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表填表说明.doc
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表填表说明 1. 矿山名称、采矿许可证证号、采矿权人名称、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面积按采矿许可证有关内容相应填写。 2.生产规模按照关于调整部分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8号)划分为大、中、小型。 3. 矿山中心位置坐标应填写矿山所在的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单位为度分秒。 4. 矿山生产状态按矿山目前的状态选择,生产矿山要填写建矿时间,关闭矿山要填写关闭时间。 5. 保证金建立时间填写该矿山建立保证金的准确时间。 6. 矿山企业保证金帐户金额指截至填表之日矿山企业的保证金帐户资金数额,单位为万元。 7. 本年度采出矿石量指本年度内矿山所开采出的矿石量,单位为万吨。 8. 累计已采出的矿石量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共采出的矿石总量,单位为万吨。 9. 采矿活动累计占用损毁土地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采矿活动占用和损毁的土地面积总和减去恢复治理的土地面积,其中单独填报地面塌陷损毁土地面积和固体废弃物堆放占用或损毁土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10.固体废弃物累计积存量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矿山所积存的固体废弃物总量,单位为万吨。其中单独填报废石(土)累计积存量、煤矸石累计积存量和尾矿累计积存量。 11.本年度矿坑排水量指本年度内采矿活动所排出的矿坑水量,单位为万吨。 12.累计已排出的矿坑水量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共排出的矿坑水总量,单位为万吨。 13.矿坑排水点最低水位埋深指自地表至最低矿坑排水点的深度,单位为米。 14.累计矿区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采矿活动造成矿区地下水水位下降的区域面积,单位为公顷。 15.本年度矿山地质灾害情况指本年度受采矿活动影响而发生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灾害情况,每种灾害分别统计 [1]发生次数指本年度该类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 [2]直接经济损失指本年度该类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单位为万元; [3]死亡人数指本年度该类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 [4]影响面积指本年度受该类地质灾害影响的面积,单位为公顷; [5]岩土方量指本年度内发生该类地质灾害的土石方量,单位为万方。 1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本年度投入指本年度内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企业自筹资金总数,单位为万元;累计投入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企业自筹资金总数,单位为万元。应治理恢复的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矿区应治理恢复的面积;本年度已治理恢复的面积指本年度内矿区已得到治理恢复的面积;累计已治理恢复的面积指自矿山生产之日起至填表之日矿区已治理恢复的全部面积总和,单位为公顷。 17.填表单位应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