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doc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广西地质环境信息网网站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二00七年十二月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下总站)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促进总站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国内外水工环信息、动态,拓展视野,扩大总站对外知名度,提升总站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总站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总站信息室设置网站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网站后台管理员等相关职位负责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总站网站归总站信息室管理,负责总站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审查修改与上传发布。 第三条 总站信息室,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负网页监控、系统令管理、网络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维护等技术工作,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四条 设置网站的后台管理人员(或有权限的科室领导)负责审核网站所有发布的需要审核的文章。 第五条 总站机关各处室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由本科室领导审核后在网上发布或上报给网站管理人员发布。 第六条 各分站确定一名兼职或专职信息员,负责本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用各分站口令从网站各分站的位置上发布相应领导审核后的文章。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七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调整设计,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八条 技术支持、新闻中心、、成果展示等栏目每季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九条 标题新闻、浮动图片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 第十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科室领导审核、呈总站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十一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对总站有意义的文章,其他各部门主管或专业发布人员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发布有关文章,或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 重大事务、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来总站考察活动、总站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宣传室提供; 2、 文娱活动、市场动态、项目成果等宣传室提供; 3、 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项目各处室、分站提供; 4、 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网页改版、网站改革发布公告等信息由总站信息室提供; 5、 软件测试、标准规范、新技术等信息由信息室网络管理员和资料管理员提供; 第十二条 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总站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文娱活动等由总站宣传室、办公室或其他处室、分站整理上传后由总站相关领导审批后发布; 2、总站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上级领导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宣传室或其他获得信息的单位及时整理后上传发布。 第十三条 总站鼓励全站干部职工自行收集相关资料信息,充实网站内容,总站对发布信息的文章实行有偿补助办法(详见附件关于对宣传我站情况的文章,进行有偿补助的办法)。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十四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五条 网站密码由总站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六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总站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报告,由网络管理员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总站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总站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总站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总站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总站规定、影响总站形象、泄露总站机密的信息。 第二十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9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总站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二十二条 网络管理员应按本规定负责总站网站的安全、及时维护与更新网站设备,定时维护网站,保证网络平稳运行。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信息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关于对宣传报道我站情况的文章给予补助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鼓励总站职工踊跃在我站网站或政府网站及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中国地质调查局网、广西国土资源厅网、南方国土资源网上发表宣传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文章,我站决定对所发表的文章予以奖励,具体办法为 一、 凡是在广西国土资源厅网、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中国 地质调查局网等有影响力的网站上发布的文章,专业信息人员每篇文章≥500字的奖励20元,每篇文章<500字的根据文章的按宣传程度给予10元的奖励,非专业信息人员每篇文章≥500字的奖励30元,每篇文章<500字的根据文章的按宣传程度给予15元的奖励。 二、 凡是在我站网站上发布的文章,对于专业的宣传人员每篇给予5元奖励;对于非专业人员每篇给予10元奖励。 三、 在有影响力政府主办报纸、电视台、电台上发表宣传报导我站的文章,奖励办法按一、二条执行。 四、 对于同一篇宣传文章在不同的地方发表,以最高的奖励为主,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五、 所有发表的文章每半年由管理人员整理,领导审批后报财务予以发放(税收自理)。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 4