确时间。 6.矿山企业保证金帐户金额指截至填表之日矿山企业的保证金帐户资金数额。 7.本年度采出矿石量指本年度内矿山所开采出的矿石量。 8.累计已采出的矿石量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共采出的矿石总量。 9.采矿活动累计占用损毁土地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采矿活动占用和损毁的土地面积总和减去恢复治理的土地面积,其中单独填报地面塌陷损毁土地面积和固体废弃物堆放占用或损毁土地面积。 10.固体废弃物累计积存量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矿山所积存的固体废弃物总量,单位为万吨。其中单独填报废石(土)累计积存量、煤矸石累计积存量和尾矿累计积存量。 11.本年度矿坑排水量指本年度内采矿活动所排出的矿坑水量。 12.累计已排出的矿坑水量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共排出的矿坑水总量。 13.矿坑排水点最低水位埋深指自地表至最低矿坑排水点的深度。 14.累计矿区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采矿活动造成矿区地下水水位下降的区域面积。 15.本年度矿山地质灾害情况指本年度受采矿活动影响而发生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灾害情况,每种灾害分别统计 [1]发生次数指本年度该类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 [2]直接经济损失指本年度该类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3]死亡人数指本年度该类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 [4]影响面积指本年度受该类地质灾害影响的面积; [5]岩土方量指本年度内发生该类地质灾害的土石方量。 1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本年度投入指本年度内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企业自筹资金总数,单位为万元;累计投入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企业自筹资金总数,单位为万元。应治理恢复的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矿区应治理恢复的面积;本年度已治理恢复的面积指本年度内矿区已得到治理恢复的面积;累计已治理恢复的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矿区已治理恢复的全部面积总和,单位为公顷。17.填表单位应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2 表2 莱芜市 分局矿山地质环境数据统计表 统计年度 年,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矿山数量个 已治理恢复矿山数个 已治理恢复面积 公顷 项目 未治理恢复土地面积(公顷) 矿山固体废弃物累计积存量万吨 矿区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公顷 本年度矿坑排水量万吨 本年度矿山地质灾害情况 生产矿山 关闭矿山 累计 本年度 累计 本年度 累计 本年度 发生次数次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死亡人数人 露天开采损毁 地下开采塌陷 固体废弃物 占用 合计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 “三区两线“破损山体治理 至2009年底 累计治理项目/资金 其中本年度 破损山体 治理完成 治理投入资金 (万元) 本年度合计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省市县财政 其中企业自筹及其它 座 面积 平方米 座 面积 平方米 累计 其中 本年度 项目个 资金 万元 项目个 资金 万元 项目个 资金 万元 项目个 资金 万元 项目个 资金 万元 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1)除汇总生产矿山的“调查表”外,切记不要漏汇关闭矿山的情况(特别是历史遗留现找不到矿权人的矿山企业情况)。2)所有累计数均包括本年度发生数。3)已治理恢复矿山个数指通过矿坑封闭、矸石利用、尾矿坝绿化、塌陷区治理、矿坑治理、边坡治理等方法,使矿区地质环境得以恢复或重建的矿山数量。4)矿山地质灾害情况指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含次生地质灾害。5)本表由各分局填报,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